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排外骚乱说明了什么?
后事之师,他山之石
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中国人对于南非曾经是十分陌生的。尤其大陆中国人更是如此。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南非与台湾关系密切,与大陆几无交往。那时台湾华人华侨就开始有规模地移民或旅居南非。他们经历了种族隔离时期“低人权下的经济奇迹”,既感受到白人统治者对非白人的歧视,又因种族隔离制度下亚裔和印度人、“有色人”类似,虽居白人之下,对占南非人口绝大多数的黑人而言仍然是高一等的,因而很难体会这一制度下黑人的处境,而当时的经济繁荣和商业机会却给他们很深的印象。所以那时中国大陆除了少量白人压迫、黑人反抗的政治新闻外,对南非几乎没有什么报道,而台湾关于南非的大量报道则主要是“上帝的后花园”的优美环境和旖旎的自然风光、繁荣的工商业、漂亮的城市、发达的基础设施以及(白人社会的)良好秩序。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尤其是1998年中国与南非建交后,两国关系发展迅速,国人居留南非不仅规模更大,而且大陆华人占了绝大多数。这时华人已经没有受到白人欺负的问题,却对新南非的转型期危机、经济困难和“黑人掌权”后犯罪率上升及城市治理问题印象深刻。加上老华人回忆“当年繁荣”的影响,我国来自民间的南非报道就有了很多负面的成分。这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对转型期东欧的报道有点类似。不同的是:当时对东欧的负面报道主要来自我国官方的“主旋律”,对南非的负面报道则主要来自民间——由于国家关系趋热,我国官方对南非的报道应当说还是很正面的。
但是南非与东欧的转型都是当时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产物,转型的成就与危机也有很多可比性。当然南非走出种族隔离与东欧走出斯大林体制又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对这些负面消息怎么看,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一个方面。
“排外骚乱埋没‘彩虹之光’”?
就负面消息而言,2008年应当是国际上对新南非预期相对最悲观的一年。我们对南非转型期问题的观察就从这一年开始吧。
2008年5月中下旬以来,南非最大城市约翰内斯堡等地发生了本国籍贫民以暴力手段驱逐外籍劳工的大规模排外骚乱。从5月12日在约堡的亚历山大镇贫民区开始,然后蔓延到德班、开普敦等地,西开普省南部和姆普马兰加省、西北省和自由邦省的部分地区也受到波及。事后统计,这次事件共造成62人死亡,几乎等于新世纪以来此前8年多(2000年至2008年3月)“排外暴力”案件遇难者(67人)的总和。死者中虽有21人是南非公民,但据认为他们是混乱中被“误伤”的,攻击显然还是针对外籍劳工,主要是来自马拉维、津巴布韦和莫桑比克的贫困黑人,而且相当部分还是在南非境内有同胞的祖鲁、坎瓜尼、恩德贝莱等跨境部族的外劳。南非时任总统姆贝基于5月21日下令出动军队平息暴力,这是1994年南非民主化、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第一次为国内治安事件动用军队。当时拘捕了1400多人,绝大部分事态平息后获释,有137人被定罪。
排外骚乱中的难民安置点
南非治安问题虽然一向很严重,但是种族隔离废除后十多年还发生如此规模的暴力仍然令人震惊。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南非国内主流舆论在谴责排外暴行的同时,主要是批评非国大政府处置不当,没有及时制止暴力,没有尽到保障外籍劳工人权的责任。同时,这次事件也被与“后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政治形势相联系。姆贝基政府的一些官员和反对党民主联盟的议员都提到,很多排外暴徒声称是非国大青年联盟(祖马曾长期领导该联盟,并以此为其在非国大内的权力基础)的人,有人在施暴时高唱时任非国大主席雅各布·祖马(当时已与姆贝基总统闹翻,后来取而代之成为南非总统,并迫使姆贝基一派离开非国大另组反对党)的竞选歌曲《温希尼·瓦米》,有人还提到暴徒唱的是祖马另一首更激烈的竞选歌《把我的机枪给我》。这些报道意指祖马的“黑人南非民粹主义”倾向要为排外情绪的蔓延和排外暴力的发生负责。而祖马则强烈反驳,并反指政府处置危机不力。不过祖马也承认他的竞选歌曲被暴徒使用,并表示遗憾。
