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精神病有时候很难
窦文涛:李老师,比如说我现在需要潜入精神病院,我是一个正常人,我能不能骗过精神病院的医生,让他们认为我就是个精神病人?
李玫瑾:当然可以。我们现在常用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已经是第五版了,它每一版大概都要改过两三次,所以它已经改过十多次了。精神病麻烦在哪儿呢?就是它里头有很多问题非常复杂。“精神”这俩字,实际上包含着大量的心理学术语。像人的感觉、知觉、注意、思维、记忆,包括信仰、行为、意识,这些都可以是单独异常,也可以是混合性的异常。所谓精神分裂,就是混合异常,其知、情、意三者不协调,全乱了。但是,如果是单独异常,比如说你患鼻炎,你到协和医院去挂什么科呢?它叫变态反应科。“变态反应”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咱们都在吃海鲜,别人吃完没事,你第二天起了一身大包。
窦文涛:过敏。
李玫瑾:对,过敏反应就属于非常态。注意力缺陷也是一种异常,像孩子有时候有多动症,他就坐不住,肾上腺分泌还没有完全成熟。还有像信仰的异常,你看信邪教的很多人都很正常,可是他就能被忽悠得稀里糊涂。
窦文涛:那是正常人被忽悠呢,还是他本身就有点精神病?
李玫瑾:他被忽悠到最后也不太正常。他这种状况在正常人群中属于不正常,但他是不是有病呢?这就要说到什么叫作“病”了。病,它很麻烦在哪儿呢?一般来讲,病都属于要给药物治疗的。像抑郁症有时候也给药物治疗,而精神分裂症肯定是要给药物治疗的。当然,有些病是没法给药物治疗的,比如说重度痴呆,再怎么吃药也好不了。像有些抑郁症虽然要吃药,但它不属于精神病。但是,在病的分类当中,它仍然算是《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的一类。
如何理解精神病中的“精神”?在此可从最基本的词义观察。《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精神病的解释是:“人的大脑功能紊乱而突出表现为精神失常的病。症状多为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发生异常状态。”再观心理学对心理现象的定义:“心理现象指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从基本词义观察,这两个词虽表达略有差异,但内容基本相同。在英文词典中,“精神病”一词是“psychopathy”,而“心理学”一词为“psychology”。这两个词中皆有一个前缀词“psycho-”,其基本含义是指精神、灵魂、心理之意。从中文到英文,都可发现“精神”和“心理”实质上都指人的基本心理现象。
最早提出“精神”概念并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的起源学科,可上溯至人类早期的宗教和哲学,但真正将其作为独立的、科学的研究对象则为心理学。心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学派即精神分析,它重点研究的心理问题就是异常的精神现象—神经症。这一研究也被称作精神病理学(psychopathology)。当精神病理学与医学结合时,出现了精神病学(psychiatry)。当精神病学被用于诉讼法学时,又出现了司法精神病学。
由此可见,无论是称“精神异常”还是“心理异常”,都是指一类现象的异常,只是研究角度不同,研究目的和使用要求不同,进而形成不同的学科名称。尽管精神病学作为医学分支,是研究和治疗病态心理的学科,但其基础理论或研究中仍有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尤其是精神疾病的检测和判断常常需要心理学的基本方法和研究结果(如心理量表或人格量表)。不仅如此,精神病学对心理疾病的治疗思路和方法,仍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来源于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至今都是精神医学的基础理论之一。
变态属于一种异常现象(abnormal)。所谓异常,是指异于常态。所谓常态(normal),并不是一个法学的概念,也并非出自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科。确切地说,常态概念源于数学或统计学,是指一种范数,即标准数值,比如平均数。该数字常被用来作为与个别数量进行比较的根据。这一术语被引入心理学是为了对人的个性心理进行测量和比较。在心理学中,常态也被称作常模(norm),是指标准化样本的平均数以及平均数上下的标准差。当心理学家对某群体样本进行心理测量后,经过统计处理便可得到一个常模。若要了解某一个人或某种特定心理现象时,也对其进行同样的标准测试,得出一个分数后再与常模进行比较,如果该数值在常模数值的平均数周围或者在标准差范围内,其心理水准就为常态;如果该数值远离平均值或超出标准差范围,就为超常或变态。所以,变态或异常的概念永远是相对于常态而言的。由此推论,常态行为就是人群中多数人的行为;对个人而言,常态行为就是其日常行为。
