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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郑板桥
第二节清廉为官
板桥虽然落拓不羁,济世之志却未泯灭,四十岁以后还在为功名奔走。他不愿一辈子仅做个“锦绣才子”,曾说:“凡所谓锦绣才子者,皆天下之废物也,而况未必锦绣者乎!”在他看来:“读书作文者,岂仅文之云尔哉?将以开心明理,内有养而外有济也。得志则加之于民,不得志则独善其身。”①他也有进入仕途之心,因为这不仅能安身立命,而且能兼济天下,这才算不枉读了半生诗书。
板桥自己虽然也很想成为匡时济世之才,然而几次赴考,均名落孙山,所以一度心灰意冷,行迹散漫。不过,他认为,做官应读书,但读书不一定做官:“凡人读书,原拿不定发达,然即不发达,要不可以不读书。”即使不做官,也应该好好读书,“东投西窜,费时失业,徒丧其品,而卒归于无济,何如优游书史中,不求获而得力在眉睫乎!”②
板桥进入中年后,曾有两段时间专心读书,一次是在雍正六年(1728)他三十六岁时,住兴化天宁寺,主要是攻读“四书”“五经”,同时学习研究书法艺术,曾手写《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各一部;书中直、隶、行、草相参的雏形已初步形成,尽管还嫌稚俗,却已显出一定功夫。第二次是在雍正十三年他四十三岁时,由于得到朋友的资助,他再度离开家乡,到焦山别峰庵、双峰阁发愤攻读。这回学习内容则更广泛了,除读“四书”“五经”外,还读《左传》、《史记》、《庄子》、《离骚》及贾、董策略、诸葛表章、韩文、杜诗、二十一史等,可谓经、史、子、集通观博览。这样系统的学习,为他后来的参政、论世、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雍正十年,板桥四十岁时曾赴南京乡试,中了举人。而经过这次焦山借宿苦读,终于在乾隆帝即位那年(1736),赴京都应试,中了进士。他得意地画了一幅《秋葵石笋图》,并题上一诗:“牡丹富贵号花王,芍药调和宰相样。我亦终葵称进士,相随丹桂状元郎。”此时,他已四十四岁,虽不能像牡丹、芍药在春天与群花争艳,却能像秋葵那样与丹桂齐芳。
在封建社会里,“学而优则仕”是通行的法则,郑板桥作为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当然也不会回避这一条路径。但他自乾隆元年中进士后,直至乾隆六年他四十九岁时,才被选为七品县令,去山东范县就任。
范县是鲁西的一个小县,地处黄河北岸。板桥骑了毛驴,带了书僮,一捆行李,几包书,一张琴,来到范县县衙。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人把县府衙门的墙壁打了百来个洞,大家莫名其妙,他解释说是“出前官恶习俗气耳”。因为在他看来,县衙与外面隔着厚厚的墙,新鲜空气进不来,衙里龌龊空气出不去。前任县官们偏爱空气污浊,房间发霉,他却需要自由自在与人交往,打破县令与百姓间的隔膜。
范县百姓对官府避而远之,小小衙门倒也清静。板桥无所事事,作画看花,饮酒解闷;醉后激奋,不免引亢高歌。声音传到门外,引起衙役议论,说这个县官真有些颠疯。这个议论给小丫头听到,急忙奔告板桥的家属。家属劝说:历来只有狂士、狂生,没有听说还有狂官,应当引起注意。此后,板桥就改在黄昏之后喝酒,酒后即睡,不再像开始时那样了。
①《郑板桥集·与江宾谷江九禹书》。②《郑板桥集·潍县寄舍弟墨第四书》。
不久,板桥走出衙门,接触社会,了解民情。当时“父母官”出门,总得鸣锣喝道,大张旗鼓,喝令百姓肃静迴避。板桥却一反惯例,免去这些排场:“喝道排衙懒不禁,芒鞋问俗入林深。一杯白水荒塗进,惭愧村愚百姓心。”他经常不在衙门里而是在乡下巡视:“几回大府来相问,陇上闲眠看耦耕。”①由于板桥与农民接触,使他认识到了农民的作用。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弟的书》中说:“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使天下无农民,举世皆饿死矣”。
板桥办事公道,有较明显的爱憎观点。一次,有个姓李的四川籍学生,在县试考中第一名,但是考生们因他不是本地人,大家哄起来,不准李生应考。李生找板桥大哭了一场,诉说他已迁居范县十七年了,如果要回原籍应试,一则路途遥远,蜀道难行,二则即使回原籍后,语言不通,实在无法可想。板桥听了十分同情他,立即向府宪报告,请求解决。府宪反而诬说板桥“私有所询,乖违公义”。板桥如哑子吃黄莲,有苦没处说,只得忍痛将他除名;但为了李生的前途着想,就把他收做画徒,热心教育栽培他。
又如,范县有崇仁寺和大悲庵邻近相对,有一对年轻的和尚、尼姑相爱,村上人因为他们触犯了“清规戒律”,抓去见官。板桥看看他们两人年龄相仿,情投意合,就“令其还俗,配为夫妇”,并且写了一首律诗送给他们,其中有两句:“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这表明板桥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成人之美。
