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毛姆) - 秭佩译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刀锋/(英)毛姆著;秭佩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11
(独角兽文库)
ISBN 978-7-5675-4294-5
Ⅰ.刀… Ⅱ.毛… 秭… Ⅲ.长篇小说-英国-现代Ⅳ.I561.45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5)第270428号
刀锋
著 者 (英)威廉·萨姆塞特·毛姆
译 者 秭佩
特约编辑 宣慧敏
项目编辑 姚之均
责任编辑 许静
内文设计 叶金龙
装帧设计 白咏明
出版发行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社 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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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刷 者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开 本 850×116832开
印 张 13.75
字 数 277千字
版 次 2016年1月第1版
印 次 2017年2月第4次
书 号 978-7-5675-4294-5/I.1454
定 价 35.00元(精装)
出 版 人 王 焰
代 序
刀锋上的行者
郭勇健
(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
一
文学大师,在我的心目中仅有十余名。以这十余名大师的标准衡量,毛姆肯定够不上一位文学大师。毛姆的《人性的枷锁》,我读过两遍,觉得相当感人,但与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宁娜》相比,不免大为逊色,稍显幼稚;刘文荣编译的《毛姆读书随笔》,我也读过两遍,觉得观点鲜明,行文生动,不乏趣味,但与《蒙田随笔》相比,毛姆的随笔又有些流于肤浅平庸了。依稀记得小说家马原曾在《阅读大师》中提到,毛姆在欧洲通常是被归为“通俗作家”之列的。假如只是读了《人性的枷锁》和《毛姆读书随笔》这两本书,虽然我也会暗中嘀咕几声,但嘀咕之后也就勉强认可了。我常把英国的毛姆与美国的杰克·伦敦视为同一档次的小说家,他们的小说文笔流畅优美,故事引人入胜,富有感染力,可以作为上乘的西方文学入门读物。胡乱比附一下,我以为他们俩也就比《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高明一些。
但是,毛姆写出了《月亮与六便士》与《刀锋》这两部小说,塑造了思特里克兰德和莱雷这两个人物,这却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变得崇高起来,远远地拉开了他与柯南·道尔之间的距离,好比鲁迅以他的阿Q和孔乙己在他和金庸之间掘出一道鸿沟。以我个人的阅读经验,在托尔斯泰的那些伟大小说之中,似乎除了那位濒死的伊万,还没有哪个人物具有思特里克兰德和莱雷那种给我重重一拳的力量。
一位画家朋友曾对我说:“假如突然发生大火灾,什么贵重物品都来不及带出,只能立即夺门而逃,那么我能顺手抓出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也就够了!”《月亮与六便士》并不是我的圣经,但在目前我读过的几百本书中,它确实有着特殊的意义。一个夏天的深夜,我在学生宿舍的台灯下,翻开了白天刚买回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才看了几页,便觉很有看头,立即精神抖擞,手不释卷,一边读一边听着心脏在静夜中不时地剧烈跳动。放下书本,已是黎明时分。听到窗外传来鸟儿晨起的鸣叫,才发现“轰雷掣电”已逐渐平息,心脏虽不再乱蹦了,心里却袭来一阵空虚,好似酒足饭饱之后的困乏,长途跋涉之后的疲惫。许多年过去了,那一夜阅读《月亮与六便士》的震撼和充实,恰似一支强大的侍卫队,始终驻扎在我的生命之中,帮我抵挡那些使我脱离生活轨道的诱惑。
