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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典禮第二疏 【 并上或問 正典禮】
臣叨逄聖明、議當代典禮、為萬世法程、廷臣乃固執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以致 皇上恩紀不明、而父子大倫廢矣、夫帝王中天地而立、為三綱五常之主、而廢大倫、豈小故哉、臣不得巳、乃據禮書、別異同、明是非、上塵聖覽、然此非臣一人之見。凡有識者所共知也。間有一二臺諫不能開陳。又從附和。交章擊臣目為謟諛。詆為希進。由是有識之士。雖有章奏巳具、皆鉗口畏禍。無復敢獻。遂使萬世公議、阻於上聞、祗見臣說孤立、似一人之私也、夫禮以非禮為非。而非禮亦以禮為非。此臣所以不能自巳於言也。唐陸贄曰、上不負天子、下不負所學、臣愚雖未之學也、其不敢負天子之心、天地鬼神實臨之也、伏惟 皇上聰明仁孝、理無不燭、必將從眾議乎。世廟初年依違之意正如此耳則眾議未見其可將違眾議乎。而謙抑之心。未必肯遽違者也。臣竊謂非天子不議禮。願 皇上奮然裁斷。揭父子大倫。明告中外以皇叔父母不正之名。決不可稱。則大倫正而大禮定矣。誠又慮夫 皇上大孝之心、鬱鬱不明於天下後世、臣之罪也、謹錄與或人問荅之詞以聞、或問今之典禮議者、必以我 皇上宜考 孝宗、而以興獻王為叔父、謂之崇大統也、割私恩也、漢宋之故事也、舉朝無明其非、子獨以為言者、何也、臣荅曰、此孚敬甚不得巳者也、葢禮之大者、變者也、議之失得、萬代瞻仰也、此孚敬甚不得巳者也、子不求諸漢宋之故事乎成帝無子。立定陶共王之子為嗣。仁宗無子。立濮安懿王之子為嗣。則哀帝英宗者乃是預立素養明為人後者也故當時師丹司馬光之論於事較合於義似近矣今 孝宗皇帝。既嘗以 祖宗大業授之 武宗。但知 武宗為之子也。 武宗嗣位。又十有七年。未有儲建是 武宗無嗣 孝宗未嘗無嗣也且 孝宗賓天之日。我 皇上猶未之誕生也是 孝宗固未嘗以後託也、 武宗賓天之日。我 皇上在潛邸也。是 武宗又未嘗託為誰後也、其與漢宋之故事。大不相類者矣。今者必欲我 皇上為 孝宗之嗣。承 孝宗之統。即欲承嗣宜承武宗不宜承孝宗然武宗兄弟也故又改而承孝宗其說遷就無據安得不為永嘉折角乎則孰為 武宗之嗣孰承 武宗之統乎竊原 孝宗既以大業授之武宗矣。其心豈肯舍巳之子而子兄弟之子以絕其統乎。 武宗既以大業受之 孝宗矣。其心豈肯舍巳之父而不之繼。而委叔兄弟繼之以自絕其統乎。茲議也。 二宗在天之靈。果足慰乎。夫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絕者也。知 孝宗與 武宗之心。則知興獻王與我 皇上之心矣。問者曰、然則我 皇上於大統也。將誰繼乎。臣荅曰繼武宗之後以承 祖宗者也葢嘗三復迎立之詔矣、曰、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迎取來京、嗣皇帝位、議之公也又嘗三復勸進之箋矣、曰以 憲宗皇帝之孫、繼 孝宗皇帝之統、說之變也。由前之言。則我 皇上所繼者 武宗也。是武宗雖無嗣而有統矣。由後之言則我 皇上所繼者 孝宗也。是 武宗雖有統而無傳矣。問者曰、統與嗣有不同乎、臣荅曰不同也。夫統乃帝王相傳之次而嗣必父子一體之親也。謂之統則倫序可以時定。謂之嗣則天恩不可以強為矣。今之議者。不明統嗣二字之義。而必以為嗣謂之繼統。且曰帝王正統。自三代以來父子相承。厥有常序曾有自三代以來之正統必一於父子相承者哉葢得其常則為父子不得其常則有為兄弟為伯叔姪者也此統所以與嗣有不同也。問者曰、議者謂 武宗以大業授我 皇上。有父道焉。故 皇上執喪盡禮。無非盡子道也。但昭穆之同。不可為世。故止稱 皇兄。又謂我 皇上既兄 武宗。自宜父 孝宗。茲言何謂也。臣荅曰、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絕也。不可強為也。方 武宗賓天。羣臣定議以迎我 皇上也遵 祖訓也。兄終弟及之文也。何也。 孝宗兄也。興獻王弟也。獻王在。則獻王天子矣。有獻王斯有我 皇上矣。此所謂倫序當立。推之不可。避之不可者也。果若人言。則 皇上於 武宗兄弟也。固謂之父子也。於 孝宗伯姪也。亦謂之父子也。於興獻王父子也。反不謂之父子而可乎。問者曰、我 皇上嗣興獻王藩王也。今嗣大統。天子也。恩亦極矣不正父子之名得乎。臣答曰、天下外物也。父子大倫也。