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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唐代的制度 >
- 一、中央政府
(二)相权的剥夺
唐代中叶以前,相权有时遭受剥夺,其原因在皇室自身的把持政权。武后、中宗、睿宗三朝三十年间,由于武后、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等人的垄断朝政,以致三省无法充分行使其职权。当时的宰相,只能苟合取容,以保禄位而已。武后自高宗后期当国,竭力排斥前朝旧臣,起用新进;对旧有制度,也蓄意破坏。最初她引用文学之士,密参国政,以分宰相之权,渐至事无巨细,都由她本人决断。李敬业举兵后,她推行恐怖政策,恣意杀戮,宰相因细故而被杀的,先后达十六人之多。对亲附者则不次拔擢,例如首先向她劝进的侍御史傅游艺,于一年之间,由九品历升至三品。政事也由她独断专行,宰相并无置喙的余地,例如她的诏敕,不经鸾台、凤阁的审查颁布,即可行施。她对宰相的任遇既轻,礼数也薄,每当内庭宴乐,常命张易之兄弟,嘲戏公卿,以为笑乐。虽然她曾提携了不少贤士,但目的也只是供她本人的驱策而已。
到中宗睿宗时代,韦后和安乐太平二公主相继乱政,三省旧制,破坏愈甚。当时宰相的除拜,多出于安乐、太平之门,所除的宰相,也多不循资格。皇室狎戏公卿的风气,也愈演愈烈,中宗时,竟有命大臣做拔河游戏的怪事出现。大臣的尊严,可谓扫地以尽。当时一切政事,均须取决于宫中,政事堂诸相的联席会议,徒拥虚名,所议的仅是些极其琐碎的事。中宗更以婕妤上官婉儿专掌制命,皇帝的制敕,也不必经中书门下,径自施行,甚至安乐公主可以自制敕书。至此,三省可以说陷入瘫痪状态,政治的败坏,达于极点。直到玄宗,三省才恢复旧观。
安史之乱以后,相权又被削弱,中书省的职权首先遭到破坏。原来中书省的六名中书舍人,不但负责制诰的起草,且可对国家政事条陈意见。舍人每有建议,皆同押连署,称为“六押”,而由皇帝作最后的裁夺。及安史乱起,一切务从权便,因而废除六押的制度,舍人乃变成纯粹的文翰之臣,不再参与机务,其重要性乃大为降低。其后渐至舍人不设常员,中书省等于名存实亡。门下省也跟着变质,门下省的首长,有时独主大政;中书省的官员,有时又可在门下省兼职。两省职掌日趋紊乱,完全失去原来的立法意义,这种现象尤以代、德两朝为最甚。此外,政事堂(即“中书门下”)的制度,也发生变化。政事堂原为宰相议政之处自开元末至天宝,李林甫杨国忠相继擅权,改于私家处决机务,政事堂之制尽废。肃宗时,为杜绝宰相专权,把宰相的联席议政改为轮流执笔,十日一更,结果变成宰相轮流负责。德宗时,宰相虽常有四五人,但皇帝有时只与其中最亲信的一人商决大政,他相竟不能预闻。
中书舍人的职务既废,代之而起的为翰林学士。唐初,皇帝常选拔文词经学之士,值于别院,以备宴见,有时召入宫中,草拟制诰,但当时并无特殊的名目。高宗时,号为北门学士。玄宗开元以后,始有翰林学士之号,但并非正官,也无品秩,只是一种加置的职名。他们的职掌,本与中书舍人不同,只掌理四方表疏,撰写应酬文字和将相制命,中书舍人则草拟和署行诏敕。安史乱后,诏敕有时不经中书,而由翰林学士起草。德宗因酷爱文学,与翰林学士益加亲密。他出奔奉天时,以翰林学士陆贽等参决大政,时人称为“内相”,与政事堂分庭抗礼。此后翰林学士日益受亲重,成为宰辅的储备人员。从德宗到懿宗的九朝间,翰林学士凡一百五十四人;懿宗时最多,共三十人;顺宗时最少,仅二人;其中位至宰相的五十三人,约占总数的34%。但德宗以后,宦官的势力日益膨胀,翰林学士必须与宦官相结,才能居中用事,否则便无法久安其位。例如顺宗时的王叔文为翰林学士,但因受宦官的嫉视,终致失败;文宗时的李训,因有宦官的支持,而由翰林学士擢任宰相。
唐中叶以后,其他侵夺相权的力量,又有枢密使。枢密使初置于代宗永泰时,以宦官充任,最初仅于内廷承受表奏。德宗时,权势渐盛。到宪宗时,已能参与机密,左右朝政。文宗以后,枢密使更成为朝廷大臣,内可决定诏书,外可与宰相同议政事。战争时,皇帝诏令有时不经宰相,即由枢密使直接下达军前。因此唐室大权,操于内廷。宦官之所以凶横,虽然由于他们掌握禁军,也因为他们占据这么一个要职。外廷的宰相,变成傀儡,他们必须获得内廷宦官的支持,才能安于其位。直到唐末,藩镇的势力益强,外廷大臣借藩镇的力量消灭宦官,才结束这种政局,但唐室也跟着灭亡。[参看周道济《唐代宰相名称与其实权之演变》(载《大陆杂志》十六卷四期);孙国栋《唐代三省制之发展研究》(载《新亚学报》三卷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