读《刀锋》,没有产生与读《月亮与六便士》相当的心灵震撼。但我认为这是由于毛姆写作《刀锋》时的思想趋于成熟,对世态的洞察更加深刻,叙事愈发炉火纯青的缘故。而莱雷这个人物,较之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更加圆融和丰满了。姑且用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中的概念做比较,思特里克兰德相当于“扁平人物”,而莱雷相当于“圆形人物”。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莱雷又与思特里克兰德相似:也是一个离家出走、无家可归的人,一个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汉。离家出走之举、无家可归之感,恰是源于寻找一个精神家园的强烈渴望和无尽欲求;在精神的世界里,漂泊即是回归,流浪即是朝圣。因此,莱雷和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也是一个追求本真生活和寻求上帝的人。
简单地说,真正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和寻求上帝的生活,大致就是一回事。因为惟有那种活在上帝之中,或者那种上帝与我们同在的生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生活,“上帝”只是“意义”的别名。《月亮与六便士》里的那位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只是纯粹地想画画,只是要过自己想过的画家生活,而且他无情无义,抛妻弃子,勾引有夫之妇,赌博,斗殴……在世人看来,简直是无法无天,道德败坏;在严肃的伦理学家看来,此人浑身洋溢着邪恶的气息,非但毫无“上帝”的观念,而且简直就是一个恶魔。思特里克兰德本人也没有表示任何“寻找上帝”的意图。然而,思特里克兰德的决断如蒙感召,行走如聆呼唤,对艺术的虔诚一如基督徒对上帝的祈祷,他的所作所为类似于朝圣者的所作所为,他离家出走后的全部流浪生活和最终的归隐都在践履着“肉身成道”的历程。
思特里克兰德是本色的画家,莱雷大致可以说是哲学家,但他们身上都散发着一种浓厚的圣徒气息,他们的生活都曾经被上帝之光所照耀。
二
与真正的生活相对的,是没有上帝的生活,是物质至上的享乐的生活。在20世纪初的欧美,这种生活源于尼采所谓“上帝死了”、海德格尔所谓“存在即遗忘”所带来的普遍的虚无主义情绪。这是《刀锋》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毛姆那敏锐的嗅觉,捕捉到了当时西方世界弥漫的这种气息,把这种生活刻画得细致入微、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莱雷出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尤其是在美国芝加哥这个物质主义的城市里,仿佛一个在遨游太空之际由于飞行器出了故障而被迫降落地球的外星人。
不过,正是由于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那些俗不可耐的人物的生活,才使得这本小说整体上不如《月亮与六便士》那般好看。同样是写出类拔萃、卓越不凡的“奇人异士”,有所不同的是,思特里克兰德是书中独一无二的主角,几乎所有的文字都众星拱月般地围绕着这个“绝对中心”。况且,《月亮与六便士》写的是一名画家。画家的生活,本来就与常人迥异,而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更是绝非常人所能轻易效仿的。他的故事从一开始便出人意料,后来的发展更是匪夷所思,令人疑为奇迹。这就使他的经历颇富浪漫主义气息,而在这种浪漫主义气息笼罩之下的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超凡脱俗、高耸入云,好似半人半神。读《月亮与六便士》,就是在读激动人心的传奇。读《刀锋》则不然,阅读的过程没有伴随着高度的情绪紧张,只有一种想要了解的理智期待。
《刀锋》的线条似乎不如《月亮与六便士》清晰,笔墨似乎也被分散开来了。除了主人公莱雷,毛姆还写了许多庸俗不堪的人。比如,写那位虚荣无比、热衷于社交的埃略特,所下的功夫不比写莱雷少。毛姆在评论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时就说:“要写一部关于庸人的小说,很可能写出来之后会使人觉得枯燥乏味。”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作家”,尽管不免有些过誉,但总的来说,这种“枯燥乏味”在毛姆小说中基本上是没有的。在《刀锋》中,毛姆本人以一名作家的身份作为主要人物出现,周旋于各个角色之间,以听人讲故事的形式形成小说的叙事结构,这种叙事方式本身就是对“枯燥乏味”的消解;他的为《月亮与六便士》所无的机智幽默如灯花般不断爆出,趣味盎然,而且展现得恰到好处、不动声色,犹如树皮自然裂开的纹理;每隔一段时间就写一写发生在莱雷游历过程中的稀奇古怪的种种艳遇,大大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和浪漫需求;而精心刻画的俗不可耐的埃略特,更是写得活灵活现,其感染力丝毫不下于《红楼梦》中的刘姥姥。
