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雉子班》
“雉子,
班如此!
之于雉梁,
无以吾翁孺
——雉子!”
知得雉子高蜚止,
(黄鹄蜚,
之以千里王可思)
雄来蜚从雌:
“视子趋一雉。”
“雉子!”
车大驾马滕,
被王送行所中,
尧羊蜚从王孙行。
这是一个悲剧,一首雉家族的生离死别的,惨切的哀歌。
雉的家庭——雄野鸡、雌野鸡带着它们的孩子,小野鸡,正和一群野鸡在一起,雌雄群游于山路,自得其乐。忽然天外飞来横祸,一面密网盖下来,母亲——雌野鸡被扣住了。这是一个游遨行猎的王孙撒下来的网。小野鸡年纪小,从来没有经验过这样的事,吓得忒愣愣一翅子就飞跑了(同时飞跑的还有别的野鸡),它一个劲儿往深山里飞。雄野鸡在仓惶之中还没有完全失去方寸。他这时两头牵累:一头是娇子,一头是爱妻,两头都放不下。首先招呼孩子!他追在他后面高声地叫:“孩子,就这样飞!一直飞到咱们老家,别回头,别跟着我们公姆俩!”看着小野鸡飞远了,他放了心,小野鸡得了活命了;但是他也知道他们从此就见不到他们的孩子了,他看着他越飞越远的后影,叫了一声:“孩子!”知道孩子已经高飞远走了,雄野鸡折回来,又追上被捕的雌野鸡。第一件事,是告诉雌野鸡:“我亲眼看见咱们的孩子跟在一个大野鸡后头了。”孩子已经有了依靠,好叫做母亲的放下心(这可能是他看到的,可能是编造出来安慰母亲的)。母亲也是一样,一方面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一方面知道跟孩子是永远见不着了,惨叫了一声:“孩子!”雌野鸡的命运是注定了:这位王孙是个很显赫的贵人,乘的车又大,驾车的马又快得像飞,雌野鸡被一直送到王宫里去,一点生还的希望都没有。雄野鸡这时心意已决,他的心倒塌下来了:只有这样:我跟她一起去,永不离开!他一翅一翅地飞,跟定了王孙的车子飞……
这是一首一向被认为很难读通的乐府诗。闻一多先生以为鼓吹铙歌十八曲中,这一首和《圣人出》、《石留》等三篇最为难读,很谨慎地说:“此歌皆不可强解,今唯略读一二,阙所不知。”(《乐府诗笺》)余冠英先生花了许多工夫,把这首乐府凿开了一条蹊径。但我觉得余说尚不够圆满,有些地方忽略,有些地方看拧了,按余说读,仍不够通畅。今强为索解,解如上。亦有说,说如下:
“班”我以为即“翻”,按古无轻唇音例,这两个字的读音原来一样(我很疑心“乘马班如”的“班”也当作飞跃讲)。“雉梁”余注以为是“野鸡可以吃粱粟的地方”,未免迂曲,而且这样长的句子缩成了“雉梁”两个字,这种文法也值得商榷。我觉得梁就是山头,现在也还有这么说的:“山梁子”。“雉梁”即野鸡群居的山梁子。或者简直就叫作“野鸡梁子”,也很合乎口语。“无以吾翁孺”,我以为各字都当如字直解。以,依也。吾,我或我们也。翁是老头儿。孺是女人。按孺本训小,一般指小孩子为孺或孺子。但是古时也有把小妻称为孺子的。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释小补楚语笄内则总角义》条:“小妻,曰妾、曰孺、曰姬……曰孺子……或但曰小”;下面还引说:“《汉书·艺文志》:中山王孺子妾歌注云:孺子,王妾之有名号者。《齐策》云‘王有七孺子’,韩非书作‘十孺子’,又《韩非·八奸篇》云:一曰在同床贵夫人爱孺子是也。《左传·哀公三年》:季桓子卒,南孺子生子,谓贵妾。注云:桓子妻者,非是。《秦策》亦云:‘某夕某孺子纳某士’;《汉书:王子侯表》:‘东城侯遗为孺子所杀’:则王公至士民妾,通名孺子……”足证古代是把妾称为“孺子”的。