但是尽管互相指责,南非各政治力量对排外暴力本身还是与国外舆论一样一致谴责的。事态中与事态平息后南非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制止暴力,惩治凶徒,救济和安置受害者,处理善后事宜。此后几年南非迄未再发生如此规模的排外事件。即便此后不久南非就发生政府更替,被认为是更加“民粹主义”的祖马通过竞选把据说更倾向“自由主义”的姆贝基赶下了台,使人们担心南非的排外倾向会更加抬头。但是祖马执政这几年确实没有再出现5·12式的暴力事件。尽管由于下文述及的种种原因,外籍劳工在南非的存在空间日益狭小,人们对南非人的“排外心理”之担忧也始终挥之不去。
恰恰在不久前,因笔者的一次报告引起的关于“贫民区”问题的讨论中,南非案例也被提到。而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15年、南非本国黑人取得了迁徙自由与大城市居住权后的今天,对这次由民间(请注意不是政府)爆发的驱逐外国(请注意不是本国黑人或农民)打工者的事件,我国传媒也像世界传媒一样再次注目于南非,诸如“排外骚乱埋没‘彩虹之光’”[193]的惊呼不绝于耳。
这次骚乱中最令人感到可悲的是:今天南非对外籍劳工施暴的那些暴徒基本都是本国黑人贫民,种族隔离时代他们只能待在城外的索韦托,“白人的约翰内斯堡”是不许他们安家的。15年前,他们由于民主化的胜利刚刚取得了不被驱逐的权利,如今却要驱逐比自己更弱势的外籍黑人劳工。这次成为骚乱中心的约翰内斯堡市亚历山大地区,几十年前就曾经发生过南非本国黑人贫民的“违章建筑”被白人当局捣毁导致举世震惊的大事件。换言之,那些如今野蛮地驱逐别人的人当年自己也正是被白人驱逐的对象!这说明了“完全平等”说来容易做来难。许多人抱怨强者对自己的不平等,却往往把不平等施加于更弱者。
政府救助排外骚乱受害者
其实南非当年的“穷白人”不也是这样吗?当年的“穷白人”向白人资本家要平等,但是他们恼怒“进城黑人”抢了自己的饭碗,对黑人的排斥却比中产白人更厉害。正是他们构成极端种族隔离势力的社会基础——这很容易理解:乐于雇佣廉价劳动力的白人资本家对黑人劳工的歧视倒不像面临黑人劳工竞争的白人劳工那么强烈。事实上,当年南非白人两大族群——英裔白人与荷裔白人(即布尔人或阿非利卡人)中,在种族问题上前者较开明而后者更顽固,其原因也正在于当时英裔白人中多为中产阶层与企业家,而传统上从事农牧业的布尔人进城后多从事蓝领工作,直接面临与黑人劳工的竞争。由此不难理解:甚至连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旗号的南非共产党,成立之初也因其社会基础为白人劳工而一度陷于“白人沙文主义”不能自拔。只是在当时共产国际基于“世界革命”需要而严加训斥后,该党才转向了依托黑人解放运动求发展的正确道路。
不是阶级冲突,不是种族/部落冲突,而是……
如今历史似乎又在重演。这次暴力驱赶外来打工者的事件名为“排外”,实际上外国白人乃至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其他外籍人士几乎没有受到波及,骚乱所伤害的主要就是南部非洲各国在南非的黑人外籍劳工。而施暴的一方既不是南非白人,也不是中上阶层的南非黑人,他们同样是以打工为生的黑人贫民,不同的只是他们拥有南非“户口”。而这对于外籍劳工来说就是难以逾越的身份壁垒。尽管这些外籍劳工同样是几乎清一色的黑人。
同样是穷人,他们之间的冲突当然不是“阶级矛盾”。同样是黑人(甚至往往是同一族群,南部非洲黑人跨境族群很多,南非黑人中的恩德贝莱人、茨瓦纳人、索托人、坎瓜尼人和祖鲁人等都是),他们之间的冲突当然也不是“种族冲突”,甚至与1990—1994年新旧南非过渡期一度非常激烈的黑人内部党派(非国大与因卡塔自由党)、部落(主要是科萨族与祖鲁族)间冲突也不同,这次的“排外”并没有部落背景,而并非南非公民的外籍劳工当然更谈不上党派。那么,这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冲突呢?
