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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曹雪芹
第二节《红楼梦》的创作和高鹗的续修
《红楼梦》是我国封建晚期出现的伟大的文学作品,曹雪芹用小说的体裁,以贾宝玉、林黛玉这两位青年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写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以及有关各阶层人的生活。这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在艺术上也有很高的成就。全书一百二十回,其中后四十回由高鹗续补。
《红楼梦》的创作,甲戌本《红楼梦》的凡例有诗评说:“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又《红楼梦》各种本子的第一回都有关于成书情况的下引文字:“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说明曹雪芹用了至少十年的功夫,反复修改,成就他的著述。
乾隆甲戌年(即十九年,1754),曹雪芹基本上把《红楼梦》写成了。但曹雪芹没有把红楼梦写完。今天所见的一百二十回本,只有前八十回是他撰著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雪芹原计划写作多少回,八十回后写没有写,写了多少?对这些问题,脂批作了局部的说明。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批说《红楼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人们以此推算,曹雪芹计划中的《红楼梦》应是一百一十回①。
曹雪芹在世时,只有《红楼梦》的稿本和脂砚斋等批语的抄本,也可能有他人的抄本,但一定极少,而且都没有刻印。后来据脂批本抄写的本子很多,这可以说是脂本系统的《红楼梦》。雪芹去世二十多年后,出现了程伟元的枣梨本,后来它也有多种本子,可称为程本系统。此外,有近年出版的综合脂本、程本的校注本。
高鹗,字兰墅,汉军旗人,乾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六十年(1795)进士,入翰林院,官侍读。在中举后,与程伟元合作,续成后四十回。现在学术界争论的是续书的价值问题:
第一,续书基本上完成了《红楼梦》故事的悲剧结局,在写悲剧这基本
点上符合原作精神。
第二,续书反映的社会生活面相当广阔,给读者以有益的成分。第三,续书在艺术性上虽然在主要方面不及原著,这是同曹雪芹这样艺术大师的手笔比较而言,但其本身还是不错的。后四十回写贾府败落,大故迭起,扣人心弦。宝钗婚黛玉死的艺术表现不可多得,虽则对贾母刻薄行事的描写过于显露,不似雪芹的含蓄,其实雪芹写贾母纵容凤姐等作恶,亦是批评贾母的,评论者若说高鹗这样写,如何要不得,则是过刻之论了。
第四,续书思想性与原作差别很大。高鹗把前八十回中猛烈抨击社会黑暗和儒家伦理的内容修改得缓和了,或删去了。续书又来个“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光明尾巴,改变主人公宝黛某些形象,有损于原著的光辉。曹著不可没有续书,全面权衡高书,尚堪作配,虽远不尽如人意。它使《红楼梦》成为完整著作,读者能得到可以接受的全书,除非有比它成功的续作来取代它,否则它是不可能消失于《红楼梦》之中的。
①亦有根据其他脂批和抄本的抄写状况,推测为一百回,一百零八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