这里的雌野鸡也可能是雄野鸡的小老婆,但是我们对野鸡的妻室还是不必严格区别正庶吧。那大概就是笼统地指的是老婆。呼之为小,不过如俞理初说怀嬴称婢子,是“闺房暂言,不拘礼称”,两口子说话,不讲究这些。《左传》“哀公三年”的误注,以为“孺子”为桓子妻,倒给了我们一个反证,原来古代妻也是可以称“小”的,这一点可以马虎。称之为“孺”,视之为小,这可能是为习惯上轻视妇女的意识支配,也很可能是一种爱称。侯宝林说相声,说对于妇女的称呼大都加一个小字,如小丫头,小媳妇,而男人则多称大,大老爷们,大小伙子,吁,是则妇女称小,自古而然,于“今”未变也矣。总之,我以为解孺为妻,是可以说得通的。“翁孺”对称,亦犹北朝乐府《捉搦歌》中的“天生男女共一处,愿得两个成翁妪”的“翁妪”,即“公姆俩”“两口子”“两夫妻”也。“翁孺”“翁妪”声音原极相近,即说是可以通假,也不为勉强。按此,则“无以吾翁孺”就是“别跟着我们公姆俩”,意思是叫雉子去自寻生路。“知得”即得知。“高蜚止”的“止”是语尾助词,犹“高山仰止”的“止”。“黄鹄蜚,之以千里王可思”,如果作本文读,依余注,亦可通。或者干脆一点,把它看作是衍文,或者是夹杂进来的非本文性的词句亦可。乐府中常有与文义无关的字句杂入,使本文变得奇拗难读。旧来以有两种情况,一是“声词相杂”,一是“胡汉相混”,我设想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把帮腔或衬字也不分字体大小和本文杂写在一起了。这种与文义无关或无直接关系的词句,最初大概是由群众帮腔或歌伴和唱,也有即由演唱者自己唱出的。“小放牛”村女叫牧童“牧童哥,帮腔来”,帮的是“七个弄冬一呀嗨,八个弄冬一呀嗨,一朵一朵莲花开”;单弦牌子曲“金钱莲花落”、“太平年”都有和唱;四川的抒情山歌中竟会夹进字面上与本文情调似极不相及的插语“猪油韭菜包包子,好吃不好吃?”这要是跟本文连写,非此时此地人,将觉大惑不解。我疑心,“黄鹄蜚,之以千里王可思”和《蜨蝶行》里的“雀来燕”可能都是帮腔衬字,为唱禽鸟故事时所常用。如果是这样,如果作为文字材料来读,可以撇开不管,“知得雉子高蜚止,雄来蜚从雌”,意思更为紧凑,如果演唱,则这一类帮腔和唱照例是不影响情节的展开和情绪的连贯的,唱自由他唱,解吾亦如此解。“趋”,追随也。以下词句并可从余注。
把这首诗看成是野鸡家庭的惨剧,这一点余先生是和我相近的,但是我们对情节的理解不同。这里关键问题在这个悲剧中谁是被难者,谁是悲剧的主角。照余注,被猎获的是小野鸡,而剧中的主角就很模糊,似乎忽此忽彼,无一专主。我以为被捕的是雌野鸡,而剧中主角是雄野鸡,全部故事都是集中在他的身上,紧贴着他而写出的,贯串全诗的是他的情绪,这样才紧张,才生动。余注的立脚点恐怕是“知得雉子”的一个“得”字,以为是说雉子被人“得”着了。但是“得”是就人来说的,就雉来说,是罹,而不是得。看全诗,全是代雉立言,立场在雉的一面,不应用此主宾颠倒的词。如依余注,则全部情节似乎是这样:雄野鸡送小野鸡飞出去寻食,告诉他路上要小心,提防着人这种东西。后来知道小野鸡被人得着了(怎样知道的呢?),雄野鸡赶紧飞来,又跑到雌野鸡那儿去;然后,他或他们再跟着王孙的车子一起飞。雄野鸡这样跑来跑去,于情理上既无可解释,情节上又颇破碎。这雄野鸡简直是个老糊涂,既知要小野鸡对老头小孩都要避着点,怎么还放心得下让他一个人去冒险瞎闯呢?而且照余说,则“雄来蜚从雌”、“视子趋一雉”都没有着落。“从”字意思很显明,只能作跟随讲,这个“从”字就是下面的“尧羊蜚从王孙行”的“从”,所从者是一雉,并非二雉(从王孙即从王孙车中之雉)。如果照余说被捉的是雉子,怎么又还能“视子趋一雉”呢?是看见他在笼子里跟随了另一只野鸡了么?但这样就没有什么意义,已经被捉,有雉可趋与无雉可趋是一样的,临死即拉上一个垫背的,也不见得有什么可安慰处。
