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中国通史 - 白寿彝 >
- 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 >
- 丁编传记 >
- 第二十二章辽天祚帝
第一节邪正不辨,任人唯亲
宣懿皇后和太子浚的冤案是辽朝后期的重大政治事件,彻底清除乙辛党羽和他们对辽朝政局的影响,平反大康年间的冤案,起用勇于抵制乙辛的官员、将领,是争取人心、振兴朝政、扭转世风的关键。天祚帝没有把握住这一时机,他沉湎于游畋,不恤政事,亲佞人而远正直,拒听忠言。北府宰相萧兀纳,是两次冤案洗劫后的硕果仅存者,曾冒险保护延禧,力主以他为嗣,有保护和辅导之功①。延禧即位前,他因屡进直言而招致怨恨。天祚帝即位后,虽被尊为太傅,却不得不离开朝廷出任辽兴军节度使。
因厌恶乙辛的行为而被流放镇州的耶律石柳,乾统初被召回,他上书天祚帝,请“尽收逆党以正邦宪,收四方忠义之心,昭国家赏罚之用”,还详细地记述了太子浚被害和乙辛擅权等事,希望天祚帝了解实情。天祚帝却不予采纳,使“闻者莫不叹惋”②。
北院枢密使耶律阿思“有才而贪”,有识之士早已指出他“将为祸基”,天祚帝竟将清查乙辛余党这件关系辽朝前途命运的大事交与他负责。阿思贪赃枉法,制造冤案的首犯因行贿得免,而一些胁从者却往往被罗织罪名受到惩罚。同知北院枢密使事萧得里底附会阿思,敷衍塞责,使得贪墨之徒继续用事,阿谀奉迎者得以提升①。佞臣萧胡笃见天祚帝“好游畋,每言从禽之乐,①耶律浚为道宗长子,母为宣懿皇后。咸雍、大康年间,耶律乙辛擅权,大康元年(1075)、三年,宣懿皇后与太子浚先后被诬陷。皇后赐死,太子被害。九年,道宗察知其冤,追谥耶律浚为昭怀太子。乾统初,天祚追尊其为顺圣皇帝,庙号顺宗。
①耶律乙辛谋害太子后,欲舍延禧而立其堂叔耶律淳,道宗颇犹豫,萧兀纳力谏其不可,并时时保护延禧免遭乙辛毒手,后受命辅导延禧。参见《辽史》卷98《萧兀纳传》。②《辽史》卷97《耶律石柳传》。①参见《辽史》卷90《萧陶隗传》、《辽史》卷96《耶律阿思传》。
以逢其意。天祚悦而从之。”②萧胡笃因此自永兴宫太师升为殿前都点检,知北院枢密使事。萧奉先、保先、嗣先兄弟以外戚居中任事,他们无军政才干,专以“阿谀取容”,为固宠保位,不惜牺牲国家利益,排挤打击忠直人士,引荐逢迎取媚、贪污误国之辈,使辽朝的政局每况愈下,一发而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