其实就是“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的不同群体”间的冲突。这些黑人外籍劳工之所以遭到“排外”驱赶,说穿了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南非公民权,因而也就没有受保护的,即不可剥夺的合法居留权。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就不可能在南非居留,只是可能与否不取决于他们。南非如果需要他们来打工,他们就可以来,假如由于某种原因(例如经济萧条了,或者本国公民需要这些工作岗位了)不需要他们了,他们就没法待下去,甚至在政府还没有做这样的决定时,某些南非公民就可以以他们威胁自己的饭碗为由,对他们采取排斥行动。而实际上,即便在南非需要他们来打工之时,他们的一系列基本权利也是低于南非本国籍黑人劳工的,因为南非只需要这些“外劳”,不需要这些外国移民,只需要他们个人来打工,并不需要他们全家来定居,来南非安家。所以南非并不会,也没有承诺给予他们移民、安家所需要的一系列权利。
我在以前的著述中曾提到,种族隔离时期南非白人当局曾经就是这样对待本国黑人的。那时黑人进城打工需要申请“暂住证”,无证进城就要被“强制收容”。白人当局希望黑人保持“流动劳工”身份,年轻力壮时纯粹作为劳动力在城里住集体宿舍,而把家庭留在农村地区的“黑人家园”,青春耗尽后就回去自生自灭。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也为了白人当局圈地方便,种族主义政府强制规定“黑人家园”的土地实行部落集体所有制,黑人家庭没有土地所有权,不得处置自己的“份地”。这样当局就可以假定黑人劳工保留了所谓的“退路”,不必考虑他们在城里的安家需求和社会保障需求。由此造成大量的家庭离散现象,当时每逢圣诞节前后,索韦托等黑人劳工集散地都会出现“候鸟”式的返乡——回城“民工潮”,而不是像今天这样只有外籍劳工才保留这种“候鸟”传统。
南非本国黑人为改变这种制度性排斥,在曼德拉等杰出领袖的领导下,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期结束了臭名昭著的种族隔离制度。今天南非黑人已经可以挺直腰板,扬眉吐气地自由生活在自己的祖国。南非黑人仍然有贫困问题,甚至由于一方面失业率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种族隔离废除后黑人企业家和黑人中产白领的崛起,相对于黑人普遍贫困的旧南非而言,今天南非黑人中的两极分化和贫富差异都大多了。但是,不仅南非的“富黑人”认为现在比过去好,就是“穷黑人”也这么认为,因为他们至少已经没有基本公民权利被剥夺的问题。在居住权问题上,他们首先争得了“消极自由”,即根据自己的意志在城里(哪怕最初是在棚户区)家庭团聚的权利,没有谁能够不经商量而驱逐他们,接着在他们就在“消极自由”的基础上争取“积极自由”,要求国家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以便自由地摆脱“贫民窟”——而不是像在白人政权时期那样被犁庭扫穴,从“违章建筑”里赶走。
但是,外籍劳工仍然不可能做到这一切。尽管这次暴力色彩的“排外骚乱”受到包括民主南非政府和南非黑人主流社会在内的各方舆论一致谴责,但是在民主化后南非的经济转型过程中,随着制造业比重的下降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南非本国黑人就业压力增加,对外籍劳工的需求减少,他们并非情愿地离开南非的可能性在明显增加,这恐怕是一个难以改变的趋势。
而说到底,基本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在“国籍”问题上很难解决,这是当代世界仍然无法克服的缺陷。今天的世界仍然由主权国家所构成,“英特那雄纳尔”并没有实现。所谓公民权仍然与你属于某个国家的公民相联系。在一个国家内本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完全享有同样权利,无论在哪里也没能做到——如果真做到了,所谓国籍就失去意义,国家也就消亡了。欧洲的申根诸国之间和美国与加拿大之间最接近于做到,但那通常就被认为是国家淡化和走向跨国家“欧洲联邦”的开始了。至于其他国家都还远谈不上这些。在某些本国人权纪录恶劣的国家,统治者往往让“外宾”享有本国百姓难以企及的特权(所谓“超国民待遇”)。