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流行
一个人的价值在于他的才华,而不在于他的衣饰。
——雨果
在法国的一个城镇里,有一个流浪歌手整日在大街上卖唱,他并不出名,但是他的嗓音和歌声得到了来往路人的一致好评。他很穷,只有一条肥大的裤子,每天手握一把吉他,就靠这把吉他填饱肚子。他在城市间穿梭,希望有一天能遇上一个伯乐,从此一夜成名。
有一天,一个名叫普契尼的经纪人看中了他,竟然想为他投资,帮助他组建一支乐队,甚至把名字都想好了,叫“OK”。普契尼还让他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连衣服都买不起的他目前只有一个要求,便是希望这位投资人给他买几条裤子,因为他身上的裤子又肥又大,虽然很舒服,但是不流行,因为当时大红大紫的歌星们,全都穿非常合身的瘦腿裤。
可是,他的投资人却拒绝了他,普契尼笑着说:“我就是看中了你身上的这条肥裤子!”
从那以后,这位歌手的肥裤子果然成了当时的一种时尚和潮流。在很短的时间内,世界各地的许多歌手和乐队都穿上了肥裤子。
流行是可以制造的,把一个人的头发染成多种颜色,更是一个没钱理发的年轻人的创作。
有一天,在英国的一个叫莱切的小镇上,一位名叫艾布纳的青年在街上闲逛,他路过一家化工厂楼下时,恰巧被楼上倒下来的一桶化学试验品泼到了身上,他的头发变成了花花绿绿的颜色,他没有钱去理发店把头发染回来。就这样,他的头发就这么留着,红色、黄色、紫色等鲜艳的颜色在他的头上逗留了好几天,吸引了大街上许多年轻人的眼光,有的人甚至效仿他的样子。
最后,一家理发店觉得做这种颜色的头发是一个商机,理发店老板抓住时机,专门找人研制染发的颜料,调配出了这位年轻人头上的头发颜色,同时满足了很多新奇者的愿望。现在,这种现象扩散到了全世界,并且成为了一种典型的时尚。
眼下流行的东西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能流行起来的东西一定是被人们认可的,否则,新鲜事物不会有它的立足之地和生存空间。至于新鲜事物到底对错与否,好坏与否,我们根本不必追究,这要根据人们的眼光来决定,看是否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和最初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