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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聋哑时代 - 双雪涛
尾声
(一)
一段时间里,每当黑夜降临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很多人。我的亲人,曾经的同学,朋友,同事,我的爱人,还有我听说过而不认识的人,他们中有的已经死掉,烧掉,摆起来或者埋下去,我曾经发誓要记住他们的样子,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气味,可是就像是人生中的大部分时光一样,你越是想要达到你的愿望,上天越是捉弄你,让你离你的愿望越来越远,我越想记住他们,我就越在篡改关于他们的记忆,在脑海里把他们改得面目全非。我知道无论我多么努力,真实的活生生的他们已经不属于我,无论我以为我的记忆多么栩栩如生,他们都已经彻底地消亡,离我远去;他们中有的还在活着,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人世间行走,呼吸,说话,吃饭,做爱,睡觉,死亡离他们那么遥远,好像和他们这一生无关,可死亡其实已经潜伏在他们的灵魂,那些看似正常地规矩地理直气壮地生活着的人,在我看来,有些人已经疯了,有些人正在一点点死掉。按照别人要求的那样思考,谈论所有当下流行的话题,很快便掌握了网上新造的词汇,卖弄自己并不牢固的幸福,自以为是地与人辩论,虚张声势的愤怒,发自内心的卑微,一边吵闹着这是一个多么荒谬的世界,一边为这个荒谬的世界添砖加瓦,让它变得一天比一天荒谬。从我们走进学校那一天起,老师试图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听他们的话,他们告诉我们在哪里挖,我们就要一直挖,一定会挖出一眼泉水。到了我们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我发现很多人还在挖,没有泉水的预兆,可很多人已经跌进自己挖的深坑里。
在我父亲去世的那个夜晚,我陪在他的床边,一边抽烟,一边看着他扭动着身体努力想要睡着。我问他:爸,哪疼?他摇摇头,继续扭动,好像这么扭动着,床就会移动,把他送回我们的家。午夜,当我拿着烟,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感到有人正在用手碰我跷起的小腿。我睁开眼睛,看见父亲的手指挣脱了夹在上面的监控夹,他的眼睛看着我,好像他从没有生病,只是睡了一个漫长的午觉,随时准备推着茶蛋锅出去挣钱。我问:爸,感觉好点了?他的声音比平常时都大一点,没有像过去五个月,因为无止无休的阵痛而颤抖,他说:儿子,喝水。我把他的床摇高,然后把杯子里的吸管放在他嘴里,他吸了一口,用力咽下。他感激地看着我,好像刚刚麻烦我做了一件极其费力的大事。他又看了看窗帘,我以为他的幻觉又来了,在他去世之前的一个月他经常以为窗台上有一只鸟,然后告诉我不要抓它,打开窗户把它放走就好。那天他已经没有幻觉,他说:儿子,你知道我和你妈是怎么认识的吗?我说:不知道,我把床摇下来吧。他摇头,说:我们是在一个班组。我比她早回城一年,她第一天来上班的时候,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梳着马尾辫,不像现在这么胖,腰特别直。我就知道和我生活一辈子的人就是她了。他看了看我的烟盒,说:给爸拿支烟抽。我说:不行,没有商量。他说:我今天感觉特别好。我说:不行,那更得保持。他说:小兔崽子,我终于落到你手里了。我说:我是为你好。说完我发现这句话是我爸小时候常说给我的。他继续说:我追你妈的时候,主要是靠饭盒。那时候我们都带饭盒,你奶奶特别会做饭,最拿手的是油焖大虾,你妈就是老吃我的虾,后来和我谈朋友了。我笑了说:爸,你还有这手段。他也笑,说:这是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事了。下岗啊,卖苞米啊,卖茶蛋,我都没觉得苦,你妈在,我们三口人就是一个家。我有点难过,赶紧点了支烟。他说:你不知道啊,你们赶上了个好时候。念书苦是苦,爸也知道念书不容易,可我们那时候想念书都不能念,学工学农,上山下乡,没念过书,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我点头,我好像一眼看见了他们的苦难。他的声音变小了说:小男这个女孩儿不错,我和你妈都挺喜欢。我笑了笑,有点害羞,他从来没有说出过他对艾小男的想法。他说:如果你们以后真在一起,就永远别分开,像我和你妈一样。我说:一定,爸,你歇会。他点点头说:我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说,今天说不动了,以后再说吧。我把床摇下来说:不着急,以后慢慢说。他躺在床上,用我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好像在说给他自己:我死了,别让她一个人过,我知道,她最怕孤独。然后闭上眼睛,好像是睡着了。
也许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当时没有给他一支烟。
