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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二十一
诸陵杂录
让皇帝惠陵。在京兆府奉先县界。天宝元年正月葬。
承天皇帝顺陵。在京兆府咸阳县界。大历三年四月七日葬。
殇帝无陵号。在京兆府武功县。
孝敬皇帝恭陵。在河南府缑氏县界。上元二年八月十九日葬。初修陵。蒲州刺史李仲寂充使。将成。而以元宫狭小。不容送终之具。遽欲改拆之。留役滑泽等州丁夫数千人。过期不遣。丁夫恚苦。夜中投砖瓦。以击当作官。烧营而逃。遂遣司农卿韦机。续成其功。机始于隧道左右。开便房四所。以贮明器。于是撙节礼物。校量功程。不改元宫。及期而就。
奉天皇帝齐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元年建寅月六日葬。
宣懿太后韦氏福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惠安太后王氏寿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元昭皇后晁氏庆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昭宗太后王氏安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息隐太子建成陵。在京兆府长安县界。
恭懿太子陵。在京兆府长安县界。
昭靖太子邈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文敬太子謜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惠昭太子宁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庄恪太子永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恭哀太于倚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永徽二年四月。进献昭二陵令为从五品。丞为从七品。
景龙二年三月十一日敕。诸陵所使来往。宜令所支。预料所须。送纳陵署。仍令署官检校。随事供拟。不得差百户私备支承。
开元二年。昭成皇后靖陵在洛阳。上令舅希瓘往树碑。上曰。其文须取第一手。遂令魏知古宣旨。令中书侍郎苏颋为碑文。颋因极言帝王及后。礼无神道碑。近则天皇后。崇尚家代。犹不敢称碑。刻为述圣纪。且事不师古。动不合法。若靖陵独建。即陛下祖宗之陵。皆须追建。上从其言而止。
二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敕。诸陵使至先立封。封内有旧坟墓。不可移改。自今以后。不得更有埋葬。
大历十四年十月。代宗山陵。灵驾发引。上号送于承天门。见辒辌不当道。指丁未间。问其故。有司对曰。陛下本命在午。故不敢当道。上号泣言曰。安有枉灵驾而谋身利。乃命直午而行。
贞元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敕诸陵柏城四面。合各三里内不得葬。如三里内一里外旧茔。须合祔者。任移他处。
元和元年十二月。太常奏。隐太子章怀懿德节闵惠庄惠文惠宣靖恭恭懿昭靖九太子陵。世数已远。官额空存。今请除陵户外并停。从之。二年正月。停诸陵留守。四年闰三月二十八日。敕诸陵台令。每季集。宜令正衙辞见。八年七月。宗正卿王涯奏。永康兴宁顺三陵。及诸太子陵。并许三百步外任人兴墓。从之。
十五年二月。山陵使奏。准崇陵例。当使合置副使两员。李翱官是宗卿。职奉陵寝。按行陵地。公事已终。便请兼充副使。专于陵所勾当。从之。
太和八年七月。大雨雹。定陵东廊下。地裂一百三十七尺。深五尺。诏宗正卿李仍叔启告修塞。
会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敕节文诸陵柏栽。今后每至岁首。委有司于正月二月七月八月四个月内。择动土利便之日。先下奉陵诸县。分明榜示百姓。至时与设法栽植。毕日。县司与守茔使同检点。据数牒报。典折本户税钱。
文德元年。僖宗晏驾。以左仆射平章事孔纬充山陵使。祔庙毕。准故事不入庙。上遣中使日赴延英。合令依旧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