从艺术结构上看,笼贯全诗大部分的是一种绝望的,张皇急骤的调子。“雉子,班如此!之于雉梁。无以吾翁孺,雉子!”分明是一连串迫切的呼喊,一开头即带来了十分紧张的气氛,说明着一场不测的剧变。余注:“班”即“斑”,“班如此”是老野鸡夸赞小野鸡羽毛斑斓好看(野鸡羽毛富于文采,容易叫人往斑斓好看上想,倒是很自然的),与这种短促、断续的语调实不相合。即依余注,被捉的是小野鸡,而小野鸡很快就要罹祸,老野鸡却在事先平白无故地夸赞其羽毛,这在构思上实嫌蔓远,不够集中。而且“班如此”与“之于雉梁”也不相衔接。试翻成白话看:“孩子,你长得真花哨,你去到野鸡可以吃粱粟的地方去!不管遇着老人和孩子都要提防着一点,孩子!”这么东一句,西一句的,有这样说话的么?若依我的解释,在“雄来蜚从雌,‘视子趋一雉’”之后第三个“雉子”(可能是雌野鸡单独呼叫,也可能是两只大野鸡同时哀呼)处,达到全剧的高潮,以下雄野鸡既已下了决心,情绪上趋于悲剧性的镇定,最后三句的调子,也相应地缓慢舒徐下来,渐行渐远,有余不尽。若依余注,则两只大野鸡同来随定囚载小野鸡的车子而飞,在第三个“雉子!”处情节应仍未展尽,下面仍应有较紧张的戏剧动作,可是最后三句的音韵与这个需要是不相合拍的——请注意这首诗用了两个韵,第二个“雉子”下换了一个韵。前面“子”“此”“孺”“止”“雌”“雉”,连用齐齿呼,声音比较滞涩,令人有窒息之感,真好像是在吱吱的叫似的(诗人用韵时下意识受到了鸟叫的暗示?),而后三句的“滕”“中”“行”却是平和而安静的。这样的转换用韵(三句中其他字的音色也比较浏亮),是服从情景的需要,不是偶然的。
也许会有人说,你把这首诗解释得似乎“太”好了,简直是“神”了,这么一解释,这首民歌岂不是完全可以读通了么?这首乐府的艺术表现岂不是太完整,这样的非凡的洗练,紧凑,生动,集中,这样的如闻其声的对话,这样强烈的戏剧性,这不是太现代化了么?这样的来解释一个两千年前的作品,合适么?这不是有点太冒险了么?是的,我也正在犹豫着哩。不过,我想,如果我们有一定的根据,那就应该把话说得足足的,一点也不保留,一毫折扣也不打。抱残守阙,不是我们今天应有的态度。在这样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大胆些,更大胆些。即使是错了,怕什么?
如果我的解释按常理既可说通,诉诸训诂,尚不悖谬,大体上可以成立,我是很快乐的。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对于这首诗的思想和艺术就可以作充分的估量;对乐府中犹存的几首动物故事诗,甚至对整个汉乐府所反映的那一时代的生活,它作为集体创作所表现的鲜明、深刻的人民性,就可以增添一分肯定,我们对民族的、人民的文化遗产就可以多一分自豪。
一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本篇原载《北京文学》2007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