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层阶级中庇护人一被保护人的关系
后汉上层阶级的社会生活有许多染上了庇护人—被保护人的关系色彩,这种关系使人们从等级上发生上级和下级的关系。被保护人有两种主要类型。[102]“以前的部属”阶级总是产生由别人指定或推荐职务的人。中央政府的少数高级官员在其衙门拥有大量职位,他们可以自行挑选人员来担任这些职务。太守、刺史和县令也可以委派数十名下级职员。特别是太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正是他举荐地方人士为“孝廉”,因而能够和日后在官僚机构中也许会高升的人们建立恩惠关系。第二类被保护人称为“门生”。在理论上,这些人蒙受庇护人的恩惠,因为他们接受了他的教诲。庇护人可能是真正的恩师,但是正式官员也收授门生——被保护人,门生投奔他们,不是为了获得教诲,而是寻求帮助和庇护。
公元2世纪期间,保护人和被保护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日益巨大的政治意义。这种发展也许是私人关系和惯例获得巨大重要性,而官方的和公共的关系则被认为不大重要这样一种普遍趋势的一个方面。这一过程也许同这种新情况有关系:孝顺和公共责任感的美德已被列为人的价值的尺度。正像指望一个人始终忠于他的亲属和他的邻人一样,他也应该铭记他以前的恩师和长辈。
特别在公元89年以后,因外戚上升到执掌大权而出现的政治生活的变化,使得保护关系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外戚大将军掌握的权力主要在于他们能够操纵对于数百名官员的任命。即使外戚的某些大将军也真心诚意试图招募一些受尊敬的人物,但是,人们仍有理由怀疑他们任命的人物,所以,一旦他们的外戚保护人垮台,他们通常被赶出官府。随着2世纪40年代梁家权力的巩固,许多官员和知识界的领袖人物开始相信政治上的决定不会对他们有利。由于试图找到种种办法来使人们觉得他们更拥有势力,他们开始强化他们自己的保护人—被保护人的关系。这最初表现在太学中,太学的门生在少数活跃的宗师领导下,开始对官员的虐待提出抗议。
随着保护人—被保护人关系的重要性越来越大,结果出现为了获得渴望成为被保护人的人们的竞争。据徐榦(公元171—218年)记载,大臣、太傅、刺史和各郡太守不注意朝廷事务,而专心致志于他们的“宾客”。[103]足以在《后汉书》立传的重要人物在其经历中几乎都曾谢绝本地郡的职位或京城高级官员的举荐。这不是说获得这样的职位是不光彩的事情。倒不如说,人们希望担任和选择愿意接受的职务,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和自己的上级保持关系。
任何被保护人所承担的一个义务就是在保护人去世时必须去吊孝,并且尽可能参加葬礼。被保护人后来还常常捐款立石碑。为公元161年去世的蓟州刺史立的石碑列举了193位“门生”,他们都来自他的管辖区域。泰山都尉孔宙(公元104—164年)的石碑是10个不同郡的43位门生——被保护人立的;4位部属来自他以前任职的地区;4位部属来自他的泰山衙门;10位门生来自八个郡,也许他们是真正的门生;一人是“以前的平民”。资深政治家刘宽(公元120—185年)的石碑列举了遍布华北华中各地的300多位门生——被保护人的名字,其中96位是当时在职官员,包括35位县令和11位太守。另一块单独的石碑列举了他“以前部属”的名单,这块石碑刻着从高官以下的50余人的名字。[104]
我们可以从这些名单上看出关系网形成的途径。绅士们可以自行依附于他们本地或邻近地区的任何地方官吏,而成为他们的门生——被保护人或成为他们的下级官吏。这些地方官吏依次不仅同他们的上司具有公务的和私人的关系,而且也同其他正式官员、特别同他们以前的上司或保护人保持私人关系,而其中的某些上司或保护人依次又可能同朝廷里的重要人物有联系。在为高级官员或著名宗师送葬时,可能有数千名被保护人聚集在一起,以增强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在保护人和被保护人的狂热关系达到极点时,人们甚至可能为只担任过他们几天太守的某人的母亲披麻戴孝。[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