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名叫孟德尔”
物种起源是一种自然现象。1
——让—巴蒂斯特·拉马克
物种起源是一个需要探究的对象。2
——查理·达尔文
物种起源是一个需要实验研究的对象。3
——雨果·德·弗里斯
1878年夏季,时年30岁的荷兰植物学家雨果·德·弗里斯赶赴英格兰拜访达尔文。4与其说这是一次科学性拜访,倒不如称之为“朝圣”。那时达尔文正在位于多尔金的姐姐家中度假,德·弗里斯则一路紧跟不舍特地来探望他。虽然旅途让德·弗里斯感到疲惫,但是内心却怀着紧张和激动,他的眼神宛如拉斯普京一样犀利,而浓密的胡须则堪比达尔文本人,这让德·弗里斯看上去就像他所崇拜的偶像年轻时的模样。此外,德·弗里斯在性格上还具备达尔文般的刚毅。这次会面应该是相聚甚欢,当他们促膝长谈两个小时后,年迈的达尔文才提出要稍稍休息一下。德·弗里斯在离开英格兰后思想上发生了巨变。经过这次简短的会谈,达尔文为德·弗里斯奔涌的思潮安装了一扇闸门,并且永久改变了它流动的方向。回到阿姆斯特丹后,德·弗里斯立即停止手头一切关于植物卷须的工作,然后全身心地投入到探秘遗传机制的事业中。
到了19世纪末期,遗传问题仍被赋予近乎神秘的美丽光环,它对生物学家来说就像费马大定理。费马(Fermat)是一位性格古怪的法国数学家,他曾经潦草地写道,虽然已经为自己提出的定理找到了“完美的证据”,但是却由于纸张“边距空白有限”5而未能记录下来。达尔文的做法与费马如出一辙,他也漫不经心地宣称自己发现了遗传规律的解决方案,但是却从未发表相关内容。1868年,达尔文在日记中写道:“如果时间与健康状况允许的话,我将在另一本书中讨论自然状态下有机生物的变异。”6
达尔文十分清楚其中隐含的利害关系。遗传学说对于进化论至关重要:达尔文明白,如果没有能够形成变异的途径,并且使变异在传代过程中保持稳定,那么生物将无法进化出新的特性。然而10年过去了,达尔文承诺的“论有机生物变异”起源的著作依然未见发表。达尔文于1882年去世,而此时距德·弗里斯来拜访已过去了4年。7随后新生代生物学家不断涌现,他们继续追随达尔文的足迹苦苦寻觅这一消失理论的线索。
德·弗里斯也曾认真研读过达尔文的著述,他将目光锁定在泛生论上,该理论认为精子与卵子将以某种方式收集并且核对体内的“信息微粒”。这种在细胞中收集然后在精子中装配信息的方式看似简单,可是要把它作为构建生物体的指南却过于牵强附会;仿佛精子只需要接收电报里的信息就可以撰写人类之书。
与此同时,反对泛生论和泛子的实验证据也在不断增多。奥古斯特·魏斯曼(August Weismann)是一位勇于挑战权威的德国胚胎学家,他于1883年完成了一项直接抨击达尔文遗传泛子学说的实验。8魏斯曼通过手术将前后五代小鼠的尾巴切除,随后让这些小鼠进行繁殖并观察它们的后代是否生来无尾。然而结果显示小鼠后代之间具有相同且顽固的一致性,每一代小鼠出生时尾巴都完好无损。如果泛子存在的话,那么接受切除手术的小鼠的后代应该没有尾巴。魏斯曼在实验中总共切除了901条鼠尾,而这些实验小鼠的尾巴没有任何异常,它们的尾巴与初代小鼠相比甚至一点都没有缩短,根本不可能将“印记遗传”(或者至少是“尾巴遗传”)抹除。尽管这项实验非常残酷,但是它证实了达尔文与拉马克理论的谬误之处。
魏斯曼提出一个激进的观点:或许遗传信息只存在于精子和卵子中,并不存在某种直接机制将后天获得的性状传递至精子或卵子。无论长颈鹿的祖先多么热衷于伸长脖颈,它们都不能将该信息转化为遗传物质。魏斯曼将遗传物质称为“种质”,他提出生物体只能通过种质产生后代。9实际上,所有进化都可以被理解成种质在代际垂直传播:例如鸡蛋就是鸡传递遗传信息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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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种质到底是由什么物质组成的呢?这个问题让德·弗里斯陷入了沉思。难道它会像涂料一样被混合与稀释吗?难道种质中各种离散信息会以打包的形式存在,然后再构建成为完整的信息?那时候德·弗里斯还不了解孟德尔论文的内容。但是德·弗里斯与孟德尔也有相通之处:他选择了阿姆斯特丹周边的乡村地区作为实验地点,然后开始搜集和整理各种特殊的植物变异体,其研究对象不仅局限于豌豆,还包括大量千奇百怪的植物标本,其中就包括扭曲的茎秆与分叉的叶子、带有斑点的花朵、毛茸茸的花药以及蝙蝠状种子。当德·弗里斯把这些变异植株与正常植株进行繁育后,他发现了与孟德尔相同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些变异体的性状不会融合,它们会以一种离散且独立的形式通过代际传递保留下来。每种植物似乎都具有许多性状,其中就包括花瓣颜色、叶子形状以及种子质地等等,而每种性状似乎都由某条独立且离散的信息片段编码,它们可以在植物体内代代相传。
