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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九十四
西突厥
西突厥曷娑那可汗。入朝于隋。留之。国人立其叔父射匮可汗。射匮者。达头之孙。既立。拓地东至金山。西至海。遂与北突厥为敌。建庭于龟兹北三弥山。射匮卒。弟统叶护可汗立。勇而有谋。北并铁勒。控弦十万。据乌孙故地。又移庭于石国北千泉。西域诸国皆臣之。统叶护各遣其吐屯监督征赋。
武德元年八月。以西突厥曷娑那可汗为归义王。曷娑那献大珠。帝曰。珠诚至宝。然朕宝王赤心。珠无所用之。竟还之。
二年八月。曷娑那在长安。北突厥遣使请杀之。不许。群臣皆曰。保一人而失一国。后必为患。秦王曰。人穷归我。杀之不义。久之。引曷娑那入内殿。既而送中书省。纵北突厥使者杀之。
八月。西突厥高昌各遣使入贡。
八年夏四月。统叶护遣使请婚。帝问裴矩。矩对曰。今北寇方强。国家且当远交而近攻。臣谓宜许其婚。以威颉利。俟数年之后。徐思其宜。上从之。
贞观八年十月。西突厥咄陆可汗死。其弟沙钵罗咄咥利失立。
十二年十二月。西突厥分为十部。每部酋长各赐一箭。谓之十箭。又分左右厢。左厢号五咄陆部。置五大啜。右厢号五弩失毕部。置五大俟斤。通谓之十姓部落。至是。咥利失失众心。为其臣所袭。遂走焉耆。寻复得其故地。西部遂立欲谷设为乙毗咄陆可污。中分其地。
十三年十二月。西突厥咥利失可汗死。子乙毗沙钵罗叶护立。号南庭。咄陆为北庭。
十五年五月。咄陆可汗杀沙钵罗可汗。
十六年。咄陆既并沙钵罗之众。自恃强盛。遣兵寇伊州。安西都护郭孝恪击破之。是年。咄陆击破米国。不分虏获与其下。又斩其将泥熟啜。泥熟啜部将胡禄屋袭击之。咄陆走保白水胡城。所部诣阙请废之。上遣使立莫贺咄之子为乙毗射匮可汗。率诸部击咄陆。败之。使人招其故部落。皆曰。使我千人战死。一人独存。亦不汝从。咄陆自知不为众附。乃奔吐火罗。
十九年六月。乙毗射匮可汗遣使入贡。且请婚。许之。使割龟兹、于阗、疏勒、朱俱波、葱岭五国。以为聘礼。
二十二年四月。叶护贺鲁来降。咄陆既奔吐火罗。部落亡散。其叶护阿史那贺鲁帅其余众数千帐内属。诏以为瑶池都督。
永徽三年七月。贺鲁招集离散。庐帐渐盛。闻太宗崩。遂叛。击破射匮。灭之。胜兵数十万。与乙毗咄陆连兵。处月处密及西域诸国多附之。进寇庭州。攻陷金岭城。诏梁建方。契苾何力发兵及回纥以讨之。
四年十二月。乙毗咄陆死。子颉苾达度设号真珠叶护。与沙钵罗有隙。寻为沙钵罗所并。
六年五月。屯卫大将军程知节将兵讨沙钵罗。不克。
显庆二年正月。遣苏定方等复击沙钵罗。定方至是曳咥河西。沙钵罗帅十万拒战。击败之。会大雪。平地二尺。定方曰虏恃雪深。谓我不能进。亟追之可及也。又斩获数万。沙钵罗脱走趣石国。诸部各归所居。乃命萧嗣业追获之。遂分其地置昆陵蒙池二都护府。以弥射为兴昔亡可汗。押五咄陆部落。步真为继往绝可汗。押五弩失毕部落。
龙朔二年十月。敕兴昔亡继往绝二可汗。发兵与苏海政讨龟兹。继往绝素与兴昔亡有怨。密请海政矫敕收斩之。其部落亡走。海政追讨平之。继往绝寻死。十姓无王。附于吐蕃。
三年十月。西突厥寇庭州。刺史来济将兵拒之。不能御。遂赴敌死。
永淳元年四月。阿史那车簿围弓月。安西都护王方翼救之。三姓咽与车簿合兵拒方翼。战于热海。分遣裨将袭破之。擒其酋长三百人。西突厥遂平。
嗣圣三年九月。以突厥斛瑟罗为继往绝可汗。
长寿二年十月。西突厥十姓。自垂拱以来。为东突厥所侵掠。散亡略尽。继往绝可汗斛瑟罗。收其余众。入居内地。武后以为竭忠事主可汗。
长安四年正月。周以阿史那怀道为西突厥十姓可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