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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十五
○得替官限家居一年方得赴阙敕
237字 下载全书
应诸道前任行军副使等,例从替罢,久住京师,每念滞淹,尝怀恻悯,极欲疾速发遣,稳便安排。但以拟除一人,须俟一阙,授命者才去,得替者便来,到阙既专望渥恩,在任又须终月限,循环不已,积滞转多。而况在京,所费亦倍,必想在外一年事力,才充在京数月支持,比候阙员,多称委困,当别行於条贯,期各守於规程。起今前件官员等,如得替後,且就家私,稳便安居,限一年後,方得赴阙。朝廷当据职资,便与比拟,或非时有阙,与就便安排,自然公私得济,出处合宜。有员阙以安排,无岁时之停滞,事关悠久,情在优矜,各委遵承,勿得逾越。其先得替在京者,宜令中书据见有员阙处,量才安排,仍降敕诸道,各令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