非常态的行为又分两种,一种为正态中的非常态,即在数量分布中超出常态范围、接近正数(+)极端的位置,简称“超常”。比如,智商超出120就为智商超常,且数值越高就越超常。具有超常智商的人能够学习高难度的知识,从事复杂的科学发明活动,这种智力活动并非人人能及,因此被视为正态超常。另一种情况则是负态中的非常态,即位于负数(-)分布中接近极端的位置。比如重度智残,一般指智商在30以下,可导致人生活自理困难。这种智商也超出常态,但不被称为超常,因其为负态,故被称作变态。一般而言,超常是指接近正极的少数,变态则指接近负极的少数。所以,变态即负向的异常。
一般而言,人的变态肯定具有变态行为,但不能反之推论,说有变态行为就一定是变态的人。那么,何谓人的变态?根据精神医学判断精神异常的五个标准之一,即经验标准(也称众人标准),就可作为对人是否变态的基本判断。例如,酒后异常的人是绝大多数人都能够直接发现并判断出来的,从他说话的声音和语调,从他走路的姿态和动作,都可判断出他处于酒后状态,不是常态。类似的判断还有,村民们对一个顽劣少年断言道:“这孩子长大了不是个好东西!”这多是对变态人格者的判断。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面部表情傻笑、着装不合季节、行为古怪的人,不需要精神病大夫的指教,也知道这是一个较严重的精神病人。概言之,凡是从经验就可直观地看出此人的异常,此人即为“人的变态”。
人的变态也有类型之分:有的人仍有常态生活,如变态人格者;有的人只在特殊异常状态时不能有常态行为,如醉酒的人不能正常驾驶,但在醉酒状态消失后仍能恢复正常的行为并进行正常的生活;有的人则完全不能正常生活。
除了行为变态和人的变态之外,还有一种是心理变态。心理现象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同样,心理变态也有很多表现形式:意识变态,如夜游症;注意变态,如儿童多动症;感觉变态,如五官过敏反应;知觉变态,如严重错觉;想象变态,如幻觉;思维变态,如白日梦;情绪变态,如歇斯底里;兴趣变态,如恋物癖;需要变态,如饮食过度;信仰变态,如痴迷邪教而自杀;智力变态,如弱智或呆傻;性格变态,如自闭症;人格变态,如偏执等。这些异常都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也属于心理异常的范畴。其中,有的变态可让人丧失基本的生活能力,如严重智力变态,即呆傻;有的变态会影响人的日常生活,如时常幻听;有的变态只是“小病一桩”,如过敏反应,经过治疗以后几乎不影响个人的日常生活;有的变态则会影响身边的人,给别人造成困扰,如偏执人格。
——摘编自李玫瑾专著《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窦文涛:还有一个很恐怖的问题,我觉得是全世界的人都有的一种恐惧,那就是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实际上,历史上发生过这种事啊。这也是整人的一大手段,就是把你弄到精神病院。但是,精神病院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呀?是不是进去之后,你要是被认为得了精神病,电击你也好,喂你药也好,你就是出不来呢?
李玫瑾:你说的这个,确实有真事发生过。不是有一个故事嘛,说一个司机去运精神病人转院,结果在半道上仨病人跑了,他就到一个车站问谁要去某个城市,有三个人说我们要去那儿,于是就上了他的车,然后直接被拉到精神病院。医生过来接他们时,这三个人就说我们不是精神病人,其中有一个还是大学老师,他说自己知道地球是圆的、地球围绕太阳转之类,后来他越说越多,医生就说他有精神病。其中有一个人一看那两个都被整了,就特别老实,让他穿衣服就穿衣服,让他进屋就进屋,让他坐下就坐下,第二天给他刮胡子、理发的时候,他就说“谢谢”。最后护士就说这人特别有礼貌,也没有暴力性,感觉他不像精神病人。后来这人出院了,才把那俩人救出去。
窦文涛:格子以后进去了,知道怎么办了?
刘少华:我知道了,有人给刮胡子就说谢谢。
李玫瑾:这种误判的情况确实有。我在2006年因为邱某某 [57] 的案件和一些精神病医生发生过争执,他们当时也说邱某某有精神病,但我后来认为邱某某是没有的。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有些精神病医生的判断标准确实比较随意,比如说有“返祖兽性化”特点的都是精神病人。我觉得像这种判断标准就很可怕。邱某某在道观里放火,把那10个人杀了以后还开膛剖肚,然后在墙上写字,像什么“奸淫者仙地不容”之类的。当时就有人认为他有精神病,但我认为不是。为什么呢?他在整个作案过程中是有辨别的,有等待,有控制,什么都有,包括他有反侦查的手段,所以能逃出包围圈。精神病这个现象比较复杂,像美国在法庭上涉及这类问题的时候,都要请两种专家来鉴定,一种是精神病专家,还有一种是心理学家,因为二者的角度是不一样的。精神病专家更多的是以症状来判断,他们是按照病的特征来辨别的。比如说,你要是得了感冒会有哪几个特征,如果是肺炎有哪几个特征,如果是“非典”有什么特征。如果你知道精神病的特征,你就可以伪装。但是,心理学家不一样,他们是按照心理的规律来判断的,比如说你做这个行为代表你有什么样的心理。我就看动机,像网上这个女孩,我就找不到她父母的动机,而像那个杀妈妈的女孩就有动机,因为是她妈妈把她强制关到那个戒网瘾的地方去的。
窦文涛:有被迫害妄想的人一样可以学业很优秀?
李玫瑾:对。也就是说,很多高智商的人很容易进精神病院。
刘少华:我怀疑现在有些名人有被迫害妄想症。
窦文涛:确实这个可以让我们想起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