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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五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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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婁江王相國書 【 建儲】
婁江再起端文有窹言寐言與相難文多不載
昨所請教冊立之事、實百其難明旨一定、何以轉移人情洶洶、何以鎮定、上欲不愆于明旨、下欲不駭于人情、故曰難也、過趙定老問之、亦喟然太息、只懇懇拈出閣下一片心相向耳、究竟則請期一著、尚可自圖、然而非閣下莫能任也、盖自萬曆十四年以來、廷臣之以建儲請者、先後不啻數十疏、而 皇上之旨、亦幾變矣、然而曰待二三年、則是二三年而巳也、曰待過十齡、則是過十齡而巳也、曰二十一年、則是二十一年而巳也、期未至而請之。 皇上得執激擾以為罪。期既至而請之。 皇上亦何辭以謝天下。此遷延之法。可得而窮者也。今者以待皇后生嫡子為辭、從今以往、誰復能関其說乎、即 皇上札諭、業巳曰數年之後矣。廷臣復何所據以請乎。此假借之法。不可得而窮也。閣下以為無虞乎。語云不見其形、願察其影、閣下試端意而思之 皇上之旨。所以屢定而屢遷者何也。建儲盛典也。九廟之所式臨。兩宮之所欣願。百官萬姓之所贍企。而言及者輒獲罪。若有大不滿其意者。何也。亦可推矣。三王並封耦尊齊大。亦可觀矣。閣下不念之耶。昔者秦皇漢武、寧不盖世之雄、一念小偏便墮入婦人女子之手、骨肉之間、頓成胡越。屋屋燎原、涓涓放海、雖二君孰意及此乎、司馬溫公曰、天若祚宋、必無此事、夫此何事也。可得而嘗之哉。而徒諉諸天也。若曰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兩語炳若日星誰能奸諸、則長幼有序之說。明旨不啻再見。何至今日乃更益立嫡之條。重之以祖訓。籍之以中宮。彌縫轉易。挽回轉難。日復一日。月復一月。歲復一歲。不知何所底止。閣下之責。方自此始未艾也。窃意以為宜聽九卿科道仍遵屢旨、合辭以請、而閣下從中調停、懇示定期、即甚遲不得越一年而遙、庶幾聖心確有所主。不開窺伺之端。人心專有所属。不萌二三之釁。議論方囂而復定。國本幾搖而獲安。此真閣下事矣。脫或一請不當。則至于再。再請不當則至于三。甚而至于十至于百。至于去就可也。至于死生可也。論語曰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孟子曰惟大臣為能格君心之非。可不勉哉。若乃上懸不必然之說。以盖其立長之成命。下又摻必不然之見以成其立嫡之托辭。則是 皇上負閣下。閣下負 皇上。非所望于今日之君臣也。臨終耿耿不盡、
孫宗伯集(疏)
孫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