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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八十六
桥梁
显庆五年五月一日。修洛水月堰。旧都城洛水天津之东。有中桥及利涉桥。以通行李。
上元二年。司农卿韦机。始移中桥。自立德坊西南。置于安众坊之左。南当长夏门街。都人甚以为便。因废利涉桥。所省万计。然每年洛水泛溢。必漂损桥梁。倦于缮葺。内使李昭德始创意。令所司改用石脚。锐其前以分水势。自是无漂损之患。初。韦机桥毕。上大悦。令于中桥南刻一方石。刻其年辰简速之迹。纪一十六字。盖黄绢之辞也。
先天二年八月敕。天津桥除命妇以外。余车不得令过。
开元九年十二月九日。增修蒲津桥。以竹苇。引以铁牛。命兵部尚书张说刻石为颂。
十九年六月敕。两京城内诸桥。及当城门街者。并将作修营。余州县料理。
二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改造天津桥。毁皇津桥。合为一桥。
天宝元年二月。广东都天津桥。中桥石脚两眼。以便水势。移斗门自承福东南。抵毓财坊南百步。
八载二月。先是。东京商人李秀升。于南市北。架洛水造石桥。南北二百步。募人施财巨万计。自五年创其始。至是而毕。
十载十一月。河南尹裴回。请税本府户钱。自龙门东山抵天津桥东。造石堰以御水势。从之。
大历五年五月敕。承前府县。并差百姓修理桥梁。不逾旬月。即被毁拆。又更差勒修造。百姓劳烦。常以为弊。宜委左右街使勾当捉搦。勿令违犯。如岁月深久。桥木烂坏。要修理者。左右街使与京兆府计会其事。申报中书门下。计料处置。其坊市桥。令当界修理。诸桥街。京兆府以当府利钱充修造。
其年八月敕。其坊市内有桥。不问大小。各仰本街曲当界共修。仍令京兆府各差本界官。及当坊市所由勾当。每年限正月十五日内令毕。如违。百姓决二十。仍勒依前令修。文武官一切具名闻奏。节级科贬。如后续有破坏。仍令所由时看功用多少。计定数修理。不得辄剩料率。及有隐欺。
贞元元年正月敕。宜令京兆府与金吾计会。取城内诸街枯死槐树。充修灞浐等桥板木等用。仍栽新树充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