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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白莲教和川楚陕农民起义
第一节白莲教
白莲教源远流长,是一个秘密的宗教结社,南宋初年已出现于江苏昆山。元、明时期有很大发展,分成为很多支派,分别称大乘、混元、收元等名目,成员十分广泛,有农民、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小商人、小业主、雇工等,也有一些太监、王府包衣、庄头、绅士、书吏、差役等参加。
白莲教“政体尚专制”,始终实行严格的家长制统治,等级森严。由于其本身又分成许多别支,故派系的教首只掌握本派的大权,采取父死子袭的权力继承方式,不容外人觊觎。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归根到底取决于所收门徒的多寡,以纠合人数多者称为大头目,人数少者为小头目。教首的弟子们,随着本身力量即所收教徒人数的不断增长,独立倾向也在逐步加强,如果条件成熟,最后也会走上独树一帜的道路。
白莲教传教的方法是:传教者“或充医卜,或充贸易,遍历各村,亲去
传徒”,在穷苦的下层群众中招收信徒,并将其组织起来。
白莲教教徒在日常只是烧香礼拜,讽诵或由教首讲解经卷、咒语、口诀、歌词(除教义外,突出敬孝行善、三皈五戒等),以虔修来世,并达到求福避祸的目的。“习教的人各出银两,交与掌柜的收下”①,称为“根基钱”。钱数不等,少则一、二百文,多则几十两、上百两。各地的小教首每年或几年向本派教主输钱,曰“朝贡”。如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七年,白莲教首刘之协、宋之清等人就将所收教徒的部分打丹(将姓名、籍贯写于黄纸,向空焚化,名为打丹,又名升丹)银二千两陆续送交被发配到甘肃隆德县的师傅刘松手中。
白莲教徒从明万历到清康熙时百余年间,刊刻了许许多多的经卷。几乎所有的白莲教经卷,都宣传“两宗三际”、弥勒下凡和劫变观念,宣传“真空家乡,无生父母”的信仰。据白莲教的解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叫做明暗“两宗”相互斗争的势力,明就是光明,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弘(红)阳”、“白阳”的“三际”。
清乾隆年间,白莲教支派林立。混元教和收元教是其中重要的两支。乾隆三十九年(1774)初,河南鹿邑人樊明德在家乡创立混元教,并将其迅速传播到河南归德、陈州、汝宁和安徽颍州等府。第二年便遭到清政府严厉镇压,樊明德等十三人被判处死刑,他的再传弟子刘松被发配到甘肃隆德县,混元教处于瘫痪状态。
①《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第五册,第1页。
乾隆五十三年(1788)三月,混元教徒、安徽太和县人刘之协“来至刘松配所探望,与刘松商复旧教,并以混元教破案已久,人多不信,必须另立教名。随商同刘松,改为三阳教……欲觅一人捏名牛八,凑成朱字,伪称明朝嫡派,将来必然大贵。又指刘松之子刘四儿为弥勒佛转世,保辅牛八,入其教者可免一切水火刀兵灾厄。并推称刘松为老教主”。
乾隆末年,收元教在鄂西北地区进行活动,主要分为襄阳宋之清和房县
王应琥两支。
湖北襄阳人宋之清是收元教支派三益教创立者姚应彩的再传弟子。他本人亦收襄阳总差役齐林等人为徒。乾隆五十四年(1789),他又拜刘之协为师。三年后,宋之清因传徒日多,与刘之协发生了争教事件,遂自立一教,名为西天大乘教。从此,他“自行兴教,捏称弥勒转世,必须学习西天大乘教,躲避灾难”①,并将其活动的重点放在阶级关系紧张的川楚陕三省交界地区,让弟子们广收徒众,扩大组织。与此同时,王应琥也在湖北、四川交界地区大力发展组织。以宋之清为首的收元教,为把农民群众从宗教信仰的迷雾中吸引到自身的解放上来,宣传“习教者,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周行天下”②,“从教者先送供给米若干,入教之后,教中所获资物,悉以均分”③,“习教之人,不携资粮,穿衣吃饭不分尔我”④等等,以及随后逐步散播的“弥勒转世,保辅牛八”这一披着宗教外衣的政治性预言,深深地吸引着广大群众,扩展组织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其弟子中,湖北襄阳总差役齐林,对收元教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后来的襄阳黄号,以及四川起义军大部分领袖,如姚之富、樊人杰、王光祖,冉文俦、孙赐俸、徐天德、冷天禄、王三槐等等,都是齐林的弟子或再传三传弟子。齐林势力和影响已超过宋之清,川楚陕起义基本上是由齐林系统的教徒发动和领导的。
①《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第207页。②周凯:《内自讼斋文钞》卷1《纪邪匪齐二寡妇之乱》。③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89,严如煜:《平定教匪总论》。④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11《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