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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经世文编 - (明)陈子龙 >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一百十二 >
- ◆雜記
○記周太僕遇賊事 【 流寇】
庚午冬、寧都周公儀、以雲南按察副使遷山西行太僕卿、明年三月、携妻子之官、六月、抵廣平之威縣、諜報流賊在曲周、去縣六十里、方疑問間、巳至城下、知縣崔節素無傋、賊遂入城、公儀聞變、麾妻子越墻避身留公館待之、賊意其知縣也、從索馬不得、以刀背亂擊、且射之一矢、著右脅、流血被地、時知縣巳出走獨典史曹安不去、公儀雖重傷、猶正衣冠、抱所賫誥敕坐堂上、以死自誓、賊豗突前後、恐脅百方、或礪刃于階、不為動、然勢巳危甚、俄賊首有朱千戶者至、眾始少戢、朱視其傷痕、駭且罵曰、朝廷大官、何人敢無禮、即解其血衣、手自束縛、邀至其寓所、公儀不可、曰我官人、寧死官衙、不死民居也、賊言我去後。羣小無知、恐不測、曹典史亦從傍為請、不得巳從之、賊置公儀樓上、命其家具食飲、遣人求善藥傅其創、戒約其左右、所以防衛之甚至、明日將去、猶嘱曹典史使謹視之、曰、我不殘此城。以有此好官在也。公儀妻子既踰墻、復縋城行十餘里、有秀才者、迎歸其家、遂俱免於難、始予聞公儀事而危之、疑何以得生、今年冬公儀來京師、始為道其詳如此、朱千戶者、名輔、本山東人、公儀見其有善意、因以義諷之、賊嘆息言為劉瑾虐害。發憤而為此。非本心也。又問瑾既誅。何不改行。則曰罪大不可宥。且無人為我處者。公儀為予言。賊雖詭譎不足信。然觀其遇我宛轉如此。且自知罪大。是猶有畏心。非悍然欲與朝廷抗者。誰出身為朝廷任此事者若處之有道不主故常或可以不勞而定又言賊在城。通夕酣飲喧閧。無復部伍。若乘其醉昏屠之。可以立盡惜一時無人。後乃聞是夕果有忿其姦污殺之臥內者。使人皆若此。賊豈足滅也。賊去不半日而官軍至。急追之可以盡殺。從容至明日遠矣。語至此。扼腕久之、公儀既被傷、力不能進道、卻回臨清就醫藥、上疏乞致仕養病皆不許、未幾擢湖廣按察使、丁家艱止?帚、其來以服闋也公儀素沈靜有守、聞變不亂、臨白刃而不屈、職非守臣、可以不死、然其不死。乃出於義感。非苟得全。妻子出亡。又適有衣冠家遇之。不犯危辱。凡此類若有陰相之者。嗚呼、方變故倉卒時、章縫介冑、死於彊場者多矣、然有靦面目、奉頭鼠竄者、亦何止一人、公儀固為彼而不為此。妙有回護使為此未必得全得全未必其一家內外首尾明白可對人言如此也士於斯二者。其將何所處哉。公儀論處盜、欲不主故常、不盡其說謂乘醉屠賊真痛快矣、然非城中人所辦。若官軍能料事。間道星馳。掩其不備。事必有成、不然、賊去後。急追之。縱不能盡殺。清河以北。可以不破。人每言賊往在獻縣時。單家橋巳斷。欲渡不得。我軍無一人至者。使得從容濟險。在新橋鎮。疲困醉臥。日高不能起。官兵巳及。而主帥以一紙追還。其後遂猖獗不可制。以為有遺恨。由今觀之。豈獨單家橋哉豈獨新橋鎮哉公儀在臨清有述懷詩四首、間以示予、予恐讀者不得其事之詳、而以為尋常賦咏也、為即其卷首書之、而併及其謀議如此、嗚呼若、公儀者、充其志略、使當時任事、其肯使人論之而有遺憾哉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一百十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