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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月14日下午,李钟岳奉命提审秋瑾。
在稍稍审讯了几句之后,李钟岳就让人将其余七人带到公堂审讯,独留秋瑾一人,破例给她设了一个座位。
李钟岳问:“你到底是不是革命党?”
秋瑾回答:“是!”
李钟岳问:“为什么要革命?”
秋瑾回答:“我主张的只是男女革命、家庭革命,并没有犯法,不知道为什么要抓我。”
李钟岳闻言默然,拿出纸笔,请秋瑾写下口供。
秋瑾提笔后就只写下了七个字,这七个字后来流传百年:
“秋风秋雨愁煞人。”
李钟岳忍不住夸秋瑾笔迹工整,秋瑾回答:“未见过帖,字实不能写,文章还是能做几篇的,只是毛笔用不惯了。”
李钟岳随即让人拿来墨水和钢笔。秋瑾随即写下了千字文,主要陈述自己的生平,还有申诉自己这次被捕之冤。
李钟岳马上拿着秋瑾的申诉去找贵福,早已通过密探得知李钟岳待秋瑾如上宾的贵福,对着李钟岳破口大骂:“你不用刑讯,待人如上宾,人家怎么肯招?!”李钟岳回答:“大家都是读书人,她还是一个女子,证据又不足,实在难以用刑。”
贵福。贵福最初是支持办大通学堂的,他还去学堂视察,甚至题写了“竞争世界,雄冠地球”八个字,与学堂师生合影留念。所以有人怀疑当时贵福是怕自己受到大通学堂和秋瑾的牵连,所以必须痛下杀手,也表明态度
贵福知道李钟岳审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通报浙江巡抚张曾敭,称秋瑾已经招供,张曾敭表示:“就地正法。”贵福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李钟岳,后者大惊:“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贵福怒斥:“这是巡抚的命令!你好自为之!”
李钟岳知道无法再违命,只能返回县衙,提审秋瑾。
当着秋瑾的面,李钟岳掉下了眼泪:“我位卑言轻,实在没有办法了,杀你并非我本意,请你体谅。”
秋瑾面色镇定,对李钟岳表示感谢,并提出了三个要求:
第一,请让我与家人见面诀别;
第二,我是女子,死后请不要剥衣;
第三,请不要将我的首级示众。
李钟岳答应了后两个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