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道德觀念與邪正之分
宋儒的自覺運動,自始卽帶有一種近於宗教性的嚴肅的道德觀念,因此每每以學術思想態度上的不同,而排斥異己者為姦邪。這又足以助成他們黨爭意見之激昂。
溫公論張方平為姦邪,而蘇氏父子則推之為巨人長德。程頤,洛學奉為聖人,而蘇軾謂:「臣素疾程某之姦邪。」孔文仲其人亦極論新法之非。劾伊川疏謂:「其人品纖汚,天資憸巧。」劉安世至目程頤、畢仲游諸人為「五鬼」。謂:「搢紳之所共疾,淸議之所不齒。」劉摯則謂頤「以迂闊之學邀君索價」。
劉彝、胡瑗弟子。程顥明明是君子,但他們亦贊成新法。劉彝因贊成新法,宋史與沈括同傅。然沈括輩亦未必是小人。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說他學術差了,不能說他人品姦邪。此層朔黨人亦言之。劉安世元城語錄謂:「金陵亦非常人,其質樸儉素,終身好學,不以官爵為意,與溫公同。但學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學,而諸人輒溢惡,謂其為盧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進言之過。」
盡目熙寧新黨諸人為姦邪,其事在當時洛學一派卽所反對。
溫公在朝,欲盡去元豐間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難,變化人才易。今諸人才皆可用,且人豈肯甘為小人?若宰相用之為君子,孰不為君子?此等事教他們自做,未必不勝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則無紹聖間事。」
范純仁亦主消合黨類,兼收並用。曾子開謂:「范公之言行於元祐,必無紹聖大臣報復之禍。」按:純仁乃仲淹子,亦反對新法,元祐時為相。然其政見實與朔黨不盡同,曾向溫公爭差役不得,歎曰:「若欲媚公為容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靑苗錢,議出范純仁。時議貶故相蔡確,范持國體欲營救,劉安世等力彈之。
惜乎當時朔派諸人,「忠直有餘,疾惡已甚,遂貽後日縉紳之禍」。此邵伯溫語,見宋史本傳。
且過重道德,轉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場皆重小節,忽大略,但求無過,不求有功。
李淸臣著明責篇宋文鑒一〇四。謂:「古者用人,視成不視始,責大不責細。今較小罪而不觀大節。恤浮語而不究實用,惟固己持祿避事隨時之人,乃無譴而得安。故庸平者安步而進,忠憤者半途氣折。天下之事,靡靡日入於衰敝。夫拔一臣加之百官之上,非求其謹潔無過,將任以天下之責。今罷退宰相,皆攻其疵瑕,未嘗指天下之不治為之罪。糾劾守令,皆以小法,未嘗指郡邑之不治為之罪。遷謫將帥,以庖廚宴饋之間,微文細故之末,未嘗以蠻夷驕橫兵氣弗強為之罪。故上下莫自任其責,局局自守,惟求不入於罪。朝廷大計,生民實惠,卒無有任者。天下之大,萬官之富,常若無人。英績偉烈,寂寂於十數載,抱才負志不得有為而老死沉沒者,相望於下,可不惜哉!」
南方一種奮發激進之氣,暫時為北方的持重守舊所壓倒。但是不久卽起反動,於是有所謂「紹述」之說。哲宗親政,遂反元祐之政。改元「紹聖」。元祐諸君子盡見黜逐,嗣是遂有所謂「建中靖國」。哲宗崩,徽宗立,又盡罷新黨,復元祐舊臣。嗣改元「建中靖國」,欲立中道,消朋黨。蔡京用事,司馬光盡罷熙、豐之政,惟罷雇役,復差役,最於人情未協,又為期五日,同列皆病其太迫。時蔡京主開封府,獨如約。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及紹聖時,章惇相,議復免役法,講議久而不決,蔡京謂惇曰:「取熙寧成法施行之耳,何以講為?」惇然之,雇役遂定。新舊相爭的結果,終於為投機的官僚政客們造機會。相激相蕩,愈推愈遠。貧弱的宋代,卒於在政潮的屢次震憾中覆滅。徽宗時,陸佃言:「今天下之勢,如人大病向愈,當以藥餌輔養,須其平安。苟輕事改作,是使之騎射也。」宋室即在新舊兩派更互改作中斷送。新派亦非無賢者,而終不勝意氣私利之洶湧。兩黨皆可責,亦皆可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