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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慈禧太后
第三节惩儆恭亲王奕䜣
慈禧太后登上最高统治者的宝座之后,依靠曾国藩、李鸿章组织的地主武装湘军和淮军,勾结外国侵略势力,先后镇压了太平天国、捻军和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地的苗民、回民起义,使清皇朝的统治得到暂时稳定。在统治集团内部她一方面采用洋务派“自强”和“求富”的方针,购买洋枪、洋炮,训练海军、陆军,开办一些新式的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以加强清皇朝的实力,另一方面又支持顽固派对洋务派进行牵制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随着慈禧太后地位的巩固,她和奕䜣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同治四年三月四日(1865年3月30日),编修蔡寿祺上疏弹劾奕䜣贪墨、骄盈、揽权、徇私,并要他“归政朝廷,退居藩邸,请别择懿亲议政”。尽管所劾各款,均无实据,但是,慈禧太后于三月初七日(4月2日)召见倭仁、周祖培等人时,却交给他们一份别字连篇的朱谕,指责奕䜣:“从议政以来,妄自尊大,诸多狂敖(傲)。以(倚)仗爵高权重,目无君上。看朕冲龄,诸多挟致(制)。往往谙始(暗使)离间,不可细问。每日召见,趾高气扬。言语之间,许多取巧,满口中胡谈乱道。”②谕令革去他的一切差使。这道朱谕,经周祖培等人修改后,当日由内阁颁发。
但是,这种做法,遭致许多亲王和大臣的反对。次日,惇亲王奕誴上书慈禧太后,说:“恭亲王自议政以来,办理事务,未闻有昭著劣迹,惟召对时语言词气之间诸多不检,究非臣民所共见共闻。而被参各款,查办又无实据,若遽行罢斥,窃恐传闻中外,议论纷然,于用人行政,似有关系,殊非浅鲜。”请求“饬下王公大臣集议,请旨施行”①。当天,慈禧太后召见孚郡王奕譓及军机大臣文祥等3人,令传谕王公大臣翰詹科道明日于内阁会议,将惇王、蔡寿祺的奏折发下,并对文祥等说:“恭亲王于召见时一切过失,恐误正事,因蔡寿祺折,不能不降旨示惩。惇王折亦不能不交议。均无成见,总以国事为重。朝廷用舍,一秉大公,从谏如流,固所不吝。君等固谓国家非王不治,但与外廷共议之,合疏请复任王,我听许焉可也。”于是,北京城内盛传慈禧太后的怒气已消,她对奕䜣仍然信任。宫中甚至传说,恭亲王将再行辅政。
但是,在会议之前,慈禧太后召见倭仁、周祖培、瑞常、万青藜、基溥、吴廷栋、王发桂等时,却讲了另一番话,她说:“恭王狂肆已甚,必不可复用。即如载龄人材,岂任尚书者乎?而王必予之。惇王今为疏争,前年在热河言恭王欲反者非惇王耶?汝曹为我平治之。”召见后,倭仁等至内阁与王公大臣等会议,转述了慈禧太后的意见,文祥也转述了昨天慈禧太后召见时的谈话。这两种意见,截然相反。诸臣相顾愕然,无所适从,不成议而散,定三月十四日(4月9日)再议②。
三月十三日(4月8日),醇郡王奕譞自东陵赶回北京,急上一疏为恭王求情,他说:“恭亲王感荷深恩,事烦任重,其勉图报效之心,为我臣民所共见。至其往往有失于检点之处,乃小节之亏,似非敢有心骄傲,且被参各款,本无实据,若因此遽尔罢斥,不免骇人听闻,于用人行政,殊有关系。”
②《上谕档》,咸丰十一年九月三十日。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谕原件。②奕誴折,同治四年三月初八日。
请求慈禧太后宽其既往,令其改过自新,以观后效。慈禧太后将这一奏折也发交王大臣会议。
三月十四日,王大臣等再次在内阁会议,仍然议论纷纭。倭仁按照前日慈禧太后的面谕,起草了一份疏稿,认为醇王等疏可置勿议。肃亲王隆■惑等则赞同醇王的意见,写成另一疏稿,许多人表示赞同。倭仁不得不4次修改自己的疏稿。后来,军机大臣名列于倭仁折;礼亲王世铎及王公宗室大臣70余人则署名于肃王折;都察院、宗人府别有折;内阁学士殷兆镛、潘祖荫,给事中谭锺麟、广成,御史洗斌,学士王维珍等均有折上呈。慈禧太后感到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会遭到统治集团内部的反对,而且会引起外国的干涉。既然惩儆的目的已经达到,于是顺水推舟,于十六日发布上谕:恭亲王奕䜣著即加恩仍在内廷行走,并仍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事务。四月十四日(5月8日),慈禧太后又以奕䜣因谢恩召见,伏地痛哭,深自引咎,颇知愧悔为理由,让他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议政王名目则不再恢复,奕䜣的权力,被大大地削弱了。
同治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1873年2月23日),同治帝亲政,两宫太
后撤帘归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