随便举个例子吧。埃略特最高的人生目标,便是挤进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到了晚年,这个根深蒂固的愿望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简直到了心理学上称之为“强迫症”的变态地步,好似一粒苹果成熟了,熟透了,最后自然而然地在树上腐烂了。埃略特老头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得到某一亲王夫人的化装舞会的邀请,“这么大岁数的人,坟墓已经在前边张着大口等他,他却因为接不到一次舞会的邀请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作为小说人物的毛姆觉得他好生可怜,便为他偷来了一份请帖,这让埃略特顿时笑逐颜开。可是老埃略特根本无法参加这个化装舞会,因为他早已病入膏肓,临终前,“他仍然手持那张偷来的请帖,我觉得这对他是个妨碍,想从他手里取出来,但他五指收拢,紧抓不放。”这个细节,与《儒林外史》中严监生为了两根灯芯而死不瞑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无论如何,俗人庸众的生活终究不如奇人异士的生活有吸引力。庸人,我们只需睁开眼睛在生活中观察;奇人,我们则要动用想象。由于写了一批日常生活中的无聊俗人,自然使得《刀锋》鼓舞想象的力量有所降低,可读性比《月亮与六便士》略显逊色。
然而,写俗人乃是为了衬托不俗之人,写埃略特恰是为了写莱雷。埃略特之类的人物只是莱雷的背景。正是由于周围都是泥土,才凸显了这块陨石的特殊质地。是的,毛姆在这里使用了一种尽管古老、笨拙,却仍然相当有效的艺术创作原则:烘云托月。在一个个俗人的反衬中,莱雷的行为和追求显得鹤立鸡群,从而脱颖而出,令我们眼前一亮——而一部小说的主人公能够令人产生如此感受,等于成功了大半。
三
莱雷是埃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的未婚夫。他是一个孤儿,在父执奈尔逊医生的监护下成长,与伊莎贝尔青梅竹马。大约十六七岁,莱雷便成了一名空军,参加了一次战役,退役后回到美国,20岁与伊莎贝尔订婚。莱雷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人的生命,并非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而是在自由地作出某个重大决定、选择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之际开始的。那是一个人的第二次诞生,也是人的精神生命的生日。如果说,传记习惯于从人的肉体生命的生日开始,那么小说则倾向于从人的精神生命的生日开始。《月亮与六便士》如此,《刀锋》亦然。
莱雷复员后,一反以往“热爱生活”的常态,既不上大学,也不找工作,靠了一笔不算太高的年金(三千元),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自称为“闲荡”。也就是说,莱雷已经不太习惯,乃至根本不愿意像以往那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奈尔逊博士说:“战争对莱雷有所影响。他去的时候是怎么个人,回来的时候便已不是那么个人了。这并不只是说他长了岁数。发生了什么事,使他的个性改变了。”伊莎贝尔说:“他像是一个梦游者突然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惊醒,辨不出他所在的地方。”莱雷为什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连性格都变了”,并使他“突然醒过来”?是死亡。莱雷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死亡。死亡使莱雷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以往习以为常的生活毫不实在,如同梦幻泡影,一时不知所措,只好整日价“闲荡”。
原来,莱雷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来自爱尔兰的好友柏奇。1918年初,他们打算一起出去休假,并制定好了详细的旅游计划。就在临行前一天,莱雷和柏奇受命飞到敌方上空侦察,遭遇了几架德国飞机前后夹攻,莱雷陷入困境,他的飞机“被打得遍体鳞伤”。这时,帕特西的飞机“像一道闪电似地”冲了过来,拼命开火,驱走德机,救出莱雷,而他自己却不幸被炮火夺去了年仅22岁的生命。
