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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侯判甲下
227字 下载全书
都昌县吴全,
「状告为顽甲▉差事:身充 甲里长,奉公并纳粮差。叠票严摧,揭债赔纳。岂甲下于铣,怪全催紧,反肆凶殴。切思官限不违一月,恶▉已经一年,拒顽挠法,实为梗民。乞台严究。上告。」
于铣诉曰:
「状诉为虎里害民事:积害里长吴全,乡中翼虎,生事害民。身系带管甲首,遭骗吸髓,顿索酒食,杀尽鸡鸭。催收粮差,重秤违额。今又额外加征,民不堪命,盖天上诉。」
杜侯审云:
「于铣者,吴全之甲首也。全以措差讼铣,而铣以过征讼全。是鱼目珠,混于一贯者也。及查铣之收帖,累岁粮差各完之早者,可为勒乎!意者全之挠法,额外加征,而酿成雀角之祸耳。虽然,法无两立,▉差之情既虚,过征之罪当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