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知有父而不知有天下也。而况今天下者。 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孝宗於我 皇上固不得以私相授受者也今欲我 皇上舍天性之父子。而反稱伯姪為父子。謂之崇大統也。割私恩也漢宋之故事也。是天下重而大倫輕也。而可乎。問者曰。如子之言。則孝宗不果於無後乎。臣答曰、 孝宗有 武宗為之子 孝宗未嘗無後也臣子於君父一也。因孝宗遺德在人故不忍其無後而不知統之所在即後之所在二宗何無後耶今者不念無嗣之 武宗而重念有嗣之 孝宗者何歟茲果孝宗之無後乎抑 武宗之無後乎雖然自古帝王之無後者。豈惟我 武宗然哉。而其相傳之統。則固未嘗絕也。漢惠帝無嗣而文帝繼之。未聞漢之統絕也。唐中宗無嗣而睿宗繼之。未聞唐之統絕也是謂兄終弟及也非必父死子立之謂也今 孝宗之統。傳之 武宗。 武宗之統傳之 皇上。一統相承。萬世無窮者也。又何必強置父子之名而後謂之繼統也哉問者又曰、子必以我 皇上不當考 孝宗、豈以興獻王不可無後也。議者以我 皇上考 孝宗、而又以益王子崇仁王考興獻王、是或一道乎、臣答曰、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絕也。不可強為也。以我 皇上考 孝宗。而又以崇仁王考興獻王。是強為父子也。使 孝宗不得子 武宗。又使興獻王不得子皇上。是絕人父子也。夫古之為禮者。將使無後之人有後。今之為禮者。將使有後之人無後矣。而可乎。問者曰、然則我 皇上於 孝宗也。 武宗也其享祀也如之何。臣答曰、自古帝王之繼統者。得其常則為父子。不得其常。則有為兄弟為伯叔姪者也。但主其喪而巳。主其祀事而巳。不必一於父子之稱也。唐玄宗於中宗也。其祝詞則曰皇伯考也。德宗於中宗也。其祝詞則曰高伯祖也。不必一於父子之稱也。曰然則我 皇上於 孝宗也何稱乎。曰皇伯考其正也。於 武宗也何稱乎。曰皇兄其正也。於享祀興獻王也。則曰皇考其正也。如此。則我 皇上於父子也。伯姪也。兄弟也。皆名正而言順矣。問者曰、禮長子不得為人後、則我 皇上將不可入繼大統乎、臣答曰、禮長子不得為人後。是謂 皇上不可以繼嗣也。非謂不可入繼大統也。程子曰、禮長子不得為人後若無兄弟。又繼祖之宗絕。亦當繼祖。此固嘗以義起而泛論之也。今 皇上為興獻王長子。遵 祖訓兄終弟及。屬以倫序。實為繼統。非為繼嗣也。此論更透設 皇上若有兄弟亦自當入繼大統有不得為遜避者矣問者曰魏明帝之詔、議者傳以令眾者也、子獨以為不足徵者何也、臣荅曰、此魏太和三年之詔也、按詔曰、皇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統、則當纂正統而奉公議、何得復顧其私親哉、又曰、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葢是時皇后無嗣。明帝以外藩援立。故預為此詔以坊之。至太和五年始立齊王芳為天子。厥後高貴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可見也。故孚敬曰有為之私。非經常之典也。問者曰、子欲為興獻王別立廟于京師、亦有說乎、不干於正統乎、臣荅曰、立廟京師、取古遷國載主之義也、夫長子不得以離其父者也、今夫士大夫之仕於他方也、若長子雖有庶子、亦載主而行也、謂別立廟、則固無干於正統者也、問者又曰、如子之言、而論者乃懼以魯桓僖宮之災、且謂有朱熹兩廟爭較之嫌、魯僖躋閔之失者、何也、臣答曰、孔子在陳、聞魯廟火、曰其桓僖乎、以為桓僖親盡、無大功德而魯廟不毀、故天災之也、宋羣臣請祧僖祖、而正太祖東向之位、故未子謂使兩廟威靈、相與爭較、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父遂躋僖公于閔上、故春秋譏其逆祀、今別為興獻王立廟。所以祭禰也。非毀廟不當復立也。何天災之足懼乎。其後睿宗入太廟永嘉不主此議謂別立廟。則固未嘗升興獻王立於 太廟也。何兩廟爭較之嫌。魯僖躋閔之失乎。不其謬哉。問者曰、然則在藩之墓如之何、臣答曰墓與廟不同也。嘗聞易墓非古也。夫墓所以藏其體魄而廟所以奉其神靈者也。故墓可以代守。而廟不可以代祀者也立廟京師、崇四時之祭、順孝子之心也、問者曰、舜受堯禪而不尊瞽瞍、禹受舜禪而不尊鯀、然則興獻王追尊之禮、宜如之何、臣答曰、追尊非古也、自文武以來未之有改也、舜不尊瞽瞍。