我的一个朋友说:“死亡是生命中的一次真正重大的机会。”只是这个重大的机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把握。许多人都曾亲眼目睹他人的死亡,或是前辈的死亡,或是亲友的死亡,或是路人的死亡。我们可能参加过许多次葬礼,可是我们的心灵却往往并不为之所动。生活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一切按部就班,秩序井然,毫无影响,仿佛那不过是我们经过草地时偶然被蚊虫叮了一口。只有那些敏感、有悟性、有慧根的人,那些极富同情心的人,那些拥有万物一体之情怀的人,那些具有形而上学倾向的人,才能在他人的死亡中看出自己的死亡,看出人类必有一死的终极命运,看出生命整个儿失去了根基,俨然赖以为生的绿洲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沙漠或沼泽。莱雷便是这种人。莱雷感叹:“人们死了以后,那僵死的模样多可怕!”莱雷说:“你就很难不问自己生活到底是为了什么,生活有没有任何意义。”莱雷不能不追问,在死亡的阴影之下,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世界上为何有痛苦、忧患和恶的存在?用莱雷的话说:“过去我从来没有认真想到过上帝。这时我开始去想上帝。”
寻找上帝,是由于上帝在生活中失去了踪迹;对意义的探求,始于对无意义的察觉。而死亡,这个吞噬一切的恶魔,它是导致人生毫无意义的根本原因。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终归要走向死亡时,他不能不兴起“他的全部作为和全部生活都毫无意义”的念头。莱雷和柏奇的休假计划,在死亡面前是何等的不堪一击。一生致力于开拓疆土的亚历山大大帝和成吉思汗,他们在死后所占据的地盘,不过数尺而已;“一世之雄,而今安在哉?”一个人即便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著作等身、门徒无数,当死亡来临,也可能比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农夫还要无能为力。正是由于死亡问题的逼迫而至,人类才发明了艺术、哲学与宗教。死亡是一切艺术、哲学和宗教的初始出发点,而一切艺术、哲学和宗教的归宿点则是对于不死的渴望。然而,艺术只能以感性的方式在想象的领域召唤生命,鼓舞生命。哲学的理性思考意识到死亡的最终不可战胜性,对于死亡只能徒叹奈何,充其量以苏格拉底的方式做到“提前进入死亡”、“预先学习死亡”,习惯死亡,接受死亡。宗教则不然。所有伟大的宗教都试图一劳永逸地征服死亡,彻底解决死亡问题。所以基督教的耶稣声称“我就是生命”,信仰上帝即可获得灵魂的永生。佛教的根本问题也是死亡问题,据说当初释迦牟尼就是为人生中的“生、老、病、死”四件大事所触动而出家的,而“生老病死”,无非就是死亡问题的更为具体的显现罢了。佛陀的教导以发现和分析死亡问题始,以解决死亡问题终。
死亡是一次精神觉醒的机会,经历死的人才能领悟生,一如生病使人意识到健康。莱雷把握住这个机缘,开始思考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他的道路大体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莱雷再也不能够像以往那样毫无觉知地面对生活了。在以“闲荡”为名的日子里,莱雷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独自思考。当伊莎贝尔以成婚为由建议他到朋友格雷父亲的公司上班时,莱雷终于做出了生命中最为重大的决定——决定去寻找自己要走的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意味着,他从此踏上了一条漂泊无定的朝圣之路,他将成为一位刀锋之上的行者。
四
《刀锋》的扉页题词写道:“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毛姆的“刀锋”之喻,可能来自印度《迦陀奥义书》第三章:“醒来,快起来,接近伟大的导师,才察觉道途的艰辛,其中的岔路,宛如剃刀边缘。”(胡茵梦译)莱雷已醒来并要上路。这条个人的得救之道或解脱之道,艰辛险恶,丝毫不亚于人类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重大战役。我发现,毛姆在《刀锋》中至少比较详细地描写了莱雷所经历的精神领域的“三大战役”。这“三大战役”,莱雷的对手都是伊莎贝尔,斗争一次比一次来得惊险,其结果一是离家出走,二是解除婚约,三是放弃家庭。
