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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朗之
唐建中元年,南康县人叶朗之使奴当归守田。田下流有鸟陂,陂中忽有物唤,其声似鹅而大,奴因入水探视,得一大物,身滑宛转,内头陂下。奴乃操刀下水,截得其后围六尺余,长二丈许,牵置岸上,剥皮剖之。比舍数十人咸共食炙,肉脆肥美,众味莫逮。背上有白筋大如胫,似鱏鱼鼻,食之特美。余以为脯。此物初死之夕,朗之梦一人,长大黑色,曰:”我章川使者,向醉孤游,误堕陂中,为君奴所害。既废王命,身罹戳辱,又析肌刳脏,焚腌充膳。冤结之痛,古今莫二。与君素无隙恨,若能杀奴,谢责偿过,罪止凶身;不尔法科,恐贵门罹祸,朗之惊觉,不忍杀奴。奴明年,为竹尖刺入腹而死。其年夏末,朗之举家得病,死者八人。(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唐代德宗建中元年,南康县人叶朗之派仆人回家乡守护水田,水田下游有个群鸟聚集的池塘。仆人忽然听到池塘里有个东西在叫唤,声音象鹅叫却比鹅的叫声大。仆人下水去寻找,看到一个大怪物,身上光滑而弯曲,把头插在池塘下面的泥里。仆人就取了刀下水,砍下那个东西的后半部分六尺多粗、二丈多长的一段,拖到岸上,剥去皮剖开肉,同邻舍的几十个人一起烤着吃了。肉味又脆又肥又鲜美,别的滋味无法与之相比。那个东西的背上有条白筋大小象人的小腿,又象鲟鱼鼻,吃起来味道特别鲜美,他们还将剩下的肉做了肉脯。这个东西刚死的那天晚上,叶朗之梦见一又高又大,浑身漆黑的人对他说:“我是章川王的使者,喝醉了独自出来游玩,不小心陷到池塘里,被你家的仆人杀害了。既耽误了章川王的使命,自身又遭受杀戮的痛苦。被分割肌肉,取下五脏,烤熟当饭吃了。这冤仇和痛苦,古往今来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我与你平时没有隔阂和仇恨,如果你能杀了那个仆人来道歉陪罪,惩罚将只加在犯罪者的身上。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恐怕你的全家都要遭受灾祸。”叶朗之惊吓醒来,不忍心杀仆人。第二年,那个仆人被竹子的尖刺刺进肚子里而死去,那年的夏末,叶朗之全家人都得了病,死了八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