与孟德尔相比,德·弗里斯明显缺乏那种敏锐的洞察力:1865年,孟德尔在文章中大胆运用数学推理阐明了豌豆杂交实验。在德·弗里斯的植物杂交实验中,他只是模糊意识到变异体的性状(例如茎秆尺寸)是由不可分割的信息微粒编码的。可是编码一个变异体性状需要多少信息微粒呢?到底是一个、一百个,还是一千个?
到了19世纪80年代,德·弗里斯还是不了解孟德尔从事的工作,但是他也逐渐采用定量描述的方法来解释自己的植物实验结果。1897年,德·弗里斯完成了《遗传性畸变》(Hereditary Monstrosities)一文,在这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文中,他对实验数据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且推断每种性状是由单一信息微粒决定的。10每个杂合体都继承了两个这样的信息微粒,其中一个来自精子,而另一个来自卵子。然后信息微粒又通过精子和卵子完整地传递给下一代。信息微粒既不会混合,也不会出现信息丢失。尽管德·弗里斯全面否定了达尔文的泛生论,可是为了向导师致以最后的敬意,他给这些信息微粒起名为“泛生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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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春季,当德·弗里斯依然深陷于植物杂交研究的泥潭时,某位朋友给他寄来一份从自己图书馆里找到的旧论文副本。德·弗里斯的朋友写道:“我知道你正在做杂交实验,因此随信附上这份发表于1865年的论文单行本,这篇文章的原著者名叫孟德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12
我们不难想象当时的情景,那是阿姆斯特丹昏暗的3月清晨,德·弗里斯打开了装有论文单行本的信封,他的目光快速扫向文章的第一段。德·弗里斯迅即找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一股让人无法躲避的寒流贯穿他的脊髓:这个“名叫孟德尔的人”无疑比德·弗里斯领先了30年。在孟德尔的论文中,德·弗里斯不仅找到了解决自身问题的答案,而且其内容还可以完美诠释他的实验结果,但是这也对他的原创性构成了挑战。看来达尔文和华莱士的陈年旧事在德·弗里斯身上再次重演:他曾经希望自己才是发现遗传规律的第一人,可是到头来却早已被别人捷足先登。1900年3月,德·弗里斯在恐慌之余赶紧发表了相关论文,并且在内容上刻意回避孟德尔之前取得的任何成果。也许全世界都忘记了这个“名叫孟德尔的人”以及他在布尔诺完成的豌豆杂交工作。德·弗里斯后来写道:“尽管谦虚是一种美德,但是骄傲的人会走得更远。”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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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德·弗里斯以外,还有其他学者也重新发现了孟德尔在遗传结构(具有独立性且不可分割)领域做出的贡献。就在德·弗里斯发表那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果(有关植物变异体)当年,蒂宾根大学的植物学家卡尔·科伦斯(Carl Correns)公布了一项关于豌豆和玉米杂交的研究的数据,其结果能够与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实验完全吻合。14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伦斯在慕尼黑求学期间曾经是内格里的学生。但是将孟德尔视为门外汉的内格里却没有告诉科伦斯,他曾收到过一个“名叫孟德尔的人”寄来的大量有关豌豆杂交研究的信件。
科伦斯在慕尼黑和蒂宾根的实验园距离布尔诺修道院大约400英里。他不辞辛苦地将高茎植株和矮茎植株杂交,然后让杂合体和杂合体再次杂交,可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在有条不紊地重复孟德尔的工作。当科伦斯完成实验并着手准备撰写论文时,他回到图书馆认真查阅那些科研前辈之前发表的文献。无意之间,他发现了孟德尔早年发表于《布尔诺自然科学协会学报》的论文。