第一次“战役”,就是莱雷拒绝了伊莎贝尔提出的就业要求。《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突如其来、无声无息地离家出走,引起家人和读者的无限猜测;《刀锋》中的莱雷离家出走,即告别未婚妻远赴巴黎,就其在亲朋间引起的反应而言,却是惊天动地的。
伊莎贝尔源于“美国的十足实际的人生观”,“本能地感到钱的重要性”,她认为莱雷应当马上就业、打拼、赚钱,而且“他的一生显然应当放在这上面”。而莱雷回答说:“金钱恰巧引不起我的兴趣”,“觉得我这一生还可以多做点事,不能够光买股票。”于是伊莎贝尔向他搬弄道听途说的大道理,强调“一个人总得工作”,这是一个“做人”的问题,并且“如今欧洲完蛋了,美国正在开始一个伟大的时代,方兴未艾,前途无量,预计到1930年,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强大的国家,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为这样一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莱雷却对伊莎贝尔所说一切都无动于衷。最后莱雷告诉她自己亲眼目睹的死亡,以及由死亡引起的对人生意义的感触、困惑和思索,他说:“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的看法,否则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
用毛姆的说法,莱雷“在追求一个隐遁于无知的云雾中的理想——就像一个天文学家仅仅由于数学计算告诉他有一颗星球存在他便寻找这个星球”。并且他已经被自己脑中“半明半昧的观念”完全控制住了,变成了这一观念的提线木偶。他不能不出发,不能不行走,不能不寻求,好似一位恋人不能不思念,一个人不得不呼吸一样。莱雷的追求显然太不实际,毫无用处,可是毛姆说得好:“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学会生活得最好更实用的吗?”天生的实用主义者、物质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伊莎贝尔,根本不能理解发生在莱雷精神世界的事件,也根本无法想象莱雷所追求的真正的生活,她只觉得莱雷所想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事情,她宁可将之理解为这是由于莱雷在战场上受了惊吓,得了一种医学上的所谓“慢性惊恐症”。既然莱雷的精神状态未曾恢复平衡,不愿就业,那么伊莎贝尔当然“不想嫁给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可是莱雷对她实有无穷的吸引力,使她一时又舍不得解除他们之间的订婚关系。为了逃避对自己不利的社会舆论,伊莎贝尔建议莱雷“出门去走一趟”。而莱雷恰好也决定前往巴黎理清自己的思想。一对未婚夫妇,就这样分开了。
未婚妻都不能理解莱雷,更何况其他人!伊莎贝尔的舅舅埃略特说:“莱雷永远不会有多大出息,他一无金钱可讲,二无地位可言。”确实,从世俗的、功利的和实用的角度看,莱雷算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人。记得在《我们仨》中,杨绛也说过钱锺书是一个“没出息”的人。钱锺书的《管锥篇》和《谈艺录》能管什么用?放到现在,怕是连教授职称都评不上。
不过后来莱雷在漫游途中认识了一位古怪的矿工科斯蒂,他能够理解莱雷的追求。科斯蒂也曾有过与莱雷类似的困惑,他也曾在这条路上探寻过并且似乎有所收获,他熟悉神秘主义的著作,常常在醉后和莱雷谈论“事物的终极”、“皈依上帝的神圣性”,让莱雷听得心醉神迷。但是他一旦清醒过来,立即把那些东西视为“无聊的事儿”,固执地拒绝回答莱雷的提问。莱雷逐渐意识到,“他的欺骗行为、他的刻薄与残忍则是他的心理对一种根深蒂固的神圣的本能的反抗,是对于他对令他恐怖又使他念念于怀的上帝的向往的反抗。”为了现实生活,科斯蒂活生生地压抑了自己对上帝的本能渴求,就像妓女为了生活放弃了爱情和贞操。偶尔,酒精会使得被科斯蒂驱逐到潜意识领域中的上帝问题浮现出来,好似妓女寂寞时也会感叹“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但在科斯蒂看来,生活不需要灵魂,上帝还不如德文有用。追求上帝只能带来不安,让人活得沉重不堪,而练习德文至少可以帮他顺利地找着临时工作,赚到工钱,养活自己。这个本该成为莱雷之同道的人,为了生活,故意驱逐了上帝,自我阉割了精神。
伊莎贝尔在第二次“战役”中规劝莱雷的主要理由,也是“生活”、“养家糊口”。