板桥是个耿直的读书人,他不爱巴结上司,而对贪官污吏则十分憎恨。《小豆棚杂记》还记载着这么一件事:板桥有次因公到省城济南去办事,上司都很器重他,请他去趵突泉赴宴,一边喝酒,一边观赏“天下第一泉”,并嘱他做诗。板桥应声道:“原原有本岂徒然,静里观澜感逝川;流到海边浑是卤,更难人辨识清泉。”大家听了很不高兴,说是在讥讽上司。这首诗的确很有胆识,一下刺痛了那些贪官污吏。
由于板桥不摆官架子,办事公道,廉洁爱民,范县百姓把他当做是个谆谆善诱的长者敬重他。他在范县一共五年,五年知县任上他关心百姓的生活疾苦,做了不少有益于百姓的事,所以被后人称颂为:“爱民如子,绝苞苴,无留牍,公余辄与文士觞咏,有忘其为长吏者”①。
乾隆十一年,板桥已五十四岁了。他离开了范县,被调到潍县当县令。像在范县那样,板桥常常穿着便衣到潍县四乡去访察民情,关心着民间疾苦,且能秉公办事。有一次他夜里出门,听到茅屋里传来琅琅读书声,一问原来是有个名叫韩梦周的,家里很穷,板桥就用自己的薪金帮助他,使韩攻读中举,成了进士。韩梦周后与板桥结为知己。
潍县地处渤海边,盛产海盐,盐商很多。大盐商有钱也有势,经营官盐,往往倚势欺压小本经营的私盐小贩。板桥遇到这样的诉讼案,总是“右窭子而左富商”,保障了私盐小贩的利益。
板桥对自己施政的失误也是敢于正视的。当时潍县地方每到冬天,偷盗抢劫的事很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板桥就招集当地人编成小队,专事巡查,防范和缉捕罪犯。这本来是好意,不料队里有些不纯分子滥用职权,对无辜农民进行敲诈勒索,而对坐地分赃的罪犯却放纵不管,弄得百姓怨声载道。
①《郑板桥集·喝道》、《范县姚太守》。①《兴化县志》卷8。
板桥发觉后,一面派人暗中调查处理,一面沉痛地检讨说:“殊令我愧对子民也!”立即把小队解散了。②
板桥在潍县共住了七年。这七年中最大的功绩就是救济灾民。乾隆十一、十二年,山东潍县等地连年灾荒,发生了“人相食”的惨事。板桥目睹现状,痛心异常,决定开仓借贷。当时不少官吏怕出事,阻止他这样做,或是劝他先向上司呈报请示。板桥激动地说:“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随即拨出一批谷子,叫百姓写领条借给,救活了万人的生命。秋后仍无收成,板桥便把借条当众烧掉了。他还沉痛地写下了《逃荒行》、《还家行》、《思归行》等反映灾民悲惨命运的诗篇。
由于“板桥性疏放不羁,以进士选范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又如故,为上官所斥”①。他秉性耿直,十二年官场生活,两袖清风,从不送礼孝敬上司,在处理诉讼案中,也不袒护地方富豪。尤其是在灾荒之年,以救民为要而开官仓,没把上司放在眼中,又令城内大户设厂煮粥,救济难民。这就更直接侵犯了豪商富贾的利益,为大官富商所不容。所以在乾隆十八年春,板桥六十一岁时,竟因“以请赈忤大吏”,又被诬告有贪污中饱之嫌,而被撤职罢官了。
板桥早就不想当这知县官了,“人皆以做官为乐,我今反以做官为苦”②。十二年的官场生活,使他目睹了社会的黑暗和民间的疾苦。他虽有“补天”之心,但并不是轻易能够“得志加之于民”的。他的宏图无法实现,他的才智无处施展,对现实极端不满,想改革时弊又困难重重。他只能以嬉笑怒骂之态,诗词书画之笔,既佯狂又隐晦地表露自己的思想。他于五十七岁时编定了《郑板桥全集》一书。后因健康状况欠佳,“决计告病乞休”,且一辞再辞三辞,但“苦衷不为上峰见谅”。他多次提出要求告老还乡,总不得批准,最后竟落个如此结局,这实在是一起冤案。当他含冤离开潍县时,“止用驴子三头,其一板桥自乘,垫以铺陈;其一驮两书夹板,上横担阮弦一具;其一则小皂隶而娈童者骑以前导。板桥则岚帽毡衣,出大堂揖新令尹,据鞍而告之曰:‘我郑燮以婪败,今日归装若是其轻而且简,诸君子力锯清流,雅操相尚,行见上游器重,指顾莺迁,倘异日去潍之际,其无亡郑大之泊也”①。意思是说:我郑板桥是因为“贪污”丢官的,我这行李又轻便又简单,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贪污的银钱放到哪里去了。两书夹板,一具阮弦,就是他的全部财产,这对于那些诬告者,是一个绝妙的回答。
板桥去官之日,潍县百姓遮道挽留,家家画像以祀,并为建生祠。可见留在当时人民心目中的郑板桥,俨然是一位廉洁奉公的清官。自此后他与官场告别,再也没有重新作官。但总的说来,他在山东任上期间,家庭生活是较以前“稍稍富贵”些了。以后则又“稍稍贫”,先回老家兴化待了些日,然后来到阔别多年的扬州,开始了卖画终老的生活。
①蒋宝龄:《墨林新话》。②《郑板桥家书》。①《小豆棚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