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125致古剑
562字 下载全书
古剑兄:
1月6日信收到已有几天,我因事忙,未即复,甚歉。
新地版税寄到,此事总算有了着落,甚好。你信上说“他只寄来你的8%版税701美金”,“只寄来”意思不很明确。是只寄来我的版税,别人的未寄到;还是只寄来我的版税,未寄来你应得的编辑费?我不知道你和郭枫最后交涉的结果,是他付我8%,另付你2%编辑费;还是“杭巴朗”[1]付8%,其中包括你的编辑费?如果一共付8%,按台湾惯例,其中应有2%的编辑费(郭有一次给我写信时说及)。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请按郭所说“惯例”办理,即你应从版税中扣除2%。公事公办,请不必客气。米珠薪桂,香港居大不易。你为我的事费了很多心力,取此2%当为心安理得。
你应得之数,办律师证书的250元(HK),及你代购水管所垫的钱,请一并扣取。剩下的钱(我不会算账,不知道还有多少),暂存你处,俟有便人到北京时托他带来即可。施叔青五月间要到北京,如果你们的关系还不太恶化,可托她带来。她手里有我在台湾《中国时报》发表的《八千岁》的稿费330美元,她反正到北京会来找我。
你信中说“因为他说第二版时才将稿交给他,所以我没得到他的信息时,稿仍在我手中”,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里的“稿”指的是什么稿?谁的稿?
你如再编大陆作家的书,应该想点“花样”。施叔青搞了和我的“对谈”以代序,不但书出易销,她单是发表的稿费就不少(“对谈”主要是我的话,稿费却归她得,真聪明)。除了我上次信建议的二法,还可有一办法,请作者写一篇长一点的自传(不是简单的小传)放在前面,或作为附录。
水管极合用,我老伴嘱我谢谢你。
我回京后一切甚好,请释念。即候
文安!
汪曾祺顿首
一月二十五日
[1]杭巴朗,粵语。全部、整个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