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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五十八
考功郎中
隋为考功郎。武德初。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元年。复为考功郎中。旧郎中知贡举。其外官考。贞观以后。每年定诸司长官一人判校。京官即考功郎中自判。至贞元二年九月二十日停考使。其考课付所司准式授定。遂令员外校外官考。
贞元六年正月。以司勋员外郎判考功赵宗儒。复行贬考之令。自至德以来。考绩之司。事多失实。常参官及诸州刺史。未尝分其善恶。悉以中上考褒之。及是。褒贬稍明。人知戒惧。上善之。迁宗儒考功郎中。
其年六月三日。考功奏。准天宝七载六月敕。内外官初考无赴上日。末考不具得替日。便注破不在校限。其月又奏。诸使下兼宪官。及检校郎官。并诸色官充职掌者。并仰本使每年具在使功课。兼具考第申省。
七年八月。考功奏。前时诸司官。皆校功过。定其考第。自至德后。一切悉申中上考。今请覆其能否。以定升降。从之。自谏议大夫。给事中。郎官。有书中中考者。尚书左丞相赵憬。自言荐果州刺史韦诞。坐赃废。请降其考。校考使吏部尚书刘滋。以憬能知其过。奏中上考。
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考功奏。外官应申考解。先无限约。请自今以后。限十一月十五日到省毕。如违本牒。使罚本判官决本典。
考功员外郎改复与郎中同。
考功员外郎。贞观已后知贡举。至开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二日。以员外郎李昂为举人李权所讼。乃移贡举于礼部也。
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礼部侍郎韦陟奏。准旧例。掌举官亲族。皆于本司差郎中一人考试。有及第者。尚书覆定。然后附奏。臣本司今阙尚书。纵差郎官。是臣麾下。事在嫌疑。所望厘革。伏望天恩。许臣移送吏部。差考功员外郎试拣。侍郎覆定。任所在闻奏。即望浮议止息。敕旨。依。
长庆元年五月。贬考功员外郎李渤为处州刺史。渤既请书宰相等下考。时人以宰辅旷官。不上疏陈列。而越职钓奇。非尽事君之道。至是。杜元颖等奏。渤卖直沽名。动多狂躁。遂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