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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经世文编 - (明)陈子龙 >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八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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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崇天道疏 【 聽言用人】
正大之言可箴宸扆夫體元者、人君之職、調元者、宰相之事、 陛下之於輔臣、有闕必備、有事必咨、有殊恩異數必加、亦云任矣、然或改革一政、進退一人、處分一軍國重事、往往出自內批、其實一二小人、皆陰執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夫 陛下任之而又疑之者。豈不欲推誠以待物哉。竊意其進身之初。多出於私門。有以致 陛下之厭薄矣。至於議事之時。又容容唯唯。若不能然。伈伈俔俔若不敢然。甘於摸稜。恬於伴食。反不如一二小人。足以任事。此 陛下所以既任而疑之也臣竊以為過矣。宋之英主。無出仁宗。夏竦懷奸挾詐。孤負任使。則罷黜之。呂夷簡痛改前非。力圖後効。則包容之。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抱才氣。有重望。則不次擢之。故能北敵契丹。西臣元昊。而慶曆嘉祐之治。號為太平。未聞一任一疑可以成天下之事也。臣願陛下察孰為夏竦。吾黜之。孰為夷簡。吾容之。孰為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吾擢之。召至便殿。給以筆劄。使條陳治平天下之道。不使一二小人者得以參錯其間。則天工於是乎亮矣。臣又聞天下之事。惟輔臣得以議之。惟諫官得以言之。諫官雖卑。與輔臣等。宋神宗將定官制。謂蒲宗孟曰。御史大夫。非司馬光不可。古人慎重諫官有如此者。今之諫官。以軀體魁梧為美。以應對捷給為賢。以簿書刑獄為職業。上不畏天命。下不悲人窮。羣居終日。迹若鸒斯。間有以忠義激之者。則曰吾舌非不能言。吾心非不欲言。吾官非不可言。但言出而禍謫隨之。其誰吾聽。嗚呼。既不盡言以稱其職。而復引咎以歸於君。有人心者。何忍為此臣願罷黜浮冗之輩。廣求風節之臣。或令對仗彈訶。或令入閣參議。或請對。或輪對。或非旹召對。接之以溫顏。款之以厚語。使得展盡底蘊。無少顧忌。言有可采。則次第施行。否則優容而不之罪。則天聽於是乎開矣。臣又聞猛虎在山。藜蒮不採。汲黯在朝。淮南寢謀。正人君子之有益於人國也大矣。夫以 陛下之聰明。豈不知天下之事。必得正人君子而後可任哉其所以不樂於正人君子。而反屈折之者。非有他也。特以其所言所行利於公室而不利於私家故小人巧為讒間以中傷之耳姑以臣所知者言之如兵部尚書王恕、元勳碩德、顧削其爵、監察御史強珍、忠肝義膽、顧褫其權、他如章懋之直、林俊之剛方、張吉之純雅、或落之於空山、或疏之於部屬、或竄之於蠻烟瘴雨之鄉、使其具向日之誠而不得以一遂。此豈天所以生賢之本心哉。臣願 陛下飾王恕之蒲輪。駕強珍之驄馬。將林俊等。分居要近之地。使各盡其平生。以圖來効。則天心於是乎恊矣。臣又聞范祖禹有言。自古國家之敗。未有不由輕變祖宗之舊也。創業之君。其得之也難。故其防患也深。其慮之也遠。故其立法也密。後世雖有聰明才智之君。獨出羣臣之表。然終不若祖宗更事之多也。我 太祖高皇帝監前古之迹。識禍亂之源。故凡寺人之徒惟供給掃除之役。頻年以來。舊章日壞。邪徑日開。人主大權盡出此曹之手。內倚之為相。外倚之為將。藩省倚之為鎮撫。伶人賤工。倚之以作奇技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出入宮禁。鎮國永昌寺倚之以結怨於軍民。其他耳目之所不加。思慮之所不及。尤有不可勝言者。歐陽修曰。宦官之禍。甚於女寵。可不念哉。可不畏哉臣願陛下以宰相為股肱。以諫官為耳目。以正人君子為腹心。然後深思極慮。定宗社生靈長久之計。則大綱於是乎正矣。然深究其本。則在 陛下之明理何如耳。朱熹曰。人主之學。當以明理為先。此萬古帝王之凖的也。 陛下聖質高明。聖學深遠。豈不致力於明理之學。然竊聞之。侍臣之進講也。指某章為某書。訓某字為某義。殊無反復論辨之功。 陛下之聽講也。每歲有常月。每月有常日。殊無從容啟沃之益。如此而欲明理以應事。臣不信也。臣願 陛下摭難窮之義理。惜易過之春秋。考之於經。驗之於史。會之於心。體之於身。一歲之間。無一日之不然。則所當為者不得不為。所不當為者。不得不去矣。豈特四事之舉而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