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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陆氏女
长洲县丞陆某,家素贫。三月三日,家人悉游虎丘寺,女年十五六,以无衣不得往,独与一婢守舍。父母既行,慨叹投井而死。父母以是为感,悲泣数日,乃权殡长洲县。后一岁许,有陆某者,曾省其姑。姑家与女殡相近,(相近原作同出,据明钞本改。)经殡宫过,有小婢随后,云:“女郎欲暂相见。”某不得已,随至其家。家门卑小,女郎靓妆,容色婉丽。问云:“君得非长洲百姓耶?我是陆丞女,非人,鬼耳。欲请君传语与府。今临顿李十八求婚,吾是室女,义难自嫁。可与白大人,若许为婚,当传语至此,其人尚留殡宫中。”少时,当州坊正,从殡宫边过,见有衣带出外,视之,见妇人。以白丞。丞自往,使开壁取某,置之厅上,数日能言。问焉得至彼,某以女言对,丞叹息。寻令人问临顿李十八,果有之,而无恙自若。初不为信,后数日乃病,病数日卒。举家叹恨,竟将女与李子为冥婚。(出《广异记》)
【译文】
长洲县丞陆某,家境一向贫寒。三月三日,家人全去游览虎丘寺。女儿年龄十五六岁,因为没有衣服不能去,独自和一个婢女守着房舍。父母走了以后,她慨叹之余投井而死。父母因此很悲伤,悲泣了几天,就把尸体暂且停放在长洲县。以后一年左右,有个姓陆的,曾经探望她的姑姑,姑姑家和那个女子殡葬的地方很近。经过殡宫,有个小婢女跟在后面,说:“女郎想要暂时相见。”陆某不得已,跟着到她的家。家门很窄小,女郎美丽端庄,容貌婉丽,问道:“你不是长洲百姓吗?我是陆丞的女儿,不是人,是鬼。想请你传话给我家,现在临顿李十八求婚,我是有家的女儿,从道义上说难以自己出嫁。可以告诉大人,如果答应成婚,应当传话到这里。”那人还留在殡宫里,不多会儿,当州坊正,从殡宫边经过,看见衣带露出来,仔细一看,见是妇人。把这事告诉陆丞,丞亲自去。让人打开殡宫墙壁取出陆某,放在厅里,几天才能说话。陆丞问陆某怎么能到那儿,陆某把女子的话告诉他。陆丞叹息,派人寻问临顿李十八。果然有这个人,却没有病很正常。最初不相信,过几天就病了,病几天就死了。全家叹息悔恨,最终让女儿和李十八结为阴间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