而在民主国家,本国公民的权利通常都比外籍人士更充分。尽管今天的《国际法》和《通行规则》也要求保护非本国籍人士的基本人权,但那通常是指人身/财产不受侵犯以及司法平等之类,其他诸如入境、居留、就业、福利等等权利,更不用说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政权等政治权利,都是不能与本国公民相比的。应该说国际社会也理解这种情况。今天在西方各国移民维权是个潮流,那也主要是获得了移入国国籍者的维权。像南非这种“排外”如果不涉及暴力因素,例如,如果只是因为经济原因减少“外劳”输入,国际社会其实没法说什么。
正因为如此,当年南非种族隔离政权在面对本国黑人维权运动和国际社会的谴责压力时,想到的办法就是千方百计鼓动和策划南非境内的各个“黑人家园”“独立建国”。如果这种阴谋得逞,在城里打工而“户口”留在“家园”的广大南非黑人就会成为“外籍劳工”,他们的“入境”、居留、就业、福利等权利将取决于白人南非“国家”的意愿,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更无从谈起,种族隔离制度将披上“本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区别对待”的合法外衣。这种企图理所当然地受到黑人解放运动的强烈反抗和国际社会的抵制。如果没有这种反抗和抵制,或者这种反抗和抵制如果失败,今天南非的黑人解放将成为不可能。
人类权利平等的“三阶段”和中国与南非的可比性
实际上,权利平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之一。无论中外东西,基本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在历史上都曾经是残酷的事实。西方各国经历过主人和附庸身份壁垒森严的野蛮中世纪,中国古代也曾经是“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194]。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权利平等的实现是一种近(现)代化现象。而追求权利平等的过程一般都是三步走:
在第一阶段,权利平等首先是从某个民族(族群)内部开始的。人们首先废除了族群内部的身份壁垒和等级压迫,走出了中世纪,在西方这表现为人权宣言、自由平等、民主共和。接着在第二阶段,人们又实现了国家内部的族群间平等,在欧洲这表现为从近代直至“二战”结束,通过清算纳粹最终消除了对犹太人、吉普赛人和穆斯林各族群的制度性歧视和排斥,在美国则表现为从南北战争解放黑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民权运动,最终消除了制度性种族歧视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的残留痕迹。
而在南非,上世纪一○年代南非联邦成立,英语白人与布尔人关系正常化,白人内部就基本实现了公民权利平等。但是黑白之间却全无平等可言,从17世纪以来,开始是黑奴制,后来是黑人劳役制和种族隔离制,黑人的地位从类似奴隶、农奴到类似“外籍劳工”,共同的特点都是没有公民权利。而且,由于南非黑人是人口中的多数,不同于占人口少数的欧洲犹太人、吉普赛人,以及美国的印第安人与黑人,南非工业化和原始积累依赖于剥夺和牺牲这一多数群体的压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是远远高于欧美国家的——要强调的是:这并非马克思所谓自由交换下的“剥削”,所谓“形式平等掩盖的实质不平等”,而是连形式平等也没有的赤裸裸的身份壁垒和强制奴役,是包括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在内的近代文明人类都要谴责的不公正。为了摆脱这种突破近代文明底线的不公正,南非又经历了80年的黑人解放运动,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民主新南非,终于实现了南非公民中的种族平等。南非的这一进步使其跟上了历史前进的步伐,意义极为重大。