那时,莱雷在巴黎已经呆了两年,伊莎贝尔应埃略特舅舅的邀请,随同母亲来到巴黎,两人在异国他乡再次相遇。莱雷这两年呆在巴黎的主要事情就是博览群书,一天要看八到十个小时的书,读完了法国文学的所有重要作品,熟练掌握了拉丁文,正在学习希腊文。莱雷兴高采烈地告诉伊莎贝尔读《奥德修斯》原文的感觉,初次阅读斯宾诺莎哲学的兴奋,其效果无异于对牛弹琴,夏虫语冰。伊莎贝尔并不反对莱雷求知,但她说:“不准备用求来的知识干任何事情,要这种知识干什么?”在她心目中,知识的唯一正当的用处就是应当拿来换取金钱、社会地位和物质享受。莱雷已经澄清并能够表述多年来困扰自己的问题:“我想在我的心里彻底得出结论——究竟有没有上帝。我要弄明白为什么会有罪恶。我要弄明白究竟是我有一个不死的灵魂呢,还是我一死,我的一切就完蛋。”这些问题令伊莎贝尔“倒噎了一口气”、“觉得很不舒服”。她问莱雷几时回芝加哥。可是,浪子回头,谈何容易?此时的莱雷已经品尝了精神世界的佳酿,又如何愿意退转到世俗世界中去?他说:“这对我来说等于自杀。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
莱雷也要生活,但他想过的是纯粹的精神生活。根据他的初步体验,这种生活充实、丰富、没有止境、极端幸福,是世上唯一值得一过的生活。他希望伊莎贝尔能够与他分享这种生活。他建议伊莎贝尔立即与他成婚,度完蜜月后两人同游向往已久的希腊。莱雷追求的是精神享受,伊莎贝尔要的是物质享受;莱雷渴望生命的成就,伊莎贝尔羡慕世俗的成功;莱雷实在,伊莎贝尔虚荣。莱雷的求婚好似一声声温柔的呼唤,其动人之处如同一曲优美的旋律,却给一双不懂音乐的耳朵原封不动地反弹了回来。在伊莎贝尔看来,现在这样与莱雷结婚,靠莱雷那可怜的三千美元年金度日,意味着一辈子过牛马不如的生活,什么指望都没有,这等于说要苦挨苦挣一辈子。于是伊莎贝尔退回了他们的订婚戒指。
许多年过去了。伊莎贝尔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谓大起大落。她嫁给了百万富翁之子格雷,并很快生儿育女。格雷子承父业,事业蒸蒸日上,伊莎贝尔得遂宿愿,纸醉金迷。然而随后不久,爆发了1929年西方经济大危机,格雷的公司不得不宣布破产。格雷受此重大打击,一蹶不振,身染恶疾,无法上班。如今伊莎贝尔所过的生活,与当时莱雷根据三千美元年金所设想的生活毫无两样。
这时,伊莎贝尔和莱雷有一次相遇。这时莱雷已经从印度学成归来,奇迹般地治好了困扰格雷的头疼病。有一次,他们在外出游玩中无意遭遇了他们少年时代在芝加哥的共同朋友索菲。索菲婚后不幸丧夫,从此自觉了无生趣,自暴自弃,从当年的那个腼腆纯洁、爱好诗歌的少女沦为一个整日吸毒酗酒的娼妓。莱雷动了恻隐之心,甘愿自我牺牲,娶索菲为妻,帮她戒毒戒酒,好似耶稣自愿为人类被钉上十字架。然而,出于一种“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的古怪占有欲,伊莎贝尔决定不顾一切地阻拦莱雷和索菲的婚事。
那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役,其激烈程度相当于三国时期的“赤壁之战”,其结局同样地意味深长,影响深远。伊莎贝尔在这次战役中代表“孙权军团”,莱雷和索菲代表“曹操军团”,“赤壁”则代之为伊莎贝尔家的客厅。那天,伊莎贝尔设下毒计,布下阵势,邀莱雷的未婚妻索菲前来,却又临时抽身而去,只留下一瓶美酒在几案上,不时朝索菲袭去阵阵香味。可怜那索菲自从订婚跟了莱雷,又是淡妆,又是吃素,又是戒毒,又是禁酒,嘴里早已淡出鸟来,怎敌得住她眼前阵阵酒香!没几口就喝干了那瓶美酒。结果,索菲在婚礼前三天失踪了。
伊莎贝尔这次成了莱雷理想生活中的最大的劲敌。然而,或许也正是伊莎贝尔无意中歪打正着,事实上竟帮了莱雷一把。德国传记作家路德维希在《人之子》中写道,耶稣“觉得自己是上帝拣选出来的人,所以他不赞成结婚,结婚是夫妇互相欢悦,以此取代了对上帝的侍奉”。莱雷不是耶稣,然而他似乎也具有耶稣的特点,他似乎天生不宜结婚,不能成立世俗的家庭,因为他已把全部生命投入到寻求上帝的事业当中去了。婚姻和家庭,看来只能成为莱雷独自前行的障碍。然而莱雷并不是一个不近女色的禁欲主义者,就像耶稣并不拒绝女人对他的崇拜、敬爱和侍奉一样。一个名为苏珊的女画家,莱雷曾经在她贫病交加的关键时刻伸出援助之手,并与她同居了数月。苏珊告诉毛姆:“我曾经差一点爱上他。你恋他还不如恋水中的倒影、一丝阳光或天空的一片浮云。我差一点陷了进去。甚至现在回想起来,我还为那时冒的风险不寒而栗。”
精神生活的法则是减法,是放弃。舍弃得越是彻底,越是干净,行走在刀锋之上便越是轻盈自如。现在,莱雷逐一拒绝了来自世俗生活的全部诱惑,舍弃了金钱、地位、名誉、爱情、婚姻、家庭,包括自我的傲慢等一切可以舍弃的东西。他已通过了一系列严峻的考验,他的生命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质的转变,成为一名合格的刀锋上的行者,不,此时的莱雷,也许已经是刀锋上的一名舞者。
五
莱雷最终实现了他的目标,发现了生命的真谛,找到了上帝吗?
