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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百六十五
○论疏
197字 下载全书
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上仙,至五年二月祭,明年又。自兹後以五年为,且魏以武帝为太祖,至明帝始三帝而已,未有毁主而行,其证一也。宋文帝元嘉六年,祠部定十月三日大祠。其太学博士议云:“按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宋自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未有毁主而行,其证二也。梁武帝用谢广议,三年一,五年一,谓之大祭。祭於夏,祭於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仅追尊四朝而行,则知祭者,是追养之道。以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荐以首时,祭以仲月,间以,序以昭穆,乃礼之经也,非关宗庙备与未备,其证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