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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五十八
司封郎中
363字 下载全书
武德元年。因隋旧号为主爵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封大夫。咸亨元年。改为主爵郎中。垂拱元年二月二日。改为司封郎中。神龙元年九月五日。改为主爵郎中。开元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复故。
司封员外郎改复与郎中同。
开元十五年闰九月十一日敕。王公以下。子孙应承袭者先申无子辄首正。不在承袭之限。
宝历元年八月。膳部员外郎王敦史上言。中外官僚。准制封赠。多请回授祖父母。臣谨详古礼。及国朝故事。追赠出于鸿恩。非由臣下之求。不系子孙之便。开元新诏。惟许宰相回赠于祖。盖以宰相位高。封赠崇极。故许回授。近日常僚。率援此例。夫推让于祖。在父则然。改夺于朝。为子何忍。伏望宣付宰相。重依典法详议。从之。
元和十二年十月。司封奏。文武官五品以上。请准式叙母妻邑号。乖滥稍多。或国叙军功。妄参勋籍。或偶逢庆泽。冒引诏条。今请应在城诸军卫官。未至将军。使在外。未至都知兵马使押衙都虞候。纵有散官。与敕旨文相当者。并不许叙封。其流外官。诸司诸吏职务。并伎术官等。迹涉杂类。并请不在封限。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