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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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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间应州掘地得「金城县印」。应州本汉馆阴县,后改名金城县。今儒学,旧县治也。天顺七年口口口得「行军万户之印」。
成化六年,兰阳县得「宣差副总兵之印」、「尚书户部郎中之印」。背镌「天兴六年行宫礼部造」。
弘治十六年,河南府得铜印三百于坏垣,俱元物,诏毁之。
正德末,铜城府得「勒金长官司印」,篆文八画。
嘉靖二十年,广平府推官王尧曰,督民于清河县浚城濠,得古印六篆,可识者二,曰「都将领印」、曰「达鲁花赤之印」。上之巡抚,藏于库。
隆庆三年六月,丰润县掘得「玉田县税课使印」。
万历二十八年,隆庆州永宁县人筑墙得古印,为金左丞完颜纲物。纲与元人战于缙山,败绩,失之。见《金史》。
崇祯甲戌,南昌得「统军元师之印」,谓太祖物。推官李嗣宗以太祖初称统军右副元帅,见《皇明通纪》,非也。予按龙凤口年丙申三月,我克集庆,徐达汤和为统军元帅,二公并至南昌,必其所遗。
戊寅三月十四日,滋阳县浚井,得管军万户府铜印,旁镌「中书礼部造」。
龙凤五年六月,又蓟州得古印。
己卯十一月甲戌,固安县甃井,得镇远军节度使铜印。背刻「宣和四年十一月少府监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