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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经世文编 - (明)陈子龙 >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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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大臣有期功喪廟祭當廻避疏 【 期功喪避陪祀】
查得大明律內一款、凡祭祀緦麻以上喪、皆不與、及查得本部凡遇郊廟一應祭祀、其陪祀官員、除年老殘疾瘡疥體氣刑餘喪過之人不與、先期出給告示于東西長安二門張掛曉諭、行准吏部騐封清吏司并詹事府主簿廳手本、查得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事兼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姪病故於四月初二日聞喪、係期年服、扣至嘉靖十四年四月初二日服闋、吏部左侍郎霍韜出嫁堂妹病故於四月二十八日聞喪、係小功服、扣至本年九月二十八日服闋、又堂弟病故、七月十八日聞喪、係大功服、扣至嘉靖十四年四月十八日服闋等因、通回報到司案呈到部、看得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事兼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吏部左侍郎霍韜奏稱本年孟冬祫享 太廟、時享 世廟、伏蒙欽遣臣等捧主、奏乞講明禮制、應否廻避、乞賜裁定、永為遵式一節、大意曲引古禮、以其所居之職、擬于古之諸侯自絕期喪、霍文敏屡辭遷擢之命未必邀入庙恩典而建此議也要欲逞其宿辨耳文愍引經析之特為嚴峻不遵律例廻避、欲要入廟捧主而已、臣等看議得國之大事、惟祭。人情之實惟喪。故喪祭二者。吉凶大禮。帝王所重者也。誠不可不講明焉、我朝稽古定禮、首嚴祀祭、尤重喪服、謹按大明律祭享條下、凡大祀廟享、所司知有緦麻以上喪、或曾經杖罪、遣充執事、及令陪祀者罪同、罰俸錢一月、若有喪有過不自言者、罪亦如之、此我 太祖高皇帝欽定之律、凡五品以上官、得與祭者、自緦麻以上喪、皆聽廻避、制也、禮也、今侍郎顧鼎臣霍韜具奏、引古禮期服諸侯絕大夫降之文、而以今之居公卿位者、擬於古之諸侯、又以古之諸侯。猶今之守令。則似大不倫矣。夫封建法廢。而罷侯置守。則世無諸侯久矣。歷代官制沿革不同。我朝稽古建官。雖倣周禮。而九品之制。亦無所謂公卿之秩。古之諸侯。建邦啟土。世有其國。於分君也。其伯叔父兄弟皆臣也。故期服可絕。不知今之所謂公卿者。果能偃然以君道自處。而可以臣其伯叔父兄弟否乎。且古有列國諸侯。亦有王朝公卿。即王朝公卿。亦每亞諸侯一等。即古之公卿。亦不敢擬於列國諸矦。况在千載之下。事體有大不同者乎。又曰。在位則為公卿。釋位乃有族屬。凡臣僚五品以上。皆無廻避期服之禮。是何言也。且既以侍郎為公卿。擬諸侯矣。而又令五品官皆不避期喪。是今之五品官皆公卿也。既以古之諸侯。猶今之守令矣。是今之為公卿者。亦猶守令也。此惡可同也。夫喪服之制。人情之所由生也。豈以在位釋位。為有無隆殺哉。信如所言。則是知貴貴而不知親親。有爵位而不復有恩義矣。是何其教民以薄也。又謂凡言喪者。謂其身涖之者也。身涖之者。以其穢也。而又曰。聞計為位。及同居遭喪。致愴慽焉。廻避吉禮可也。若踰旬月。皆無容於避矣。此皆任情杜撰之言。於禮無考也。於典無據也。夫喪服者因人情之哀而制之者也。哀有淺深。故服有輕重。是故為之三年期年。為之九月五月三月。此定則矣。故定之三月。哀不能忘于三月也。定之期年。哀不能忘於期年也。是故祭祀吉禮也。所以致誠於神明也。若有喪者。情未忘於哀。則不能致其誠於祭。而曰以其不身涖其喪。與夫時之過。皆可無避。斯言也。臣等實未之前聞也。卒言彼執律例而不通其義者、又將議其為戾、則又大非矣、誠大戾矣、我 太祖御製大明律序曰、朕有天下、倣古為治、明禮以導民、定律以繩頑、則律令之作固出於禮義之精微也。朱子謂律是從古來底。盖不但秦漢而下。三代之法。固寓於中矣。且律文簡奧。非曲學俗儒所能領會。宋莒公曰。律應從而違。堪供而缺。此六經之亞文也。今日二臣有是之請。盖未達律文從違之義矣。曾謂律例禮義有不相同者哉。為人臣者。誰敢棄律令而不守哉。臣等仰惟 陛下以其言為亦當者、若曰重 宗廟之事、而不復顧其私云爾、然實則以私而妨公矣失輕重之分矣。臣等忝列禮官、二臣之言、棄禮為甚、不敢不按據古禮、為 陛下詳言之、夫禮曰、喪多而服五。是五等之服。皆喪服也。故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大功之喪。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酒醴。是哀之發於飲食者也。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是哀之發於容體者也。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一升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是哀之發於衣服者也。夫大功小功緦麻服漸輕矣。而皆不能無哀焉。况期年之喪乎。今鼎臣期喪也。韜大功之喪也。而乃欲忘哀以從事於 宗廟。是與古人制禮之意大相遠矣。傳曰。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不奪人之喪者。謂不奪廢他人居喪之情也。不可奪喪者。謂巳居喪之情。不可為它事所奪廢也。要使各得盡其禮耳我 太祖欽定律令。凡緦麻以上喪。不令陪祀許廻避者。是以 天子之尊不肯奪廢人居喪之情也。而二臣乃自忘居喪之情。而自奪廢其禮。不亦異于君子乎。禮曰、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則既宿、則與祭卒事、出公門釋服而後歸、盖既宿者謂祭前三日、將祭之時、既受宿戒、若遭喪、則亦須畢公家之事、而後釋服以歸、可也、今二臣之喪、則前於祭矣、乃欲棄喪以與祀事、則斯禮也。亦臣等未之前聞也。况禮曰。小功緦麻。執事不與禮。執事者謂擯相也。禮謂饋奠也。夫小功緦麻。但可執事。至于饋奠之禮。重則不敢與也。今二臣所服之喪。非小功緦麻。皆服之重者也。 太廟捧主。實兼饋奠。禮之重者也。以服之重者。而與夫禮之重者。是得謂之知禮乎。禮又有曰期之喪。卒哭而從政。從政者。謂庶人供力役之征也。夫庶人有期之喪。尚須卒哭而後供役。今為士大夫。乃冒期喪大功。而與於禮。是今之士大夫守禮不若古之庶人矣。臣等竊謂禮義中正之極、載在禮經、 朝廷法禁之嚴、具存國律、矧我 皇上崇古尚禮、度越百王、方稽經定制、以垂萬世綱常之則、而臣等職司典禮敢不據經守正、以嚴僣踰之防、若依阿承順、以苟從二臣之請、則紊亂 太祖成憲、滅弃先王彝訓、實自臣等始矣、况二臣之服制。歲月有期。 宗廟有事之榮。尚可與於它日。而禮失不可復追。法亂難以定守。所據鼎臣韜服制未滿。相應准其廻避。伏乞別遣大臣二員。代其捧主。則倫理厚而禮教明憲典遵而法守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