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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我的工作都很忙。莱蒙曾经来过一次告诉我说他把信寄了。我跟艾玛努埃尔去了两次电影院,电影演的什么他不是总能看懂,需要我给他解释。昨天是星期六,玛丽按照我们约好的时间过来了。她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裙子,上面是红白条纹的图案,脚下穿着凉皮鞋,我的视线简直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她那结实的乳房隐约可见,太阳把她的脸晒成了棕色,就像一朵怒放的花。我们乘坐公共汽车,来到我知道的离阿尔及尔几公里外的一处海滩。那儿两面夹山,岸上有一溜芦苇。四点钟的太阳不算大,但水还很温暖,层层细浪懒洋洋的。
玛丽教给我一种新游戏。就是游水的时候,迎着浪峰,含一口水在嘴里,然后翻过身来,把水朝天上吐出去。这样一来,水就像一条泡沫的花边散在空中,或像一阵温雨落回到脸上。可是玩了不一会儿我的嘴就被盐水烧得发烫,这时玛丽游到我身边,贴到我身上,把她的嘴对着我的嘴。她伸出舌头舔我的嘴唇,我们就在水里缠绵了一两分钟。
当我们穿衣服的时候,玛丽用灼热的眼神看着我。她的眼睛在发光。我吻了她,从这一刻起我们都没有说话。我们都急忙找到公共汽车坐上去,然后回到我的住处就跳上了床。我没有关窗户,我感到夜晚凉爽的空气在我们棕色的皮肤上流动。
玛丽告诉我说她第二天早上可以不用走,于是我叫她留下来一起吃午饭。她同意了,我下楼去买肉。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听到莱蒙的屋子里传来女人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又传来老萨拉玛诺骂狗的声音,我听见木头楼梯上响起了鞋底和爪子的声音,接着就听见老萨拉玛诺吼着“混蛋,垃圾!”然后他们就下楼上街去了。我把这老头的事告诉了玛丽,引得她大笑起来。她穿着我的睡衣,挽起袖子。她笑的时候我心里又痒痒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我爱不爱她。我说这种问题毫无意义,但确实我好像不爱她。她看上去有些难过,不过当我们做午饭的时候她又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每当她笑的时候我就总想吻她。正在这个时候,我们听到了莱蒙屋子里传来打架的声音。
先是听见女人尖着嗓子叫嚷了什么,然后是莱蒙对她大叫:“你这个臭女人,你不尊重我!我来教你怎么尊重我!”接着就传来女人的尖叫声——听得出来是用尽全力的——这个时候楼梯口已经是挤满了人。玛丽和我也出去看。那个女人一直在叫,而莱蒙一直在打。玛丽说这真可怕。而我没有搭腔。她要我去找警察,我说我不想招惹警察。但是住在三楼的一个管子工叫来了一个警察。他先是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声音。他又用力敲了敲,过了一会儿,里面传来女人的哭泣声,莱蒙打开了门。他嘴里叼着一根烟,脸上挂着笑容。
“你的名字?”警察问道。
莱蒙回答了。
“跟我说话的时候,把烟从你的嘴上拿掉。”
莱蒙有些犹豫,他看了我一眼,又放在嘴里抽了一口。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时候警察扬手照着莱蒙的脸就来了一记狠狠的、结实的耳光。香烟从他的嘴唇边飞出好几米远。莱蒙的脸色都变了,但是他没有说什么,只是低声下气地问警察能不能拾回他的烟。
警察说可以,但是警告他说,“下一次别忘了警察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个女人一直在哭,不停地说,“他打我,他是懦夫,是垃圾。”
“不好意思,警官,”莱蒙插嘴道,“说一个男人是垃圾是合法的吗?”
警察叫他闭嘴。
于是莱蒙又转向那个女人,“等着吧,小娘们儿,咱们走着瞧!”
