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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九百七十四
○奏邓琬等禁系状(太和五年十月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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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屯田郎中唐扶、邓州内乡行市黄润、两场仓督邓琬等,先主掌贞元二年湖南江南运到糙米至浙江,於荒野中权造囤盛贮,差邓琬等交领。除支用外,六千九百四十五石,多年坏烂,已成灰尘。准度支牒,徵原主掌所由。从贞元二十年以後,所由邓琬父子兄弟至元孙,相承禁系,经今二十八年,前後禁死九人,追孙及元孙等四人,见枷禁。
据屯田郎中唐扶、邓州内乡行市黄润、两场仓督邓琬等,先主掌贞元二年湖南江南运到糙米至浙江,於荒野中权造囤盛贮,差邓琬等交领。除支用外,六千九百四十五石,多年坏烂,已成灰尘。准度支牒,徵原主掌所由。从贞元二十年以後,所由邓琬父子兄弟至元孙,相承禁系,经今二十八年,前後禁死九人,追孙及元孙等四人,见枷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