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初七日,大同陷,巡抚卫景瑗死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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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至大同,总兵姜镶以城降。执景瑗去,见自成,不屈;曰:此膝不跪第二人,即当杀我。据地坐,大呼皇上而哭。自成曰:忠臣也,勿杀。公起以头触石,血淋漉。贼拘之营中六日,公自经于海会寺;冠服南面哭,稽首而绝。延安推官顾咸正为之志曰:纲目书刘公韐自经于金军,以为金不能以威屈韐,而韐自经云尔。卫公有老母,又当贼方阳慕公,不杀,若可以无死;而公持义益决,从容自裁,可不谓之得正矣乎!若夫封疆之故,盖难言之。其时边兵缺饷已八月,而镇臣内叛;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公字仲玉,号带黄,陕西韩城人;南都赠兵部尚书,谥忠毅。
贼陷大同,知府董复、乡官韩霖俱降。文学李若葵,合家九人自缢;先题曰:一门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