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请读者原谅笔者提及以前写过的一篇有关昆德拉的文章,题为《撒旦的视角》(Le point de vue de Satan),最早发表于《自由》(Liberté,蒙特利尔,一九七九年),后用作《生活在别处》(La vie est ailleurs,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一九八五年版)的跋。
(2) 《笑忘录》(Le livre du rire et de l'oubli)第七部第十四章[弗朗索瓦·克雷尔(François Kérel)译,新版,由作者本人修订,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五年,页三二一]。
(3) 《小说的艺术》(L’ art du roman),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七年,页一六一。
(4) 参见《批评解剖》(Anatomie de la critique),居伊·杜朗(Guy Durand)译,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六九年,页一八五至一八八。
(5) 《笑忘录》第六部第十八章(页二五七至二五八)。
(6) 《笑忘录》第一部第五章(页一七)。
(7)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二部第二十四章(弗朗索瓦·克雷尔译,新版,由作者修订,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七年,页九二,大开本,页一〇七)。
(8) 《笑忘录》第一部第五章(页一七)。
(9) 《笑忘录》第七部第十四章(页三二二)。
(10) 《笑忘录》第六部第十三章(页二四八)。
(11) 《玩笑》(La plaisanterie)第三部第六章[马塞尔·艾莫南(Marcel Aymonin)译,克洛德·库尔托(Claude Courtot)与昆德拉修订,定本,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五年,页六五]。
(12) 《玩笑》第三部第八章(页九一)。
(13) 《生活在别处》第六部第十二章,第六部第十七章(弗朗索瓦·克雷尔译,新版,作者修订,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八年,页三五八,三六三)。
(14) 《笑忘录》第四部第十二章(页一四一至一四二)。
(15) 《玩笑》第七部第十九章(页三九二至三九三)。
(16) 《生活在别处》第六部第十章(页三五五)。
(17)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七部第一章(页三五六,大开本,页四一〇)。
(18) 《生活在别处》第六部第十章(页三五五)。
(19) 《玩笑》第七部第十九章(页三八七至三八八)。
(20) 《玩笑》第三部第七章,第三部第八章(页八三、九一)。
(21) 《告别圆舞曲》第五部第六章(弗朗索瓦·克雷尔译,新版,作者修订,伽里玛出版社,一九八七年,页二四五)。
(22)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三部第七章(页一四一至一四二,大开本,页一六一至一六二)。
(23) 《小说的艺术》页三五。
(24)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部第五章,第六部第十章(页三一一,三一八,大开本,页三五六,三六七)。
(25) 《笑忘录》第四部第十七章(页一五二)。
(26) 《玩笑》第七部第十九章(页三九〇)。
(27) 此语摘自扬·斯卡采尔(Jan Skácel)的一首诗,为《小说的艺术》第五部分的标题。
六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