此外在维也纳,也就是1856年孟德尔植物学考试受挫的地方,另一位年轻的植物学家埃里希·冯·切尔马克—赛谢涅格(Erich von Tschermak-Seysenegg)也再次发现了“孟德尔定律”。冯·切尔马克在哈雷与根特等地做研究生时就从事豌豆杂交研究,他也观察到遗传性状就像信息微粒那样,以独立并且离散的形式在杂合体之间进行代际传递。作为三位科学家中最年轻的一位,冯·切尔马克已获知德·弗里斯和科伦斯同期开展植物杂交研究的消息,并且还了解到其数据可以充分支持自己的实验结果,而他在查阅文献时也发现了孟德尔的论文。当冯·切尔马克看到孟德尔作品的那一瞬间,他也体会到了那种似曾相识感所带来的恐惧。他后来怀着嫉妒和沮丧的心情写道:“我当时还以为自己发现了新大陆。”15
研究成果被重新发现一次可以反映科学家的先见之明,而被重新发现三次则着实是对原创者的一种鄙夷不屑。1900年,有3篇独立发表的论文在3个月内相继问世,而所有研究成果均指向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实验,当然这也暴露了某些生物学家目光短浅的事实,正是他们将孟德尔的成果尘封长达40年。虽然德·弗里斯故意在首篇论文中忽略了孟德尔,但是他最终还是被迫承认了孟德尔的贡献。1900年春季,就在德·弗里斯的论文发表后不久,卡尔·科伦斯暗示德·弗里斯蓄意盗用孟德尔的成果,并且将这种行为视为科学剽窃(德·弗里斯甚至在文中引用了“孟德尔的用词”,科伦斯则冷嘲热讽地将其形容为“不谋而合”)。16最终德·弗里斯做出了妥协。他在后续发表的分析植物杂合体的文章中对孟德尔的贡献大加赞赏,并且承认自己只是“扩展”了孟德尔的早期工作。
然而德·弗里斯进行的实验在某些方面的确要优于孟德尔的研究。平心而论,孟德尔是发现遗传单位的先驱,但是德·弗里斯在遗传与进化领域的造诣也有目共睹,因此他不解的问题必定也会让孟德尔感到困惑:早期变异体来自何方?为什么豌豆会有高茎和矮茎,或者紫花和白花的区别?
其实答案就在进行杂交实验的花园内。在某次去乡村考察植物的过程中,德·弗里斯意外地发现了一大片茂盛的野生月见草,该物种的学名源自博物学家拉马克(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他很快就会发现这件事的真相):拉马克月见草(Oenothera lamarckiana)。17德·弗里斯在这片土地上收获与种植的种子不下5万粒。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生命力旺盛的月见草大量繁殖,德·弗里斯从中发现了800株野生新型变异体,其中包括巨大叶片、多毛茎秆或是畸形花朵。根据达尔文进化论第一阶段的发生机制,自然界会本能地产生某些罕见的畸形。达尔文曾将这些变异体称为“巨变”,意指变化无常的大千世界。但是德·弗里斯选择了一个更为严谨的词语:他将这种情况称为“突变”(mutants),源自拉丁语“改变”一词。[1] 18
德·弗里斯很快便意识到自己的观察结果具有重要意义:这些突变体恰好是达尔文之谜中缺失的部分。实际上,如果我们将自发突变体的产生机制(例如大叶月见草)与自然选择相结合,那么达尔文所说的永动机就可以自行运转了。突变是自然界中变异体产生的根源:长颈羚羊、短喙雀与大叶植物均可自发生成于数目庞大的普通种群(该理论与拉马克的观点相反,这些突变体源自随机选择而并非刻意制造)。这些变异体的特征在于其遗传性,它们在精子与卵子内以离散指令形式存在。当动物在自然界中物竞天择的时候,只有那些最能适应环境的变异体,或者说最适合的突变才能世代延续下去。它们的后代在继承这些突变的同时会形成新的物种,并且由此推动物种进化。自然选择不是作用于生物体,而是影响其遗传单位。德·弗里斯意识到,鸡只是鸡蛋自我更新过程中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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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弗里斯用了20年才成为孟德尔遗传学说的支持者,但是英国生物学家威廉·贝特森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彻底转变了观念。[2] 19 1900年5月的一个晚上,贝特森从剑桥搭乘夜班火车赶往伦敦,准备在皇家园艺协会就遗传学领域的话题发表演讲。当火车还在黑暗的沼泽地带缓慢前进的时候,贝特森读到一篇德·弗里斯发表的论文副本,他立刻就为孟德尔遗传单位的离散概念所折服。