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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百五十
○上刑部崔尚书状
187字 下载全书
某启。某比於流辈,疏阔慵怠,不知趋向,唯好读书,多忘,为文格卑。十年为幕府吏,每仲束於簿书宴游间。刺史七年,病弟孀妹,百口之家,经营衣食,复有一州赋讼。私以贫苦焦虑,公以愚恐败悔。仍有嗜酒多睡,厕於其间,是数者相遭於多忘格卑之中,书不得日读,文不得专心,百不逮人。所尚业,复不能尺寸铢两自强自进,乃庸人辈也,复何言哉!今者欲求为贽於大君子门下,尚可以为文而为其礼,《诗》所谓“有面目,视人罔极”者也。谨敢缮写所为文凡二十首,伏地汗赧,不知所云。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