但是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在至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仍然还是有待争取的理想,尽管社会主义者“英特耐雄纳尔一定要实现”的歌曲已经回荡了一个多世纪,自由主义在欧洲联盟尤其是申根国家的实践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总体上看,人类离这一理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可以断言,正如在民族内部没有权利平等可言的中世纪,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之间的平等那样,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也只有在各国都实现了国内权利平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争取。无论申根国家之间还是美国与加拿大之间,雏形的跨国公民权,即“超越国籍的权利平等”都是在国内人权标准很高的民主国家之间首先实现的。非洲南部的现状距离这种条件还很远。而人类权利平等的“三阶段”虽然不是什么“历史规律”,却有一定的逻辑依据(即前一阶段平等是后一阶段平等的前提)。因此南非外籍劳工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司法公正诉求当然还有待改善,也完全可能改善,但是他们的入境、居留、就业、福利乃至政治参与等权利要与南非公民(哪怕是南非黑人乃至黑人贫民)平等,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不过,我国的一些媒体要说到“南非排外骚乱埋没‘彩虹之光’”,却有点让人啼笑皆非。毕竟在今天南非这些受到制度性排斥的人是外国穷人,不是本国黑人。南非过去的白人政权要把本国黑人当成外籍劳工来歧视,这个企图已经失败,并且永远不可能再现了。然而“工业化和原始积累依赖于剥夺和牺牲多数群体的压迫性制度安排的程度远远高于欧美国家”这种南非过去的大弊,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奇迹”中不是依然存在(尽管也有改善)吗?这个“多数群体”在南非是本国黑人,在我国则是“农民”——其实大量的是“城居农民”即与当年南非黑人一样的“流动劳工”。不同的是,当年南非歧视黑人属于种族歧视,即前述“人类权利平等三阶段”中的第二阶段所针对的问题。而第一阶段的问题即白人内部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他们早在上世纪一○年代“南非联邦”成立时就解决了。
可是我们国家过去的户籍身份壁垒和制度性歧视,却恰恰是在中华民族、主要是汉族内部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平等”,亦即在第一阶段就应该解决的问题!有人因此反对把中国和南非相提并论,认为这两种歧视“性质不同,是不可比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也同意这个说法:中国歧视“没有本地户口的外来人”确实不应该与南非当年歧视持通行证居留城市的黑人“可比”,而应该与同一种族的南非白人内部歧视“可比”——比如英语白人对“布尔人”的歧视或者“富白人”对“穷白人”的歧视。
问题是这样的歧视在南非有吗?不要说英裔与布尔人虽同为白人其实也是两个民族,而且曾经是英布战争中的征服与被征服关系,和我国的身份壁垒完全属于同一民族不同,而且早在1910年后这种歧视就已不存在,就是“穷白人”,在上世纪二○年代的“白人社会主义”运动后也早已在白人内部民主制度下“当家作主”,在“白人福利社会”中成了既得利益者,甚至成了种族隔离体制最坚定的维护者!
所以,中国的“农民工”其实最“应该”与南非的“穷白人”构成“可比”——可是这样的比较难道会使我们更舒服?会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更心安理得?会让我们的“模式”更加好看?旧南非的种族隔离是上述“第二阶段”人类平等的大障碍,而我们的“族内隔离”连“第一阶段”的平等都谈不上,几乎可以说是中世纪的东西。中国“农民工”的权利如果说比旧南非的黑人劳工都不如,还能与过去南非的白人劳工和“穷白人”相比?这不是更令人不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