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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百五十五
○请禁走马害人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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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见都下衢街窄狭,人物殷繁。其有步履艰难,眼目昏暗,老者幼者,悉在其间。车马若纵於奔驰,生性必见於伤害。况律禁无故走马,伤人杀人,素有严典。臣窃恐功勋之子,军伍之人,向来偶昧於宪章,此际忽思於驰骋,害人者死,是杀二人。杀人既多,亦伤至化。臣以为不若令之在前,使民知禁。臣乞特降明诏,示谕内诸司以下,及诸军巡街衢坊曲,并不得走马。兼乞指挥逐界金吾司所由,及军巡所由,常切止约。如有故违,走马者不问是何色目人,并捉搦申所司,请依律科断。若所由不切止约,致走马害人者,逐界分所由与所犯人同罪科断。其或自内中急传宣旨者,即请赐银牌或牙牌,令以手持之,俾路人及所由辩认,易为奔避。上行其令,而下不敢违,非惟得罪者无同,抑亦所犯者应少。
李守贞
守贞,河阳人。晋天福中累迁宣徽使。少帝即位,授滑州节度使兼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改侍卫都虞侯。开运元年授兖州节度使,加同平章事。二年,契丹南下,以为北面行营都监,还为侍卫副都指挥使,移镇宋州。代高行周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移镇郓州,契丹寇边,以为北面行营都部署,军败降契丹,授司徒依前郓州节度使。从契丹至汴,寻归本镇。汉祖入立,授太保,封鲁国公,移镇河中,乾二年以叛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