莱雷在德国波恩的一个图书馆里邂逅恩舍姆神父,并向他倾诉了自己的经历。恩舍姆神父问莱雷:“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你已经到了什么地步?”莱雷说什么地步也没有达到。恩舍姆告诉他“你与信仰之间的距离还不到卷烟纸的厚度那么大”,并介绍他到自己的修道院住了三个月。离开修道院时,恩舍姆神父对莱雷说:“你是一个不信上帝但宗教根基很深的人。上帝会把你挑选出来的。你会回来的。究竟是来这里还是去别的什么地方,只有上帝知道。”
恩舍姆神父的简洁的话里,有着丰富的意义:
他可能是说,莱雷的道路不纯粹是宗教的得救之道,而是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某种特定派别的宗教。莱雷确实广泛阅读了许多哲学著作,柏拉图、笛卡尔、斯宾诺莎、威廉·詹姆斯等等,都是他的阅读对象;中世纪神秘主义者的大量著作,印度古老的《奥义书》,也是莱雷涉猎的对象。
他可能是说,莱雷相信的不是众人相信的、现成给定的上帝,比方说,肯定不是埃略特临终忏悔的上帝,而是自己寻觅、个人亲证的上帝,所以莱雷说:“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当恩舍姆神父问他是否相信上帝时,莱雷说这不关他的事。在《刀锋》中,在20世纪初期西方文化陷入虚无主义情绪的背景下,也可能意味着莱雷所寻觅的上帝,并不属于西方文化传统、基督教文化传统的上帝,而是东方文化传统的上帝,特别是印度瑜珈者的上帝。
他也可能是说,莱雷只能是寻找,却未必寻得。的确,如果上帝不是一个外在的对象,那么,寻找上帝也就是发现自我。使生活获得意义或创造生活意义的唯一途径,也就是自我认识与自我完善。游历印度归来的莱雷已经悟到:“人类能为自己树立的最伟大的理想是自我完善。”而如果生命或生活真理就是莱雷所说的“自我完善”,那么,“自我完善”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它是一个只能向往却不能占有、只能追求却无法实现的目标,就像人想成为上帝而实际上上帝却永远与我们保持着无限的距离一样。
“自我完善”,在我们看来,也不过是老生常谈,无甚高论。早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向人们提出“认识你自己”的类似要求,这难道就是生活的终极真理么?难道莱雷耗时多年的长途跋涉、虔心朝圣,仅获得这一微不足道的东西?然而,自我认识或自我完善,固然是老生常谈,却不是微不足道的。对我们而言,自我认识或自我完善只不过是一个空洞的见解,不过是从书本中搜集而来的记忆中的信息,好比一件披挂在身上的装饰。我们只拥有干巴巴的结论,却不知道这一结论从何而来,如何而来,我们没有经历达到这一结论的过程,因此它对于我们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意旨。我们用苏格拉底的格言炫耀自己的博学,苏格拉底却在我们的炫耀中弃我们而去。我们的脑中不知充斥着多少如此这般“拔苗助长”的知识。然而对莱雷而言,这一貌似平淡无奇的真理却是用他全部青春岁月换取的,一旦在游历中形成了这一领悟,这一领悟便携带着莱雷的全部漫游历程,宛如希腊神庙呈现着地中海的海风和阳光。因而,莱雷的领悟好比从他的生命中自然生长出来的东西,完全融入了他的血肉之中。它不是单纯的知识,更不是外在的可传授的信息或资讯,单独抽出这一结果,它的生命将会突然枯萎,像是一个梨子丧失了水分而干瘪。黑格尔说过,8岁顽童和80岁的老翁常常说出同样的话,但同一句话的内涵却完全不同。不错,“真佛只说家常”,可是,难道我们竟会天真地以为“家常”就是佛言了么?
