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甲申传信录 - (明清)钱甹只 >
- 甲申传信录卷四
六部
吏部尚书李遇知,四川陕西洋〔?〕人。庚辰进士。入赃四万,夹死。
侍郎沈纳维,湖北孝感人,丙辰进士。被索不拷掠,初八日释。
侍郎雷跃龙应五,上元人,己未进士。官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被执,不拷掠,与沈侍郎八日同释。
户部侍郎吴履中,南直金坛人,乙丑进士。由大理寺寺丞,二月特除户部待郎,署尚书事。被拷掠,追入黄金八十两,银六百两,复受夹。四月八日,履中进揭哀恳,署衔云:『原任大理寺丞升户部侍郎,到任十七日,吴履中』。是日遂释。
王鳖永,户侍,山果淄州人,乙丑进士。拷掠追赃,释后留用。未及除授,贼旋遁。率居民守街巷,搜斩余贼数百。
侍郎杨汝诚,南直华亭人,乙丑进士。官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被执,纳赃如数。四月初八日始释,不受夹。成以为不授职,误也。初有所赂,求免刑掠。王旗鼓欲荐授职以衰老,固辞。
户部尚书张缙彦,河南新郑人,辛未进士,官兵部尚书。闯破宁武,缙彦上疏请带学士衔,调唐通、方大犹等,守居庸关。惟以兵少为幸。缙彦尝历户部,故惧在靡饷也。上不听。缙彦居兵部时,保无遇变。逾半月,贼且至,绝无一卒。十九日,闯入,下令各官,以二十一日朝见。至日,承天门闭,众皆露坐以待。旁午,太监王德化自中左门入,左右从者十余人。见缙彦询曰:『老先生尚在此耶?明朝江山都是你与魏阁老坏了事』!遂呼从人掌其面而去。缙彦语塞,垂涕而而已。寻被执,入赃,刑酷而死。
侍郎金之俊,南直吴江人,乙未进士。官兵部侍郎,系贼卒沈姓处,货缎铺绸绢五百疋,银一百两,纳之。被掠至酷,卒党王敦武力劝暂止。后自成潜遁时,四月初八日亦遁。
侍郎张伯鲸,南直泰州人,丙辰进士。官兵部右侍郎。拷掠后,遁。南直之臣,惟伯鲸遁之最早。
刑部尚书张忻,山东掖县人,乙丑进士。官刑部尚书。被执,贼先拷掠其妻及子端。入银万两,忻遂获放,不加拷掠。
侍郎霍晋山,栖霞人,戊辰进士。官刑部侍郎。被执,输银五千两,不受夹,而释。
工部尚书张凤山,山东堂邑人,辛丑进士。追赃入,不加刑掠,后释。
侍郎陈必谦,南直常熟人,癸未进士。官工部侍郎。受重刑,同系者,展转愁叹。必谦枕一石块,鼾寝如常。贼既遁,逃归。遇土寇,复被创,抵家,数日卒。
太常寺寺丞沈自彰,顺天人,辛未进士。以太常寺丞罢官。癸未冬,特旨以原官管吏部文选司郎中事。一时重其清介。贼执之,搜进金爵、人参,值以千计。寻释。
郎中吴孳昌,江西南昌人,庚辰进士。官吏部验封司郎中。以削发见获,寻令蓄发,候用。旋遁。
主事丁时学,浙江山阴人,保举,官户部主事。进银十三万,贼见其慷慨,免夹。
郎中徐有声,庚辰进士。官户部山东司郎中。拷掠再四,杀死。
主事萧时丰,广东澄海人,丁丑进士。官户部主事。被掠。
郎中刘献绩,顺天大兴人,丁丑进士,官户部山东司郎中。被掠。
郎中朱芾煌,湖广黄冈人,甲戌进士。官兵部武选司郎中。被拷晾。
郎中张正声,福建惠安人,甲戌进士。官兵部职方司。被拷掠。
主事李向中,湖广锺祥人,庚辰进士。官兵部职方司主事。被拷掠。
员外郎陈鹏举,湖广麻城人,丁卯举人。官刑部员外,不报名,被执,令跪,不屈,椎击乱下几毙,仆人跪泣,以愿身代,贼义而释之。
郎中聂一心,四川富顺人,庚午举人,官工部郎中被拷掠。八日释。
主事王锺彦,直隶华亭人,丁卯举人,官工部虞衡司主事。拷二次。
主事赵士锦,南直常热人,丁丑进士。官工部主事,被索不加戍掠。初八日与吴之瑞同释。后伺隙而遁。
主事申济芳,南直常州人,官工部主事,不报名,为东城贼将所系。贼以相国后必富,重掠折足。后既释众囚,尚留数人,济芳与焉。各与一绳,令自缢。仍许以榇舁尸,发会同馆。入榇时,贼卒恐未死,概加五棍。济芳至馆,官人启榇,改殓。喉门噏然微动,灌之有气,乃复苏。济芳受棍时,全不觉,惟第五棍似稍有物及身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