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搭配、出口偏好、追求零平衡
进口和出口。首先,需要区分“硬产品”和“软产品”。这里所谓的“软”和“硬”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物理特征,而是特指两国之间在特定时期的一种商品贸易关系。某项产品在谈判过程中是“软”还是“硬”主要取决于两国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以下条件,那么谈判过程中买方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卖方国家的行政机构就会认为这一产品是“硬”的:(1)能够在资本主义市场上出售并获得硬通货收入;(2)根据买方国家当前的国内经济状况,急需此类产品,但无法从其他任何社会主义国家进口;如果想要,只能用硬通货在资本主义市场上购买(付出极高的成本和做出极大的牺牲)。这两个标准往往相互重合,但也并不总会一致。举例来说,卖方国家正在进行食品出口谈判。保护主义壁垒可能会使出口受阻,因而无法获得硬通货收入。但
如果此时买方国家出现大规模的食品短缺,该国领导人也知道为了缓解国
内短缺必须用硬通货从资本主义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食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进口国的迫切需要,卖方国家(出口国)的商品就会变得“硬”起来。
如果某一商品在卖方国家出现了剩余(因此不得不出口),而且几乎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市场上销售出去,那么这种商品就是“软”的。此外,如果其他社会主义买方国家觉得是否进口某一商品无关大局,那么这种商品也会变“软”。
在澄清了概念之后,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是:在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下,政府贸易谈判代表在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贸易谈判代表进行政府间有关进出口产品质量和数量的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会表现出什么样的行为特征?(这里首先重点讨论经济或外贸部门高层官员的行为特征。稍后再分析低级官员的行为特征)。
在进入谈判过程后,政府贸易代表会把自己国家能够出口的“硬产品”作为讨价还价的重要筹码。①他们自己想获得的东西包括:(1)尽量获得对
①生产国也会把有些硬产品出售给急需硬通货的国家。
方的“硬产品”;(2)尽量出售自己的“软产品”;(3)尽量少进口对方的“软产品”。①在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谈判的过程中,价格并不是双方的主要关注点,尽管价格也是考虑因素之一。最最重要的问题是,两个国家的“贸易篮子”里究竟应该包括什么产品?在整个篮子里,“硬产品”和“软产品”的比例究竟是多少?贸易代表如果能够让对方接受自己更多的软产品,而接受其他国家更少的软产品,那么他们就取得了谈判的成功。这种发生在政府层面的谈判过程在商业上可以称之为“搭配销售”。
这里让我们暂时再回到前面两章所探讨的国内市场上短缺和剩余同时共存的问题,因为上文所提到的有关内容恰好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会出现短缺和剩余共存的现象。当一个国家出现硬产品短缺、软产品积压时,它不仅无法通过对外贸易谈判来消除自己的产品剩余,而且有时候为了获得贸易伙伴的硬产品而不得不接受对方的软产品。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中低级官僚机构的行为特征,首先从生产企业开始。如果买方国家发现自己缺少硬产品,那么这就意味着它对进口产品的质量、技术先进程度以及供货条件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这样,能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提供硬产品的生产企业就会非常轻松。同样,那些在社会主义市场上出口硬产品的外贸公司也会感到异常轻松。在出口软产品的时候,情况就会大为不同,任何一个国家在进行政府间贸易谈判时想让对方接受更多的软产品都绝非易事。但一旦签订出口协议,无论是软产品生产企业,还是从事软产品出口的外贸公司就都不会遇到任何困难。除了不用担心质量歧视之外,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还享受到了另外一个好处:政府间的贸易协议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它们可以“衣食无忧”。此外,国
①当然,这里所谓“软”和“硬”的两分法主要是为了澄清有关概念。实际上,这类现象也可以进行横向比较。尽管大部分机械产品都是软产品(如东德和捷克斯洛伐克等较发达国家生产的机械设备),但对于相对不发达的国家而言,这些机械设备又是比较硬的产品。此外,在特定国家内,同一部门生产的产品质量也会存在差别。
有生产企业借此也了解到进口软产品的社会主义国家显然是一个卖方市场。①
