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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子
蜀大理少卿李泳,尝归郫城别墅。过桥,见一婴儿,以蕉叶荐之,泳怜其形相貌异,哺养为子。六七年,能书,善读笑,父母钟爱之,过于亲子。至十二岁,经史未见者,皆览之如夙习,人皆谓之神智。尝独居一室中阅书,父母偶潜窥之,见一人持簿书,复有二童子接引呈过,其子便大书数行,却授之去。父母异之,来日,因待立,泳疑曲谓之曰:“吾夜来窃有所睹,汝得非判阴府事乎?”曰:“然。”重问则唯拜不对。泳曰:“阴府人间,事意不同,吾不欲苦问,汝宜善保。”子又拜。却后六年,一旦白于父母:“儿只合与少卿夫人为儿一十八年,今则事毕。来日申时,却归冥司。”因泣下久之,父母亦为之出涕。泳问曰:“吾官至何?”答曰:“只在大理少卿。”果来日申时,其子卒,故泳有退闲之志。未久,坐事遂罢。(出《野人闲话》)
【译文】
西蜀大理少卿李泳,有一次到他在郫城的别墅去,过桥时看见一个婴儿,用芭蕉叶子包着。李泳看这孩子长得貌相不凡,就抱回家去,当成自己的儿子哺养。六七岁时这孩子就能写字,能说会道,父母十分疼爱他,待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到了十二岁,不论是什么没见过的经书史籍,这孩子看时都象是读熟过的一样,人们都称这孩子是神童。有一次儿子在一个屋里独自读书,李泳和妻子偷偷在窗外看。只见有一个人拿着公文卷宗,还有两个童子接过卷宗呈递给自己的儿子,儿子就挥动大笔在公文上写上几行字,然后交给童子拿走。李泳和妻子非常奇怪。第二天,儿子来请安侍立一旁,李泳就委婉地问儿子,“昨夜我偷偷看见了你的事情。你莫非是在处理阴曹地府的公事吗?”儿子说,“是的。”李泳再问,儿子就只是作揖不回答了。李泳说,“阴府和人间是不同的,我不便算追问什么,希望你多多珍重好自为之吧。”儿子又作揖不语。又过了六年,一天儿子忽然说,“我只该给你们做十八年儿子,现在时间已经到了。明天申时,我就要回冥府去了。”说完就哭了半天,李泳和妻子也哭了一场。李泳问儿子,“我官能做到多大?”儿子说,“你只能作到现在的大理少卿,不会再升了。”果然第二天申时,儿子就死了。李泳也想辞去官职,没过多久,就因为牵涉到一件公案里被罢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