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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
○鹽法議 【 解鹽】
424字 下载全书
大抵今日禁榷之利其大者在于鹽。鹽非一種。其最資國用者。惟是末鹽與顆鹽耳。末鹽出于海。海非一處。顆鹽出于池。池惟解州有之。葢海鹽出于人。必煎熬烹鍊而後成。解鹽出于天。畦壠既成。決水以灌。必俟南風起。然後結成焉。出于人者歲額不足。可以增補。出于天者。歲額或有不足。則將取之何所哉是以開中解鹽與海鹽異海鹽非一所。此不足則取之彼。可以通融輳補。解鹽惟一池。不幸而歲多霖雨。風不自南。則歲課不足額矣。竊聞近年以來。商賈中納解鹽之數。巳踰十年歲額、守支待次、至十數年、一遇兵荒、官府有所措置、召商中納、患其折閱、多不肯應、為今之計、莫若行下有司、通行查筭、鹽課見存者若干、商賈待支者若干、計其所有之數、果不足以給其所支、即令商人據時估價、每引若干、官通計之、總該若干限以三年之內。干海鹽或井鹽存積多餘之處估以時價。以見鹽償之。如解鹽一引三錢。海鹽一引六錢。即以一引當二引他皆倣此。如此不出數年。解鹽有餘積。而商賈通利矣。不然則是 朝廷開官府設官吏。專為商買聚利以償債。舊欠多而新入少終無已時况且解鹽切近西北二邊。于用為急。異時國用有闕。邊儲不足。當于何所取給哉。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七十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