三天之后,他被火化,装进一个匣子里,我挑了一个最沉的匣子,我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缘故,谁能把这东西偷走呢?当我把他和他的灵位摆在火葬场准备的柜子里,我看了看他的邻居,都和他年纪相仿,心里稍微宽慰了一些。匣子上的照片是我妈挑的,他这一生没有工夫照相,只好把他参加工作时的一寸照洗出来,镶在里面。那时的他和我现在一般大,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头发黝黑,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对未来没有任何恐惧。
我把他小时候送我的电子表摘下来,这只表不知不觉已经跟了我十八年,换了无数的表带和电池,从来没有走错过一分一秒。我把它摆在柜子里,上面的时间是12点06分。
锁上柜子,出来拉着妈妈,我说:回家吧。
(二)
失去艾小男之后,我曾经骑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瞎逛。我骑在快车道上,和每一辆汽车较量,它们把我远远抛在身后。有一天,好像有什么力量指引我一样,我跟着一辆汽车骑到了我小时候生活的城郊。我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城郊,完全变成了城市的一部分,原来的那些废弃的火车道,杂乱无章的苞米地,每天生产大量噪音的煤厂,已经消失不见,在我家原来的土地上,矗立着大片的商品房,超市,汽车的4S店,和堆满钢筋和水泥的工地。原来我所生活的城市已经变得这样大,吞噬了我所有童年记忆里的荒凉而又生机勃勃的景观,我一直以来藏在心底的属于我的故乡连同关于它的记忆,已经被巨大的推土机和铲车推倒,埋葬,我甚至都来不及看它们最后一眼,就与它们告别了。我想也没想,又骑到了我从没有回来的108中学。多年来我一直躲着它,即使迫不得已来到它附近,我也尽量绕着它走,好像再看它一眼,就要被抓进去继续读书一样。我的母校已经变得我根本不认得,要不是门口的“108”三个数字,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当真在这里度过了不堪的三年。操场变得比原来还大,通通铺上了塑胶。那块让我断腿的石头一定已经不在,被人扔出来校园。升旗台更加高得好像无法企及,我相信任何站在上面的人都感到自己像迎风招展的旗子一样崇高。教学楼已经变成了楼群,不再是原来仅有的两栋,图书馆和体育馆在操场旁边出现,豪华得像是两座各有特色的洗浴中心。门口停满了小汽车,如果不是有学生开车来上学,就是老师们的财产,一辆一辆停在学校门边,好像这些车子如果一同开动,就能把学校拉走。下课了,学生们从教室里涌出,蔓延到操场上,我把自行车停在栅栏旁边,脸贴在栅栏上看他们都长什么样子,都在做些什么。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除了少数几个人在打篮球以外,球门之间的操场变成了聊天的场所,孩子们三五成群地站在塑胶上说话,时不时掏出手机摆弄几下,放回去,一会又掏出来。好多女孩子漂亮极了,校服里翻出彩色的领子,举手投足好像和我年纪相当,竟然有几分成年女子婀娜的风韵,男孩儿则要么极瘦,要么极胖,大都皮肤白皙,好像是昼伏夜出的飞禽。这座学校里唯一让我熟悉的,是他们的脸上有着和我们当初一样的表情。
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每天晚饭后都和妈妈说话,她喜欢讲和爸爸有关的故事还有身边人的故事,关于爸爸的故事她讲了很多遍,可每次讲都好像她突然间回忆起来一样。身边人的故事则经常更新,这一年她一点点地开始交朋友,认识了许多之前仅仅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她告诉我邻居家的一个小孩儿今年上初中,有的家长给老师送了一辆车,她说她不信。她说这个小孩很笨,作业总也写不完,父母都是普通人,老师对他还不错,因为他爸爸在给老师家的小区看车库,给老师找了一个不花钱的车位,他爸爸一直想辞职,薪水实在太少了,可一直下不了决心,怕失去了这个给老师献殷勤的机会,他说都怪他家的孩子太老实了。讲完这些,她就换上我买给她的新的运动鞋,下楼和朋友们去公园遛弯了。她不喜欢我陪她去,她说我一在,她的朋友们就不愿意说话了。
当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打开计算机,开始写小说。我写的小说开始被人注意。他们说在这座北方的城市里有个奇怪的作家,写了好多奇怪的短篇小说,他的小说总是一片黑暗,没有一丝光亮,人们在他的小说里死去,他好像无动于衷一样继续书写主人公死掉之后的世界。我的稿酬多了起来,一些刊物希望我把小说第一个拿给他们,出版社也找到我,希望我能写一部长篇小说,他们愿意出一笔钱,可他们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我的长篇小说能有一个光明的结尾,他们仅仅要求这个。
就像小男期待的那样,我想了很久,终于在一个冬天的夜晚,也像是我坐在那个冬天的餐馆里期待她一样,我写下这部长篇小说的第一行字“小学毕业的时候,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在这个时刻,我发现他们全都回到我的身边,无论身在哪个角落都要把球传给我,看着我吃各种颜色的冰激凌,搂着我的脖子,长发盖在我的肚子上。我以为已经远去的他们,我无法准确记起的他们,原来用他们的方式一直待在我身边,从没有把我丢下。
而小说的最后一行字,也就是那个光明的结尾也已经在我的脑海里。
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
第七章 她这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