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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繁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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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繁县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妇人,婉丽殊绝,县命悦而留之,甚见宠爱。后数月,一旦惨悴,言辞顿咽。令怪而问之,曰:“本夫将至,身方远适,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谁如我何?第自饮食,无苦也。”后数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银酒杯一枚为别。谓令曰:“幸甚相思,以此为念。”命赠罗十疋。去后恒思之,持银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县尉已罢职还乡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远来移转。投刺谒命,令待甚厚。尉见银杯,数窃视之。令问其故,对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叹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论妇人形状音旨,及留杯赠罗之事。尉愤怒终日,后方开棺,见妇人抱罗而卧,尉怒甚,积薪焚之。(出《广异记》)
【译文】
新繁县令的妻子死了,让女工做丧服。有个妇人,相貌极其美丽。县令喜欢就留下她。她很被宠爱。几个月之后,一天早晨,她脸色凄惨、悲伤、言语哽咽。县令感到奇怪就问她,她说:“我丈夫要来了。我将要远行,所以悲痛。”县令说:“我在这里,谁奈我何。只管吃饭,不必苦恼。”过了几天,妇人请求离开。县令阻止不了,她留下一枚银酒杯作告别礼物,对县令说:“承蒙您很想念我,把这个当做纪念吧!”县命赠给她锦罗十疋。她离开后。县令总是想念她,拿着银杯不离手。每到公衙,就放在桌案上。有个县尉已经停职回了家乡。他妻子的灵柩,还在新繁,所以远来移灵。投书拜见县令。县令待他非常热情。县尉看见银杯,几次偷偷地观看。县令问他原由。回答说:“这是我死去的妻子棺材中的东西。不知什么原因到了这里?”县令叹息良久,就详细地告诉了他前后的事情,还描述了妇人的音容笑貌及留杯赠罗的事。县尉生了一天气。后来打开棺材,看见妇人怀抱锦罗躺着。县尉非常愤怒,堆些柴草烧掉了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