无疑,“自我完善”是一个超越于东西方之外的最高理想,因为唯有普世的东西才是真正终极的东西。只是毛姆认为,这个最高理想或普世价值,在20世纪初的西方现代社会,尤其是美国的现代商业社会,已经失落了、无从寻觅了,所以莱雷说:“我也像罗拉一样,我所来到的这个世界太老了,并且我也来得太晚了。我应该生在中世纪,那时信仰宗教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正因为上帝的身姿似乎在西方现代世界隐匿了,正因为莱雷在美国故乡听不到上帝的声音,毛姆才让莱雷走了一段迂回而漫长的道路,去察看上帝的脚印,追踪上帝的消息。先是离开美国到了法国,接着去了德国,最后到达印度。他在印度哲人那里领悟到的真理,其实归根到底,也就是西方文化传统中内含的真理。莱雷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重大时刻,都希望能够去希腊旅游,这象征着他的精神之源头在希腊,而非印度。印度或东方只是一种偶然的他力和助力。西方文化中出现的问题,终究必须由西方文化来解决。地球是圆的,任何一种越洋航海,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最终总是返回原点,回归自身。
莱雷的多年游历,以及从不间断的阅读,使他窥见了上帝向他投射的一线光芒,嗅到一丝真理的气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莱雷实现了他的目标。游历印度归来之后,莱雷说:“我的学徒生活已经结束。今后这笔收入只会成为我的包袱。我将要甩掉它。”
扔掉包袱,是为了轻装上阵,开始另一种行走。现在,莱雷就像一个满心要建筑精神家园的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房屋的设计图,剩下的事情就是盖房子了。
大隐隐于市。莱雷决定定居纽约,因为纽约拥有最大的图书馆;做一个汽车修理工,或者当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当过飞行员的莱雷喜欢开汽车,而且开汽车仍旧可以满足他的游历需求,跑遍美国。与此同时,抽空写一本书。莱雷写作,不是为写作而写作,不是为了当一名职业作家,而是为了描述他解决精神困惑的历程,记录他在流浪途中的所见所闻,报告他在朝圣路上的心得——或许这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写作,谁知道呢。莱雷说:“这本书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我所以要写这本书,只是为了把这一切资料都处理掉,我所以要予以出版,是因为我认为一件东西只有在印成铅字之后你才看得出它到底怎么样。”
六
有学者无意中发现,莱雷这个人物的原型是20世纪英国牛津大学的语言哲学天才维特根斯坦,还举了一些史料以为佐证。其中最重要的证据有二:维特根斯坦也熟悉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维特根斯坦在战后一度隐居,当小学教师和修道院园丁。
这个看似趣味盎然的考证,只让我感到十分扫兴。在我看来,“莱雷”的原型到底是不是维特根斯坦,与我的阅读经验毫无瓜葛;把“莱雷”这一文学形象落实为现实中的某个哲学教授,我以为甚至是对《刀锋》的一种贬低。“莱雷”只是一个纯粹虚构的理想人物,毛姆通过虚构这个人物,揭示了人性中固有的一个精神维度。这一精神维度,在20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美世界中被清晰地意识到,在莱雷身上得以显豁,但在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时代、一切地点,它始终存在,亘古不灭。
正如尼采所言,“人是形而上学的动物,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不能不寻找上帝、不能不追求意义的存在。”莱雷,是勇于追求人生意义的人的文学象征。莱雷的存在时间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时代,而属于人类生活的全部历史时期;莱雷的存在空间不属于西方、不属于美国,而属于人类居住的所有地方。
这是第一篇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