“够了。”警察打断了他,并叫那个女人走,叫莱蒙待在屋里等着局里传讯。“你应该为自己感到害臊,”警察又补充说,“看你东倒西歪的。好吧,你一定喝了很多酒,喝醉了。”
“不,我没醉,”莱蒙解释,“我只是看着你就有些打哆嗦,我也没有办法。这是很自然的事。”
接着他关上了门,大伙也就散了。玛丽和我接着做好午饭。但是她没有什么胃口,东西几乎都让我吃了。她是一点钟的时候离开的,我又上床睡了一会儿。
快到三点钟的时候,有人敲门,进来的是莱蒙。我依然躺在床上,他坐到床沿边不说话。我就问他事情是怎么样的。他说一开始他如愿以偿,但是后来她打了他一个耳光,他就打了她。剩下就是我后来看到的。
我说这下好了吧,她已经受到了惩罚,你也该满足了。
他表示同意,他还指出警察来了也无所谓,反正他已经打了她了。他说他很了解警察,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们。他还问我当时是不是等着他回敬警察一下子,我说我什么也不等,再说我不爱招惹警察。莱蒙好像很得意。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出去走走。我下了床,梳好头发。接着莱蒙说他需要我做他的证人。我没有表示反对,但是我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这非常简单,你只要告诉他们那个女人不尊重我就行了。”
于是我答应了为他作证。
我们出去了,莱蒙请我喝了一杯白兰地。后来,他想打一局台球,我差点赢了。他还想去妓院,但是我拒绝了;我说我不喜欢那玩意儿。于是我们慢慢悠悠地走了回去,他告诉我因为惩罚了情妇,所以他心情非常好。我发现他待人不错,我很喜欢这次散步。
当我们走近房子,我看见老萨拉玛诺站在门口,他看上去很不安。我注意到他的狗今天没有跟着他。他就像个陀螺四处乱转,到处张望,用他那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拼命往黑洞洞的走廊里看。他嘴里嘟囔着只言片语,仔细地在街上寻找着什么。
莱蒙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并没有立刻回答。我隐约听到他嘀咕着,“杂种!野狗!”。仍然带着一种不安。当我问他,狗去哪里去了,他有些生硬地回答我说走了。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又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我像平常一样,带它去练兵场。那里围着一群人,很热闹,很挤。我停下来看《流放的国王》。等我回过身的时候,狗就不见了。其实我早想给它买一个小点儿的颈圈了。可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这个畜生能这样就走了。”
莱蒙说他的狗可能是迷路了,过段时间它自己就会回来的。他举了好几个例子,说狗能跑几十公里找到主人。但是老头儿的神色看起来似乎更加不安了。
“你不知道,他们会把他弄走的。我的意思是警察。没有人会收养它,因为它长了一身的恶疮,他们会抓住它的。”
我告诉他可以去宠物收容所看看,丢失的狗都在那里。只要付一点钱就可以领回来了。他追问我是不是要很多钱,具体多少我就不清楚了。接着他就发起火来:
“让我为这个畜生花钱?该死的!它还是死了吧。”接着他又开始骂起狗来。
莱蒙笑了笑,转身上了楼梯。我跟着他上去,我们在楼梯口分手。过了一两分钟之后,我听见了老萨拉玛诺的脚步声,接着他敲了敲我的门。
当我打开门,他已经在门槛上站了一会儿了,嘴里说着,“抱歉,我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
我请他进来,但是他摇了摇头。他一直盯着自己的鞋尖儿以及长满硬痂的手,没有看我:
“默而索先生,你说,他们不会真的把它抓走了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是么。否则我该怎么活啊。”
我告诉他,送到收容所的狗会保留三天,等待主人去领,三天后无人认领的狗就随意处置了。
他沉默地看了我一眼,然后道了晚安。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关了门,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接着他的床咯吱咯吱地响了起来。透过墙壁,我听见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声,原来他在哭。不知道为何,这时我想起了妈妈。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因为头天晚上我没有胃口,没有吃晚饭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