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全唐文 - (清)董诰 >
- 卷四百六
○对祭星判
171字 下载全书
〈甲祭司人沃盥执烛,而献人数未便陈玉彻奠。监祀纠其失仪,甲诉云:来岁美恶,岂玉能知?〉
利用祭物,肃敬鬼神,不愆乎物,实受其祉。甲歆司人,事著宗伯,当执烛以献数,亦敷玉而备仪。何肆无稽之言,用亏有恒之典,虽雅有酌,以清洁为贵;而传称,在祈祷则施。福善苟违,璧之所伤无几;荐诚或应,黎元之所获则多。既靡终於旧章,奚将表於明德;神则不享,吾何以观?纠夫失仪,信为得实?罪自掇也,刑其舍诸?
陈齐卿
齐卿,天宝时擢书判拔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