出于上述各种原因,社会主义国家中低层机构在面向社会主义国家外部市场时,其行为大致趋同,但在面向资本主义外部市场时,它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一方面是硬产品进口饥渴症,一方面是软产品进口厌恶症。一般而言,对出口没有什么厌恶情绪,而且中低层官员愿意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产品,因为比起资本主义市场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出口市场要轻松和安全得多。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假设原材料中会有更多的硬产品,而制造品中的硬产品相对较少。如果上述假设正确的话,那么表14.5就集中反映了这种趋势所带来的影响。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制造品贸易流动强度非常高。此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制造品贸易强度要远远高于它们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出口强度。从贸易强度指标之间的差别还可以发现,社会主义国家能够相互要求对方进口,而它们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出口始终低于正常进口比例。
这里让我们暂时停顿一下。有些研究者在研究社会主义国家贸易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哪些国家是在剥削其他国家?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关系中是否隐藏着征税或补贴现象?②本书对这些问题不予评论。尽管上述问题值得注意,但它们只是涉及到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最终再分配问题。我们这里所关注的问题是,就某一项特定交易而言,谁做得相对较好,谁做得相对较差?关键在于没有零和交易,一方获利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贸易效率和进出口生产效率都非常
①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短缺严重程度各不相同。短缺越严重(以及经常账户不平衡的现象越严重)的国家,越需要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获得更多的进口产品。而出口国往往不愿意向经济状况已经很糟糕的国家出口更多的产品,认为这样的国家没有能力生产可供交换的产品。但生产企业从自己的利益观点出发,就会认为无论它生产什么最终都会找到购买者。这样国际贸易层面上的卖方市场又进一步加重了国内的短缺状况。
②M.Marrese和J.Vanous(1983)在一项研究中认为苏联是硬产品的净出口国,而且出口价格低于当时的世界市场价格水平,同时又是软产品的净进口国,价格高于当时世界市场价格。苏联之所以进行这种补贴是为了维持在本地区的政治支配地位。这一观点受到了J.C.
Brada(1985)、F.D.Holzman(1986a,1986b)以及A.Koves(1983)等人的批评。
低?恰恰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体制效率低下。①由于大部分贸易活动都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进行的,因此缺少了改善自己和他国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而这些只能由具有高质量标准的外部市场来提供。
贸易平衡与经常账户平衡。由于无法进行兑换,某一个双边贸易关系中出现的赤字无法用另一个双边贸易关系中的剩余来进行平衡。
如果不考虑少数例外情况(下文中还会谈到这一点),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几乎不存在相互投资。这样,经常账户是否平衡主要依赖于贸易账户的平衡。由于一个市场出现的剩余不能转移到另外一个市场,因此没有国家愿意出现太多的剩余或太多的贷款增长。这样就出现了一种特殊趋势:追求零平衡。双边贸易关系最好既不要出现持续剩余,也不要出现持续赤字。
从上文中的有关叙述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外部市场与资本主义外部市场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社会主义外部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不会导致出现强制出口现象。只有当经济中确实非常需要进口硬产品(同时需要有特定的产品出口来进行冲抵),上级管理部门才会强制出口某类产品。另外一种情况是,根据某项国际协议,本国政府必须不惜成本完成出口任务(出于外交压力或其他政治原因)。上述两种情况下都会导致强制出口。
从14.1部分和14.2部分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让我们再回到表14.1和表14.2。正如前文所述,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之所以会有很高比例的贸易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对外贸易明显有利于宏观经济或技术发展,决定性因素仍然是政治上的考虑,即想让自己独立于资本主义世界之外。一旦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贸易伙伴关系形成并稳固之后,维持高贸易额的力量会不断加强(至少在出口方面是这样),因为对经济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而言,这种贸易关系在很多方面都符合他们的利益。
①苏联进口商常常对自己的政府非常不满,因为根据政府间的贸易协议,他们必须从匈牙利购买软产品,其中包括许多质量很差的产品。与此同时,匈牙利的出口商也会抱怨说,根据苏匈贸易协议,他们不得不生产很多技术过时的产品。例如,苏联乡村比较落后的电话网络体系只能使用与现存落后设备相适应的转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