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廉希宪治陕
所谓“汉法治陕”,实际上就是以儒家之法治陕。而儒家之治是人治而非法治,因此汉法的推行,仰赖于忽必烈所任用的一大批儒臣者居多。如僧子聪(刘秉忠)、王鹗、姚枢、许衡等等,都对忽必烈行汉法多所裨益。然而具体在陕西推行汉法政治的臣僚中最有代表性的,却是一个少数民族的政治家廉希宪。1254年夏,忽必烈征大理后凯旋北归,还驻六盘山,改京兆宣抚司为关西道宣抚司,任命他的亲信廉希宪代杨惟中为宣抚使,名儒姚枢为劝农使,商挺为宣抚副使,进一步在关中推行汉法。从这时起直至元中统四年(1263年),廉希宪是元朝统治陕西地区的主要负责人。他精明能干,孜孜求治,使陕西的汉法政治更加完善。
元初名臣廉希宪(1231—1280年),字善甫,是汉化的畏吾儿(即维吾尔)人,其父布鲁海牙喜汉学,窝阔台时官拜廉使,因仿以官为姓的华夏古风,令子孙皆姓廉氏。廉希宪幼习汉儒经史,19岁入侍忽必烈王府,常向忽必烈宣传《孟子》的性善义利之学。忽必烈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廉孟子”,可见他从文化上及政见上说完全是汉族儒臣的代表,但在种族上他又属比汉人高一等的所谓“色目人”,有一般汉臣所没有的种族特权,因此在汉法的推行中他便起到了一般汉臣所难以起到的作用。
廉希宪到关中,头一件事就是大兴儒学。除了随他同来关中任劝农使的名儒姚枢外,他又请求以当时北方最负盛名的理学家许衡为京兆提学使。这样,“元初三大儒”(姚、许和窦默)就有两人在陕西任职。廉希宪日与许、姚咨访治道,商讨济世安民之术,并下令各郡县都建立学校,“教育人才,为根本计”[20]。一时关中士风振奋,读书进取蔚成风气。蒙古军人横行时期那种斯文扫地,以目不识丁为荣的时尚为之一变。后来许衡离任,关中士子群起挽留,一直送至临潼而别。在许衡讲学的基础上出现的鲁斋书院,历元、明而负盛名,成为后来明清陕西书院教育之先河。
廉希宪不仅从外省请来许、姚,而且尤重视在陕西招揽人才。他曾几度登门延请关中名儒萧入府。萧(1230—1307年)字惟斗,是金、元之际陕西最大的理学家。军帅横行时代他在终南山中隐居读书30年,博学多识,除儒家典籍外,对天文、地理、律历、算术之学都深有造诣。后人有谓“元有天下百年,惟萧惟斗为识字人”[21]。这除了反映知识分子对蒙元统治的不满外,也可见他在士林中声望之高。但在廉希宪入陕前他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隐君子。廉希宪对他极为推崇,先是向忽必烈推荐,征召他入藩府为幕客,萧称病不去,后来廉希宪又几度要他出山任陕西儒学提举或荐至朝廷任国子监司业,都被他婉言谢绝。但萧虽未出山,廉希宪的连续延请却使他名满天下,而崇文重儒,尊敬学者的影响也及于社会。据说当时有人夜行城郊,遇强盗,欲加害。这人诡称:“我就是萧先生”,强盗居然也肃然起敬,不敢相犯。[22]
儒家思想发展至宋代,已成为阻碍历史进步的一种精神桎梏,而在元代那种“九儒十丐”的大气候下,廉希宪所推崇的那些文人也不可能对儒学思想体系有多少发展。但在蒙元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儒学事业的主要意义不在于它在思想史上能提供多少东西,而在于它对封建传统与部落传统、汉法政治与蒙古贵族旧习惯势力的斗争所起到的作用。蒙元统治者中保留的浓厚部落传统具有强烈的奴隶制残余色彩,它是比理学更为落后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廉希宪崇文重儒,奖学尊道的努力是有积极意义的。