不知以堯為父乎。瞽瞍為父乎。禹不尊鯀。不知以舜為父乎。鯀為父乎。夫以今日之急務。正名也。名正則言順事成。而禮樂興矣是在我 皇上之心而巳。夫士階一命。無不欲尊其親者也。今尊崇之禮未定。覃恩之典未舉。然其授官之與未授者。固巳有先後得失之心矣是非亟其欲也。孝子之誠也。何獨至于我 皇上而疑之。而使君之尊親。不如巳之尊親也。是愛君不如愛巳也。問者曰、或以興獻王妃不可奉迎者何也、臣答曰、此膠崇仁王為後之說者也、以崇仁王嗣興獻王、則不可奉迎也、夫有天下而不得養其母、豈人情哉、今迎之而至。 天子之母也。為 天子之母。襲王妃之號。則朝廷之相臨。宮闈之相接。皆當謹守臣妾之禮矣巳為天子母為臣妾竊恐我 皇上之心有不能一日自安者矣問者曰、議者以漢宣帝中興不尊史皇孫、而嗣昭帝、光武克復、不尊南頓君而嗣元帝、以為可法者、何也、臣答曰、此不知正踵其非者也、孚敬嘗按其故、昭帝亡矣、又立昌邑王廢矣、宣帝始以兄孫入繼、當時惟言嗣昭帝後而巳固未嘗知其為子乎為孫乎必也升一等而考昭帝、則又將降一等而兄史皇孫矣。可不可乎。當時有司奏固執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復顧其私親之說。故未有所處姑緣其所生父稱之曰皇考而巳。固未嘗以昭帝為父而以史皇孫為兄也光武乃長沙定王之後。景帝七世之孫。上嗣元帝。夫元帝有成帝為之子。有哀帝平帝為之孫。凡三傳矣。又孺子嬰立。凡四傳矣。時王莽篡立。漢祚既滅而光武乃崛起者。猶嗣元帝。可不可乎。當時張純朱浮奏。亦固執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復顧其私親之說。故別為南頓君立廟。稱皇考而巳。固亦未嘗以元帝為父而以南頓君為叔也夫以宣帝嗣昭帝。世數未間謂之統則可。光武嗣元帝。世數巳間。既不可謂之嗣。又不可謂之統矣要之皆統嗣二字之義。不能明辯。故其弊必至於此耳。然則使二帝寡恩而不得盡尊崇之禮者。正以俗儒之說誤之也是尚可為法也哉。問者又曰、如子之言、則歷代之故事、不足徵乎、臣答曰以經議禮。猶以律斷獄。則凡歷代故事。乃其積年之判案耳。苟不別其異同。明其是非。槩欲以故事議禮而廢經。猶以判案斷獄而廢律也。是又何足與議也。問者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復顧其私親其說如之何、臣荅曰、此非聖人之言。漢儒之說也禮喪服記止云此是永嘉立議根據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至開元開寶禮始云為人後者為其所生父齊衰不杖朞。為所後父斬衰三年。雖所生所後皆稱父母然未有改稱伯叔之文也宋濮議方有稱皇伯之說。而又加以程子之議。故人皆宗之。但朱子猶有未安之論。亦可見也。夫常人之於伯叔也。其愛敬之心。固未嘗不在者也今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復顧其私親。是以父母為伯叔。不復有愛敬之心。如路人矣。故曰非聖人之言。漢儒之說也。况我 皇上乃入繼大統。非為人後者也。其說又焉可用哉。問者曰、或以子之說、嫌於迎合、當聞於人而不當聞于 上也、如之何、臣答曰、孚敬於人未嘗不聞也。聞之以說為邪。故不必聞也。昔司馬光嘗謂朝廷闕政。但於人主前極口論列。未嘗與士大夫閑談。以為無益也。故聞於 上也。苟嫌於迎合也。則必匡救其惡。然後為忠。而將順其美者。皆不得為忠矣問者曰、子之言備矣、人以為邪說也奈何、臣答曰、不求人知而求天知也。不求同俗而求同理也、孔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謟也、吾夫子大聖人猶所不免。孚敬小子、何敢避此不韙、之名也耶、問者曰、子以至寡之力、而欲抗在朝之議、恐三人占、當從二人之言、如之何、臣答曰、臣子之事君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自盡其心而巳、使孚敬之言是。雖不用猶是也。使孚敬之言非。雖用之猶非也。夫事固難明於一時。而有待於後世者也。此言楊文襄王文成輩也今士大夫達於禮義者。固巳渙然而釋其疑。有不待於後世者矣。問者曰、犯眾議也、子於利害也、不計也夫、臣答曰、孚敬不敢為終身謀也、夫禮小失則入於夷狄。大失則入於禽獸。孚敬懼夫禮之失也。故不敢為終身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