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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四十七
封诸岳渎
垂拱四年七月一日。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于四渎。封嵩山神为神岳天中王。至万岁通天元年四月一日。神岳天中王可尊为神岳天中皇帝。至神龙元年二月。复为天中王。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日。封华岳为金天王。
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神为齐天王。礼秩加三公一等。
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诏曰。五方定位。岳镇总其灵。万物阜成。云雨施其润。上帝攸宅。寰区是仰。且岱宗西岳。先已封崇。其中岳等三方。典礼所尊。未齐名秩。永言光被。用协灵心。其中岳神封为中天王。南岳神封为司天王。北岳神封为安天王。
六载正月十二日敕文。四渎五岳。虽差秩序。兴云播润。盖同利物。崇号所及。锡命宜均。其五岳既已封王。四渎当升公位。递从加等。以答灵心。其河渎宜封为灵源公。济渎封为清源公。江渎封为广源公。淮渎封为长源公。仍令所司择日。奏使告祭。
七载十二月九日。封昭应山为元德公。
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封太白山为神应公。其九州岛镇山。除入诸岳外。并宜封公。
十载正月二十三日。封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封沂山为东安公。会稽山为永兴公。岳山为成德公。霍山为应圣公。医巫闾山为广宁公。
至德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敕。吴山宜改为吴岳。祠享官属。并准五岳故事。
上元二年十月。改华山为太山。华阴县为太阴县。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敕。北岳宜改为镇岳。避穆宗讳也。
开成二年四月十一日敕。每闻京师旧说。以为终南山兴云。即必有雨。若晴霁。虽密云佗至。竟不沾霈。况兹山北面阙庭。日当顾瞩。修其望祀。宠数宜及。今闻都无祀宇。岩谷湫却在命祀。终南山未备礼秩。湫为山属。舍大从细。深所谓阙于兴云致雨之祀也。宜令中书门下。且差官设奠。宣告致礼。便令择立庙处所。回日以闻。然后命有司。实时建立。至八月。敕终南山宜封为广惠公。
三年。太常礼院奏。准去年十月六日敕。终南山封广惠公。册命讫。宜准四镇例。以本府都督敕使充献官者。今合每年一祭。仍请以季夏土王日祭之。应缘祭事。并令本州岛府备具。祀文。所司祭前五日送京兆府。
干宁五年十月一日。敕封少华山为佑顺侯。
天佑二年六月十六日。封洞庭湖君为利涉侯。青草湖君为安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