与崇文重儒相适应,廉希宪在政治上继续实行抑制军帅豪强的政策。他入陕后力主“抑强扶弱”[23]。所谓“强”,指的是军帅、贵族及其狐假虎威的走狗;所谓“弱”,则主要针对处于“九儒十丐”地位的知识分子而言。杨惟中宣抚陕西后,军帅公然为非作歹、无法无天的气焰被基本刹住了。但他们把被征服者视为“驱口”的状况并未改变。早在窝阔台时,蒙古最高当局就曾下令不得俘掠儒生为奴,并在汉人俘户中进行考试,中试者均释放为儒户。但这项规定长期被关中的蒙古豪帅们置若罔闻。廉希宪上任后才在忽必烈支持下严令把俘掠的儒士一律释免,编入儒籍。此举不但有利于兴儒学,也是对军事贵族权势的一种遏制。对于军帅们俘虏一般民户为“驱口”的现象,由于是蒙古统治者的成规,廉希宪当然无力制止,但他曾一再强调不能把“降民”当成俘户,禁止俘掠,违者,千户以下与犯人同罪,并取缔奴隶市场,“禁诸人无贩易生口”。[24]这样,就尽可能地减轻了军帅们及其所带来的奴隶制残余的危害。
在经济上,廉希宪支持姚枢为劝农使,“教民耕植”[25],同时进一步扩大在凤翔等地的屯田规模,还在陕北绥德等地开辟了新的屯田区。这一时期在陕北建立了比较正规的田赋制度,对当时繁重的军事供应负担也设法有所减轻。1256年,蒙古最高当局为筹备伐宋之役,下令京兆路征发军需布万匹、米3000石、帛3000段及大量兵器,并运至平凉军事集结地。宣抚副使商挺认为:“运米千里,妨我蚕麦”,决定不征发人民,而让在关中任职的平凉籍官吏组织其私属承运,宣抚司付给报酬,以省民力。有时军需急如星火,宣抚司不得不“借民钱给军”[26],但一般也采用抵充次年赋税的办法予以弥补。由于廉希宪及其领导的陕西地方当局比较爱惜民力,所以尽管这期间蒙、元军队几次以陕西为基地从事大规模征伐,陕西的农业生产与人民生活仍能维持,乃至有所恢复和发展。
对蒙古征服带来的许多生产关系、经济制度方面的落后因素,廉希宪等人都予以限制,并力图消除。除了如前述对豪强军帅俘占“驱口”的风气加以遏制外,廉希宪还于元中统元年(1260年)奏请释免了被括为解州盐户的军役奴。蒙军入陕后曾把大批关中人民遣戍灵州(今宁夏灵武县),作为农奴役使于屯田,廉希宪也说服忽必烈,把他们全部释放回陕为民。蒙古征服后从西域引进了“斡脱钱”,即具有浓厚敲诈勒索性质的强制性官高利贷,不少蒙古及色目贵族以此为聚敛之道,成为元初扰民的弊政之一,素为崇尚汉法的人士所厌恶。蒙哥在位时曾派守旧派蒙古贵族阿兰答儿等来陕,在大兴“钩考”之狱,陷害宣抚司官员的同时,又大放斡脱钱,肆意搜刮。忽必烈即位后,于中统二年(1261年)派爱亦伯等会同陕西宣抚司“检覆不鲁欢、阿兰答儿所贷官银”[27]。虽未废止这项弊政,但通过整顿,也使其危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
陕西在南宋灭亡前,一直是蒙元同临安小朝廷控制下的四川对峙的前线。作为蒙元大臣,廉希宪对伐宋、灭宋事业是竭尽心力的。但作为倾慕中原文化的有识之士,他对南宋人民以及官员并不存歧视与偏狭之见,并在战事间隔期内尽力维持双方的正常交往。他曾致书南宋四川制置使余玠,相约互不轻启边衅。据说,余玠“得书,愧感自守,不敢复轻动”[28]。陕西元军俘获宋臣张炳震、王政,廉希宪以二人母老,把他们释放回川。同时廉希宪对被南北分割的家庭也表现得十分宽厚。宋将家属有在陕西的,廉希宪都以礼相待,并岁给其粮以资赡养,陕西人有在南宋为官的,允许其子弟越界前往探亲。这自然造成了不少“叛逃”现象。但后来南宋四川守将刘整降元,把以前自陕叛元投宋入川的人士数百名尽行逮捕解送元朝,廉希宪仍把他们全部释放。这种怀柔政策一方面赢得了不少南宋军民的好感,减轻了元军南下的阻力,另一方面也使陕川间在20余年对峙状态下得以保持一定的社会联系,有利于陕西经济的恢复。
总之,廉希宪以一个年仅23岁的少数民族政治家来到陕西,在满目疮痍、百废待举而各种社会矛盾又十分尖锐复杂的环境下,显示了卓越的才能。他先后任关西道宣抚使、陕西四川等路宣抚使、京兆等路宣抚使、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右丞等职,在忽必烈的信任与汉族儒臣及陕西地主阶级士大夫的支持下,推行汉法,在文化、政治、经济乃至南北关系等方面都颇有作为。这期间,作为汉法试验田的陕西成为蒙元境内治理得最好的地区之一,从而也为汉法在全国的推行创造了条件。