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社会责任感
作家的社会责任感[1]
你们也许希望我能够介绍一下中国大陆的当代文学的大概情况,但是我办不到。我的女儿经常批评我,说我不看任何当代中国作家的作品,除了我自己。但这个话说得夸张一点,但我对当代同代人作品确实看得很少。对于(这个)近几年文艺理论家的诸多理论,我看得更少。因为这些理论是五花八门,而且层出不穷。这些理论家拼命的往前跑,好像后面有只狗在跟着他,这个狗要咬他的脚后跟,所以我不能介绍(这个)当代大陆文学的情况,我只谈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一个很没有趣味的问题,就是作家的社会责任感的问题。
作家在写作的时候,要不要考虑他的社会责任效果,跟这个问题相关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作家的作品要表现的是社会生活、人的生活还是作家自己。对这个问题,中国作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作家,主要是一些比较年轻的作家,他们认为不考虑任何社会效果。他们认为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且他们主要是写自己的内心世界。我觉得这样的作家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我自己年轻的时候就走过这样一段路。我在大学的时候曾经写过一些诗,这些诗是很不好懂的。我曾经在我们大学校园里,听到我的两个同学在我的面前议论,谁是汪曾祺。另一个就说,就说那个写“别人不懂,他自己也不懂”的诗的人。但是后来我的岁数比较大了,我经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春夏秋冬。我就从云层降到了地面。我觉得写作还是要考虑社会影响的。我觉得一个作家写作,不能像一个人想打一个喷嚏,他觉得鼻子痒了,他就打了一个喷嚏,他就浑身舒服了。我觉得写作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另外有一类作家,把社会效果看得非常直接、非常迅速、非常明显。他们写作的目的往往非常现实,比如说他们希望写一个作品,能够推动一个工厂的改革,或者促进人们建立一种比较好的道德规范,对这样的作家我是充满了尊敬,但是很抱歉我不是这样的作家。中国有的理论家或者文艺界比较有权威的人,曾经提出过“创作要和生活同步”。但是,我觉得文学不是Kentucky炸鸡,可以当时炸,当时吃下去,当时就不饿了。我觉得文学的作用不是这样直接的。我想一个作品,如果写完了放在自己的抽屉里,那是他个人的事情。如果拿出来发表,就成了一个社会的现实。它总会对人们的思想感情产生这样那样的作用。比如说,可以引起人们对人的关心,让人们感觉到自己应该生活的更好更高尚一些,或者说使人们发现人本身的诗意和美,或者说给人们以希望,尽管这个世界充满了痛苦。但是,这个作用是比较间接、缓慢、潜在的。不能像阿斯匹灵治疗感冒那样有效。中国有句老话叫“潜移默化”,某些文学作品,我觉得对人们的心灵所起的作用,是一种滋润的作用。中国唐代的伟大诗人杜甫有两句诗,是写春雨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想,这是某些作品给读者所起的作用,我希望我自己作品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谢谢。
[1]本篇为1987年10月26日在爱荷华写作中心所作的演讲,赵坤根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