而这也成为决定贝特森命运的旅途:就在他抵达位于文森特广场的协会办公室时,他的思绪还在不停地高速运转。贝特森在演讲时这样说道:“我们面对的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新原理,但是现在尚不能对其日后发展做出预测。”20同年8月,贝特森在给他的朋友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的信中写道:“写这封信的目的是想请你帮我查阅一下孟德(原文为Mendl)的论文,在我看来(他的论文)是迄今为止遗传学领域中最出类拔萃的研究之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它竟然会被人们遗忘。”21
贝特森从此把传播孟德尔定律视为己任,并且确保这位先驱将不再被人们忽视。贝特森首先在剑桥独立证实了孟德尔植物杂交实验的结果。22贝特森与德·弗里斯在伦敦进行了会面,他对于德·弗里斯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精神印象深刻(当然他不拘小节的风格另当别论。德·弗里斯拒绝在晚餐前沐浴,贝特森抱怨说“他的亚麻外套臭气熏天。我敢说他一周才换一次衬衫”23)。贝特森结合自身研究结果对孟德尔的实验数据进行了再次确认,然后他开始想方设法去改变人们对孟德尔的认识。贝特森人送外号“孟德尔斗牛犬”24,而这种犬的外形和气质均与他相似。贝特森的足迹遍布了德国、法国、意大利和美国,并且他在出席所有与遗传学有关的活动中均会强调孟德尔的发现。贝特森意识到自己正在见证,或者更贴切地说,他是在推动生物学界产生深刻变革。贝特森写道,破译遗传法则将改变“人类的世界观和改造自然的能力”25,其作用要远大于“自然科学领域里任何可以预见的进展”。
贝特森在剑桥期间身边聚集了一批青年学生,他们对于遗传学这门新兴学科非常渴望。而他也意识到自己需要给这门新兴学科起个合适的名字。根据字面意思,“泛遗传学”(Pangenetics)看似是个理所当然的选择,正好可以与德·弗里斯的“泛生子”(Pangene)理论一脉相承,但是“泛遗传学”容易让人与达尔文错误的遗传学理论相混淆。贝特森写道:“没有一个常用词能够恰当解释其含义,(然而)我们非常迫切地需要找到这样一个称谓。”26
1905年,就在人们苦思冥想之际,贝特森自己创造出了一个新名词。27他将其称为遗传学(Genetics),也就是研究遗传与变异规律的学科,其词根来自希腊语“诞生”(genno)。
贝特森敏锐地觉察到,这门新兴学科具有潜在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力。1905年,他非常有先见之明地写道:“当遗传学的启蒙教育逐渐完成,遗传规律也得以……广为知晓,那时会发生什么呢?……有一点可以确定,人类将会对遗传过程进行干预。这也许不会发生在英格兰,但是可能会在某些准备挣脱历史枷锁,并且渴求‘国家效率’的地区中发生……人类对于干预遗传产生的远期后果一无所知,可是这并不会推迟开展相关实验的时间。”28
贝特森与此前的任何其他科学家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发现遗传信息的不连续性对人类遗传学的未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基因确实是独立的信息微粒,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实现定向选择、纯化以及操纵这些微粒。我们可以对优良基因进行选择或者扩增,并将不良基因从基因库中清除出去。从理论上讲,科学家能够改变“个体组成”以及国家组成,甚至在人类身份上留下永久印记。
“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服从权力的意志。”贝特森悲观地写道,“不久之后遗传学将会为人类社会变革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也许就在不远将来的某个国家,这种力量会被用来控制某个民族的组成。然而实现这种控制对某个民族,或者说对人类究竟是福是祸就另当别论了。”由此可见,贝特森早在基因概念普及之前就已经有了先见之明。
[1] 德·弗里斯所指的“突变体”可能源自回交,而并非是自发出现的变异体。
[2] 贝特森在火车旅行中“皈依”孟德尔理论的故事遭到某些历史学家的质疑。尽管该故事频繁出现在贝特森的传记里,但是可能只是他的学生为了文学效果所进行的艺术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