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农工政策
由于稳定政权的需要,南京国民政府的所谓农工政策有一个由安抚到严
密控制和镇压的过程。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事变时,发布“清党”令说:“此系阻止少数分子发生叛乱行为而已,并非变更国民党任何政策。所有一切农工主要团体及各级党部,皆照常进行,毫无更张。务望各方面皆应安堵如常。”①这里没有取消农工政策、农工运动、农工团体。
国民政府在南京建立时申明坚持农工政策、保护农工利益。定都南京宣言中说:“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为国民革命的方略之一。吴稚晖在4月18日定都南京庆祝会的讲演中也强调了孙中山农工政策的重要性,他说:“总理的农工政策是说农工能革命,中国即可达到完全成功之目的,所以认农工为革命中心。”
7月31日南京国民党中执会发表《拥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运动宣言》。《宣言》说:“自今日始,本党同志均应尽力之所能及,以从事本党农民运动之工作。”“如有妨害农民运动,摧残农民利益,为农民之仇敌者,即为本党之仇敌。”②南京国民政府还实行了一些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1927年7月15日南京政府统辖的浙江省开始实行二五减租。
另外,南京政府成立初期没有下令取消工人运动。上海、南京、广州等地的群众在五一劳动节、五卅惨案、沙基惨案(6月22日)两周年纪念日分别进行了大规模的游行、集会等活动。
随着国民政府逐步走向独裁,工农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工农运动遭到禁
止和镇压,孙中山扶助农工的政策很快被抛弃了。
1927年7月8日蒋介石在上海总商会上说:“绝对不许有阶级斗争,数十万及数百万之家今皆应保护。”①蒋公开表示保护富有之家的利益,反对阶级斗争。1928年2月3日国民党湘鄂政委会议决废止1926年10月中央联席会议决定的二五减租政策。这是损害农工既得利益的重要表现。
1928年初,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决定废止过去关于民众运动、学生运动、青年运动的组织机构。1月18日蒋介石发表为二届四中全会准备的提案。其中“整理党务案”提议,“改正中央及各级党部之组织,所有农民、工人、商民、青年、妇女等部,易釀纷争者,一律裁撤,于组织宣传两部之外另设训练部及民众运动委员会”。关于民众运动提议“纠正过去之民众运动之错误,重新由中央制定民众运动之理论与方略,停止幼稚之破坏运动”②。2月
①《大公报》,1927年4月25日第二版。②《大公报》,1927年8月8日第六版。①《大公报》,1927年7月9日第二版。②《大公报》,1928年1月20日。
3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通过了蒋介石、陈果夫等提议的“中央党部改组案”,废除农民、工人、商民、青年、妇女等五部。2月7日通过的二届四中全会宣言贯穿了取缔学生运动、青年运动、民众运动的精神。南京政府公开放弃了保护农工利益,促进民众运动的主张,放弃了孙中山扶助农工的革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