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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广
晋升平末,故章县老公有一女,居深山。余杭广求为妇,不许。公后病死,女上县买棺,行半道,逢广。女具(明抄本”女具“作”与女“)道情事。女因曰:”穷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尸,须吾还者,便为君妻。“广许之。女曰:”我栏中有猪,可为杀,以饴作儿。“广至女家,但闻屋中有鼓掌欣舞之声。广披离,见众鬼在堂,共捧弄公尸。广把杖大呼,入门,群鬼尽走。广守尸,取猪杀。至夜,见尸边有老鬼,伸手乞肉。广因捉其臂,鬼不复得去,持之愈坚。但闻户外有诸鬼共呼云,老奴贪食至此,甚快。广语老鬼,杀公者必是汝,可速还精神,我当放汝。汝若不还者,终不置也。老鬼曰:”我儿等杀公耳。“即唤鬼子,可还之。公渐活,因放老鬼。女载棺至,相见惊悲,因取女为妇。(出《幽明录》)
【译文】
晋代升平末年,故章县一个老人有个女儿,他们一同住在深山里。余杭广向老人的女儿求婚,老人没有答应。后来老人病故,女儿到县里去买棺材时半路上碰见广某,就把老人的死讯说了,并说,”我自己一个孤女跑到县里去买棺材,实在是没有办法。如果您能到我家去替我为父亲守灵,我从县里回来后,就嫁给你。“广某答应了,女子又说,”我家有一口猪,你可以把猪杀了,好招待帮忙办丧事的人。“广某来到女子家,听见屋里有拍手歌舞的声音。扒开篱笆一看,只见一群鬼正在摆弄老人的尸体。广某就抄起一根棍子大喊着进了门,那群鬼都逃掉了。广某就守护着老人的尸体,并把猪杀了。到了夜里,又见一个老鬼在老人的尸体旁边,伸手向广某讨肉吃。广某一把抓住老鬼的手臂,越抓越紧,老鬼想逃也逃不掉。这时就听外面那群鬼喊道,”老家伙太贪吃了,快点呀!“广某对老鬼说,”这位老人一定是你杀的,你赶快让他还阳,我就放了你,不然的话,你休想逃脱我的手!“老鬼求告说,”这老人不是我杀的,是我的儿子们杀的呀!“说罢就喊他的鬼儿子们,让他们快快放了老人。老人果然渐渐活转来了,广某就把老鬼放了。老人的女儿拉了棺材回来,一见父亲复活,又惊又悲。后来广某就娶她为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